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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究竟有多少可移动文物我们摸清了吗?

2017-04-11 弘博网


2012国庆,国务院发出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接力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再一次针对文化遗产领域展开国情国力大调查。 “一普”鏖战五年。数万文物接受标准化洗礼,汇聚成数据的海洋、图片的长卷。数字化成果搭建起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的国家级互联网可移动文物信息平台。


金匮巨藏

通过对普查结果统计分析,我国国有可移动文物呈现出资源总量庞大、收藏体系多元、收藏主体集中、文物类型丰富、文物数量快速增长等特点。截至2016年10月31日,普查统计的全国国有可移动文物共计108,154,907件/套。其中按照普查统一标准登录文物完整信息的为26,610,907件/套,实际数量64,073,178件


按文物的实际数量统计,北京、陕西、山东3省市登录文物数量超过500万件,河南、山西、江苏、浙江、湖北、四川、甘肃、湖南、天津、广东、辽宁、内蒙古、重庆、河北、安徽等15省区市超过100万件。全国共登录珍贵文物3,856,268件,其中一级文物218,911件,二级文物551,192件,三级文物3,086,165件。



按文物类别统计,钱币、古籍图书、档案文书、陶器、瓷器5个类别数量最大,占总量的70.78%;漆器、甲骨、珐琅器、交通运输工具4个类别数量最少,占总量比例均不足0.1%。


按时代统计,文物总量最多的依次为清、宋、中华民国、汉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比例分别为34.23%、18.42%、17.13%、8.75%、6.78%;西晋、隋、五代十国、辽、西夏文物数量最少,均不足0.2%。


按收藏主体统计,全国登录的11162家收藏单位中,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和其他类型单位收藏文物比例分别为:65.49%、11.02%、4.15%、0.29%、19.05%。


按完残程度统计,完整、基本完整、残缺、严重残缺的比例分别为23.93%、59.89%、14.43%、1.75%。


按文物来源统计,旧藏、发掘、征集购买、接受捐赠的比例分别为40.53%、17.07%、16.37%、6%。


另外各级普查机构通过实地走访、上门调查、重点认定等方式,加大对新发现文物资源的梳理调查和登记,“一普”期间全国新发现新认定文物708.4149万件/套。


九转丹成

普查期间,全国3600个普查机构,10.7万名普查员,调查102万家国有单位,普查全国可移动文物共计10815万件/套。其中完成登录备案的国有可移动文物2661万件/套(实际数量6407万件),纳入普查统计的各级档案机构的纸质历史档案8154万卷/件。普查除对文物本体信息进行逐项登记外,还对收藏单位情况、文物保管条件等同时开展了调查,全面摸清我国国有可移动文物家底。普查建立了各省级文物资源目录和文物资源地图。各级地方政府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文物资源状况、收藏单位数量和行业分布,将有效助力各级政府文化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普查加大对新发现文物资源的梳理调查和登记,发现了大量具有价值的文物;普查采集27项收藏单位信息和15项文物基础信息,建成国家文物资源数据库,登录文物照片5000万张,数据总量超过140TB,全国文物大数据体系基本建成;普查按照统一标准为每件文物赋予永久、唯一的22位数字编码,建立起文物实物、藏品档案、电子信息关联一体的“文物身份证”编码和数据管理系统;普查全面夯实文物基础工作,初步建立可移动文物数据社会服务和共享机制。


普查期间,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多项跨省区、跨行业的调查、认定、登记和管理机制专项调查,涉及甲骨、漆木器等9个文物资源类型和宗教场所等3类收藏体系。广东省对民间收藏文物的调查进行有益探索,组织对16家非国有博物馆的藏品进行认定,明确藏品性质、年代、名称等。普查建立的组织体系、标准规范、统一平台和文物资源数据库,以及培养的人员队伍,为完善全国文物资源调查管理机制、建立国家文物登录制度进行良好实践,打下坚实基础。


各级普查机构积极推进普查成果共享和利用,举办文物展览,出版各类普查成果图书,建立网上共享平台。全国共举办普查相关展览1901个,展出文物35.7万件,参观总人次达到1.5亿。中国文物交流中心联合各地实施“文物带你看中国”项目,将代表中华文明的数字文物藏品在海外文化中心和博物馆推广展示。甘肃配合“一带一路”国家战略,联合各收藏单位赴国内外举办展览。


普查建成全国可移动文物登录网,作为展示普查成果的平台,已向社会开放普查文物信息40.8万件。各地向社会公开的文物资源信息超过228万条。部分高校改变以往校史馆、科研教学点等内部办馆模式,逐步向社会公众开放。银行、科技、地质、卫生等部门成立专题博物馆,贵州茅台酒厂、武汉钢铁集团将普查成果与企业历史研究相结合,提升企业文化。陕西省实施虚拟博物馆建设,湖南、安徽省利用普查成果开发的文化创意产品受到社会欢迎。


众擎易举

一普开展以来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普查工作,组建普查机构队伍,将普查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全国各级财政累计投入12.45亿元。各级普查机构建立普查协调、督导、咨询、通报等机制,制定人员、安全、档案等管理制度。重点收藏单位建立专门普查工作机制。全国组建以普查员为基础,专家及志愿者参加的10.7万人的专门队伍,实行统一培训、统一管理。


普查按照统一平台、联网直报、属地管理、县为单元的原则开展。全国建立统一标准规范,以单位自查申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由地方政府按照属地开展网格化调查和文物认定。全国各级普查机构共向102万家国有单位发放《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登记表》,实现调查上不漏单位,认定上不漏文物。普查建设了全国可移动文物信息平台,各地普查机构和收藏单位组建普查人员,对经认定的文物,开展文物定名、断代、分类、编号、测量、计量、拍照等,填写《可移动文物认定信息登记表》和《文物登记卡》,依托互联网在统一平台上进行数据登录、审核。


全国统一制订《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审核工作管理办法》和评定标准,明确填报规范和评定细则,加强数据审核和质量管理。各地细化普查目标,分解年度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强化进度管理,严把质量关,以自查、督查、评估、验收等多种形式保证普查质量。聘请第三方对各地普查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结项评估。国家文物局组织普查验收,重点检查普查机构制度建立情况,人员及经费等保障措施,普查覆盖率及数据质量等,组织专家对各省数据抽样审核,数据差错率均在0.5%以下,达到数据质量控制要求。


光前裕后

普查的终极目标是未来,为了明天,收藏今天,是新时代赋予文物保护的命题。可移动文物普查使国有文物得到了全面整理、整合,文物保护更具针对性,文物研究更具专题性,文物陈列更具特色性,文物利用更具创造性,文物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的能力得到普遍提升。文物进一步走下圣坛,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和环节。


可移动文物浩如波海,一举难平。“一普”尚未将社会流散文物作为工作对象,至少有与国有馆藏同样多的文物,有待统一的国家行动来规范统计,依法保护。“一普”,关山初度,让文物“活”起来的征程,前路漫漫,任重道远。


来源:国家文物局

编辑:梖梖

制图: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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