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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41年,考古报告为何姗姗来迟?

2017-09-01 弘博网

高鼻深目,还带着一点“蒙娜丽莎式”的微笑,一头短发上没有任何装饰品,短上衣和长裤的穿搭虽然谈不上时尚,但双手往裤兜里一插,这范儿就出来了。脚上似乎踩了一双高桶靴子,不过参照身材,这脚也似乎有点忒大了。


火烧沟遗址出土的人形彩陶罐 资料图片


这位名人,来自甘肃省玉门市,是一个高不过20厘米的人形彩陶罐,曾于1990年在北京第十一届亚运会期间展出,属于国家一级文物,现存于国家博物馆。虽然早在1988年就从玉门火烧沟遗址出土,但快30年过去了,它的“出生信息卡”——考古发掘报告仍“犹抱琵琶半遮面”。


考古发掘报告迟迟未到,是玉门火烧沟遗址出土文物的共同命运。如果从1976年第一次发掘算起,这一等已经是41年。


1最具中华文明意义的考古发现之一


1972年春天,当时玉门的清泉公社打算在公社旁修建一所中学,就在挖地基的时候,意外发现了这些古物。现年60多岁的盛金砚当时参与了那次挖掘,他回忆说:“先发现了一个坐着的人的骨架,旁边有一个大罐子,里面有一个小孩。”学生们把挖到的东西报告给当时来教书的知青杨敏,利用假期回兰州探亲的机会,杨敏把东西带到当时的甘肃省博物馆。


在这之后,就有了1976年包括甘肃省博物馆文物工作队等在内的发掘小组对火烧沟遗址长达4个月的发掘工作。一位当地的文化学者说:“后来又进行过两次抢救性发掘,一共发掘墓葬330余座,出铜器的达106座,共200件,是我国早期发现铜器且出土数量最多的一处夏代古遗址。”


火烧沟遗址 资料图片


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李水城是国内较早研究火烧沟遗址以及其所代表的四坝文化的学者。他在学术论文《火烧沟文化研究》一文中指出,火烧沟墓地的绝对年代在夏代纪年范围内,延续年代大致在公元前2000年至前1800年。


除了其中挖掘出土的权杖头被公认为史前东西方文化交流的重要见证物引起学术关注外,挖掘中发现的齐头和缝的金耳环更是引起学界震动。“这是我国目前发现最早的黄金制品,这对于学界关注的冶金技术的传入与发展课题来说,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意义。”南京大学历史学院教授水涛说。


2009年,火烧沟遗址被中华文化遗产协会评为我国最具中华文明意义的100项考古发现之一。


2发掘报告为何“难产”


“文物的价值需要主动去揭示认识。发掘报告严重滞后,无法对出土文物及相关遗址给予正确和及时的认知,不利于保护和研究,也不利于考古资料的宣传展示利用。”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陈建立解释说。


在考古界,火烧沟遗址的“遭遇”并非个例。多种原因造成的考古发掘报告积压滞后问题较为普遍和严重,也因此才有了已故的著名考古学者、故宫博物院前院长张忠培那句流传甚广的名言:“考古不写报告,等于花钱买破坏,比盗墓贼还坏。”


但考古毕竟是一个和时间打交道的特殊行业,快慢都有风险。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朱延平举了20世纪90年代举世瞩目的内蒙古敖汉旗大甸子遗址发掘项目的例子。他介绍说,该发掘项目虽然在发掘结束13年后就出版了报告,但由于当时各种条件限制,难以将遗址800多座墓葬的全部资料一一发表,目前面临着重新编纂报告的问题。然而,由于人事变动等,重新编纂困难重重。


考古发掘报告滞后积压问题要正视,不过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是考古界不少专家学者的共识。陈建立就认为:“田野发掘工作看似简单、时间短,其实后期资料整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利用多学科的方法从零散的发掘资料中提炼出应有的规律,这需要时间。”朱延平也指出:“如果一部报告只是要求对每个遗迹和遗物做到有图、有照片、有文字描述,貌似客观,却无异于照葫芦画瓢,不得要领。”


此外,他认为各地省级考古所研究人员短缺也是导致发掘报告滞后的一大原因。“一般省级考古所只有十几个人的调查队伍,而像甘肃等文物大省负责的田野考古调查和发掘项目又比较多,这样留给资料整理、报告撰写的时间就不够充足。”


“早年文物发掘之后,整理经费往往不足,也限制了资料整理和发掘报告的工作。经费不足就没法实现发掘报告短期内出版。好在近些年国家文物局大力增强了对考古经费的支持和管理,情况已有明显改观。”水涛说。


另外不容忽视的一点是,我国的田野考古发掘实行考古领队负责制,“如果发掘报告整理中,出现人员更替以及由此带来的资料缺失,势必严重影响报告的完成。”陈建立强调。


3发掘报告“出炉”如何提速


回到火烧沟遗址发掘报告的“久唤不出”,原因也逃不过以上几点。


据了解整个发掘项目的知情人士透露,历史遗留问题是主因。当时主持发掘的甘肃考古元老张学正以及另外一位重要参与者周广济在多年前去世,持续进行的报告整理工作不得已只好停滞。“再加上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几经人事变动,项目进展多少会受影响。当然,考古研究所研究人员紧缺也是不争的事实。”


“考古发掘,还是要给学界和大众一个交代。”朱延平说。他记得,有一次去拜访日本东京埋藏文化财的一位学者,在该单位的门口竟然竖立着这样的字牌:“不得以任何理由使便携报告人员离开办公室。”这种无形的督促,让他印象深刻。


近年来,随着国家和社会对考古工作的重视和关注,包括经费等多方面条件的支持力度都大大增加,同时对考古发掘报告的出版也加大了约束力度。国家文物局在
新修订的《考古发掘管理办法中就规定:“考古发掘报告的编写工作要在发掘结束后的3年内完成。年度发掘报告应在当年完成编写工作。”


“从之前对考古发掘报告出版没有年限要求到现在明确提出3年,这就相当于给有关人员增加了一条硬约束。”水涛说。他介绍说,因为现在田野考古项目领队的执照是由国家文物局来批准的,如不能在3年内组织力量对负责的考古项目进行整理,会直接影响到以后新的考古项目的接续。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陈建立了解到,在韩国和日本,基建性质的发掘项目多会交给专门的考古公司或公立考古机构来完成,且在发掘前就会约定好工作内容和提交发掘报告的时间,因为人员充足再加之承载的研究性内容较少,所以他们的报告整理时效性强,资料公布及时。他认为,中国考古界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学习和部分借鉴这种工作机制。


转载自:光明日报-文化记忆工作室

作者:王丹

编辑:叶子;心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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