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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24亿租赁住房专项资金怎么花?快来给合肥支“高招”

洪楼 大皖楼尚 2022-05-14


上个月,大皖楼事报道了2020年合肥市在住房租赁方面的目标和做法,比如力推3个“1万套”计划。(1万点暴击?合肥力推3个“1万套”计划,租房户要笑了

 

今天(4月3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再度出手,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做好住房租赁试点工作,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去年7月,合肥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成都、南京等列为首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

 

合肥将连续3年获得中央财政共计24亿元奖补资金,用于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建设信息服务平台等支出。

 

为用好奖补资金,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拟订了《合肥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对《合肥市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订,两个《办法》重点如下:

 


支持范围

 

中央专项资金通过注入资本金、财政奖补、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等方式,重点支持新改建租赁住房、盘活存量住房、提高住房租赁备案率、培育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升级改造住房租赁平台、开展住房租赁基础性研究和采购第三方服务等方面。

 

其中集中新建和改建租赁住房项目,房源应不少于50套(间)且建筑面积达3000平方米以上

 

九种情形不在支持范围

 

(一)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企业;

 

(二)房源未录入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市监管平台)或未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的企业;

 

(三)新建租赁住房项目未设置自持租赁运营期不少于10年、不得以租代售等持续运营条件;

 

(四)宾馆、民宿等用于旅游度假需求的短期租赁住房;

 

(五)产权不明晰、违法违规建设、安全质量不达标的租赁住房;

 

(六)大户型、高端租赁住房项目;

 

(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八)本办法出台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合同约定配建的租赁住房项目;

 

(九)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旧城改造等与住房租赁市场没有明显关联的领域。


 

支持标准

 

针对不同房源,支持标准不同。

 

利用商品住房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集中新建租赁住房,分别按照建筑面积800元和600元每平方米进行奖补

 

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新建租赁住房,按照建筑面积200元每平方米进行奖补

 

利用商业、办公、工业厂房等非住宅,按规定集中改建为租赁住房,按照改建后建筑面积200元每平方米进行奖补

 

利用商业、办公、工业厂房等非住宅按规定集中改建的住房租赁企业,年累计备案面积达到0.3万平方米的,按15元每平方米进行年度奖补


自筹分散式住房的住房租赁企业,年累计备案面积0.3万至3万平方米的,按30元每平方米进行年度奖补


年累计备案面积3万(含3万)至10万平方米的,按40元每平方米进行年度奖补


年累计备案面积10万(含10万)平方米以上的,按50元每平方米进行年度奖补

 

年度信用等级五星、四星和三星的住房租赁企业,还能分别按80万元、60万元和40万元进行奖补

 

另外,试点期限届满时,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根据累计备案面积、信用等级等情况综合评定,对前二十名的住房租赁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至五名各奖励100万元,六至十名各奖励60万元,十一至十五名各奖励30万元,十六至二十名各奖励10万元。

 

除了奖补外,对租赁企业还有融资方面的支持。

 

住房租赁企业盘活存量住房,向银行贷款用于本企业收储、装修、出租等住房租赁相关经营活动,在合肥市监管平台录入房源达1.5万平方米的,按上述贷款金额不超过500元每平方米的上限,对其年度实际发生的商业贷款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

 

对符合财政贴息的商业贷款,采用依法依规经营的融资担保机构担保的,可对住房租赁企业按担保额的0.5%进行奖补


 

奖补对象和标准

 

根据《合肥市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合肥市将对市辖区内,住房租赁合同已在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登记备案,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的个人、提供住房租赁居间服务的企业和为属地乡镇(街道、社区)提供住房租赁信息采集的物业服务企业。

 

奖补标准为:

 

1、对自行出租自有住房给他人自住的个人,按照备案面积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8元。

 

2、提供住房租赁居间服务的企业,当年累计备案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年奖励1.6元。

 

3、前两项奖补政策,同一套房屋不重复奖补。备案面积和时间,以在平台登记备案的为准。备案时间不满一年的按月折算。

 

4、对提供住房租赁信息采集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按每套50元进行奖补,同一套住房每年度仅奖补一次。

 

五种情形不在奖补之列

 

1、未纳入监管平台监管或未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的;

 

2、存在不良记录、投诉率较高、违法违规行为,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失信被执行人的;

 

3、产权不明晰、违法违规建设、安全质量不达标的;

 

4、宾馆、民宿等用于旅游度假需求的短期租赁住房;

 

5、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任何企业或个人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和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且3年内不得申请财政资金支持,相关记录记入信用档案

 

奖补施行时间拟自2020年4月25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9日合肥市统计局的披露,2019年合肥市常住人口达818.9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10.2万人,同比增长1.3%

 

对这些“新市民”来说,住房租赁专项资金的注入,无疑将减轻他们的生活成本,增强在合肥长期居住发展的意愿。

 

如何用好住房租赁专项资金呢?如果你有好的想法,可在2020年4月10日前,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510321784@qq.com,并注明单位名称或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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