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第九届“薪火相传——寻找中国文物故事杰出传播者”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主办的“薪火相传”活动是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办人函[2007]888号)的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的品牌项目。该活动举办十年来坚持面向社会,推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发现、彰扬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中的奉献精神和重要成果,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高度评价。
2017年第九届“薪火相传”活动以“寻找中国文物故事杰出传播者”为主题,面向社会各界寻找那些以不同方式传播文化遗产之价值与内涵,为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做出突出贡献的人们,彰显他们的精神,传扬他们的事迹。通过“薪火相传”活动,带动、激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现将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广州市古迹保护协会
承办单位:广州文化产业投资基金
二、申报范围
各领域凡近年来在文化遗产传播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团体(不含政府部门)、个人(不含外籍人士)和已完成的文化遗产保护利用项目均可参评。
已在第六届至第八届“薪火相传”活动中获得杰出人物和杰出团队称号者(即2013年以后的获奖者)不再参评。
三、申报标准
1. 长期致力于优秀传统文化价值、内涵的宣传,挖掘、整理和研究所在地区文化遗存取得重要成果,在当地传统文化传承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文保系统基层组织者和工作者。
2. 以多种形式投入文化遗产相关产品的制作或传播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团体和个人。包括但不局限于:为文化遗产传承做出贡献的文献典籍整理或开展文化遗产相关研究并取得突出成果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团体及个人;编辑、出版有创意和有影响力之文化遗产题材报刊或图书的团体和个人;拍摄、制作优秀文化遗产类影像作品的团体和个人;创办特色民办博物馆、展览馆的团体和个人;长期坚守讲解岗位、撰写解说词,讲解富有深度和风格,深得群众欢迎的博物馆或其他文化遗产讲解员。
3. 致力于传承民族传统文化艺术、技艺的优秀传承人,在持守祖传技艺并无私授徒,使民族传统文化得以传承与发展方面成绩优异者。
4. 致力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组织公益性培训、讲堂的文保社会组织。
5. 以3D影像、VR等新技术、新手段从事文化遗产保护相关舆论宣传,受众巨大,影响广泛,社会效益突出的企业。
6. 挖掘、整理、传播地方文化遗产的原住民、管理者和团体。
7. 投入资源打击文物犯罪,传播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知识的机构。
8. 以其他方式致力于文化遗产传播的团体和个人。
1. 属于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性质。
2. 项目在近年实施、已经完成并经过验收。
3. 项目内容可涉及或包括设计、匠人、施工、建材、装备、展示、活化利用效果等与保护利用相关的单项。
4. 项目整体或某一单项特别优秀,具有示范效用、良好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
四、活动流程
本次活动通过推荐和自荐的方式进行申报,设初评、网络投票、终评三个评审环节。
1. “2017年度中国文物故事传播者杰出人物”10名
2. “2017年度中国文物故事传播者杰出团队”5名
3. “2017年度文物合理利用优秀项目”10个
4. 入围奖50名
1. 申报阶段:申报需填写相应的申报表(详见附件)
2. 初评、网络投票和终评:初评由我会从专家库中抽调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审读申报材料,按获奖者1:3的比例提出个人30名、团体15名、项目30个共计75名入围者。
网络投票阶段由我会微信公众号发布入围者名单,在线投票。如发现不正当刷票等违规行为,则取消该入围者的参评资格。
终评由评审委员会参考网络投票结果,以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最终获奖名单。
3. 公布获奖名单,召开颁奖典礼阶段:活动组委会将组织召开颁奖典礼。
五、申报方式
1. 申报人需填写《第九届“薪火相传-寻找中国文物故事杰出传播者”申报表》(个人/团队)、《第九届“薪火相传-文物合理利用优秀项目”申报表》。申报者的详细介绍材料(3000字以上)可另附;
2. 推荐单位基本信息是申报材料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填写后随申报材料一同报送;
3. 请务必于2017年11月19日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zgwbjjxh@163.com。并将原件加盖公章邮寄至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宣传教育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五四大街29号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宣传教育部
邮编:100009;
电话:010-56792286;
4. 申报表格复印复制有效。
相关附件,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下载
来源: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
编辑:轩睿 # 言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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