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博物馆协会负责人就第四批全国博物馆定级评估答记者问
近日,经报国家文物局备案,中国博物馆协会发布了第四批全国博物馆定级评估结果,核定中国印刷博物馆等74家博物馆为国家一级博物馆,北京南海子麋鹿苑博物馆等221家博物馆为国家二级博物馆,中华世纪坛艺术馆等225家博物馆为国家三级博物馆。这是博物馆领域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完善博物馆质量评价体系,推动博物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中国博物馆协会负责人就本次评估工作的有关情况接受了媒体专访。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第四批全国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的有关背景情况。
答:建立博物馆分级评价管理制度,开展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是引导博物馆明确职责定位和发展方向的重要方法,是促进博物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推动博物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走向现代化的重要基石。自2008年以来,国家文物局、中国博物馆协会先后组织开展了三轮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共评出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850家,占全国博物馆总数15.4%,通过评估产生的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在我国博物馆事业发展进程中起到了良好的标杆和表率作用,得到行业内外的广泛认可。但是,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需求,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博物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现行博物馆定级评估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博物馆事业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需要及时调整完善有关制度设计,不断推进博物馆事业向前发展。根据《博物馆条例》的有关规定,2020年1月国家文物局修订发布了新版《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和《博物馆定级评估标准》,按照提升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对评估的对象范围、组织架构、方式方法、指标设置、分值权重等进行了优化完善。中国博物馆协会据此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全国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
问:本次评估工作是如何开展的,经过了哪些流程和环节?
答: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推进博物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以文物保护、科学研究为基础,展示教育、开放服务为核心的博物馆质量评价体系,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中国博协于2020年下半年组织开展了第四批全国博物馆定级评估工作。根据《博物馆定级评估办法》的有关要求,本次评估分为评估准备、材料申报、书面审查、现场评估、数据比对和综合评定六个阶段。在评估准备阶段,中国博协组建了评估工作办公室,研发了“博物馆评估管理系统”,通过多种渠道为参评博物馆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咨询服务。在材料申报阶段,共有800家博物馆在线提交了评估申请和相关附件资料。在书面审查阶段,评估工作办公室按照新版《评估标准》确定的一级指标分组,组织45位评估专家,在线对参评博物馆的评估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依据《评估标准》进行评分,形成初步评定意见。在现场评估阶段,评估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小组对部分在地域、门类中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参评博物馆进行了现场考察,并提交了考察报告。在数据比对阶段,评估工作办公室调取了参评博物馆的机构备案信息和藏品备案数据,与各参评博物馆提交数据进行比对。在综合评定阶段,中国博协组织召开了综合评定专家会,听取了书面审查和现场评估阶段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对照《评估标准》认真审核了相关博物馆在书面审查和现场评估阶段形成的评估成绩,经研究,形成了本次评估的评定意见,按规定程序报请国家文物局备案。
问:请介绍一下本次评估的总体结果。
答:汇总书面审查、现场评估与综合评定结果,在第四批全国博物馆定级评估的800家参评博物馆中,最终共有520家博物馆符合定级评估的得分要求(374家为新定级博物馆、146家为原定级博物馆晋升等级),其中:一级博物馆74家、二级博物馆221家、三级博物馆225家。本次评估参评博物馆总体通过率为65%,其中一级博物馆通过率为67%、二级博物馆通过率为77.3%、三级博物馆通过率为55.7%。
问:与本次评估前的数据相比,经过评估我国一、二、三级博物馆的构成发生了哪些变化?
答:通过本次评估,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总数将达到1224家,其中一级博物馆204家、二级博物馆455家、三级博物馆565家;较之上一轮评估,增长43.9%。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占全国博物馆总数(对照2019年底统计数据)的比例总数将达到22.1%,其中一级博物馆占3.7%、二级博物馆8.2%、三级博物馆10.2%,突破了旧版《评估办法》关于“一、二、三级博物馆占全国博物馆总数3%、6%、9%”的标准,实现了新版《评估办法》“扩大评估覆盖范围,鼓励不同资源属性、不同举办者性质、不同地理区域的博物馆平等参与评估”的修订目标,让更多真正优秀的博物馆快速脱颖而出,激发出更大发展动力和潜力。从分省情况看,山东省、江苏省、广东省、江西省、河南省在本次评估中通过定级的博物馆数量较多,分别达到99家、40家、39家、38家和26家,位居全国前列。与现有定级博物馆数据合并统计,山东省、广东省、浙江省将成为全国拥有定级博物馆数量较多的省份,分别拥有定级博物馆127家、84家和76家;北京市和山东省将成为全国拥有一级博物馆数量较多的省份,均拥有18家一级博物馆。
问:在本次评估中新评出的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有哪些特点?
答:一是品类丰富属性多元。在本次新增和晋级的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中,有贵州省博物馆、成都博物馆(成都中国皮影博物馆)等165家省、市、县级综合地志类博物馆,孔子博物馆、宁波市天一阁博物院等181家历史文化类博物馆,平津战役纪念馆、上海市龙华烈士纪念馆等67家革命纪念类博物馆,大连自然博物馆、安徽省地质博物馆等24家自然科技类博物馆,八大山人纪念馆、广州艺术博物院等31家艺术类博物馆,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大足石刻博物馆等20家考古遗址类博物馆,以及青岛啤酒博物馆、中国文字博物馆等32家其他专题类博物馆,涵盖了各种博物馆门类,折射出我国博物馆事业多样性和差异化发展的良好趋势。
二是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本次评估新增和晋级的520家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馆舍建筑总面积达到6,733,961平方米,展厅总面积3,333,551平方米,库房总面积515,387平方米,公共服务空间总面积3,474,888 平方米,实验修复室总面积85,952平方米;平均每馆拥有馆舍13,000平方米,展厅6,435平方米,库房995平方米,公共服务空间6,708平方米,实验修复室166平方米;有102家博物馆馆舍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达到《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6-2015)确定的大型博物馆标准。在评估过程中,“综合管理与基础设施”一级指标平均得分率达74.5%,是评估各项一级指标的最高值,真实反映了我国博物馆基础设施建设的高水平、硬实力。
三是收藏资源日益丰富。本次评估新增和晋级的520家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的藏品总数达到7,797,773件(套),三级以上珍贵文物达373,166件(套),平均每馆拥有藏品15,054件(套),三级以上珍贵文物720件(套)。2019年度520家博物馆共展出藏品785,151件/次,平均每馆1,516件/次,平均藏品展出率达10.07%。对比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和非国有博物馆藏品登记备案数据可以发现,多数博物馆的藏品数量均在2016年度以后仍有一定幅度的持续增长。根据专家评分情况显示,绝大多数博物馆都建立了完善的藏品管理制度,库房面积和设施设备能够满足收藏需要,藏品档案记录规范,提用手续齐全,具有与收藏规模相适应的藏品养护、修复能力。
四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520家博物馆拥有从业人员总数为23,501人,其中在编人员10,759人,专业技术人员8,849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507人;平均每馆拥有从业人员、在编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分为45人、21人、17人和3人;在编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比分别达到80.1%和14.2%,一个岗位结构优化、梯次比较合理的博物馆专业人员队伍基本形成。
五是标杆作用得到凸显。根据评估中收集的2019年度数据统计,本次新增和晋级的520家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虽然仅占全国博物馆总数的9.39%,但是在2019年举办临时展览总数达4,513个,教育活动46,864场,观众总数为2.5573亿人次;分别占当年全国博物馆陈列展览总数、教育活动总数和接待观众总数的15.8%、14%和20.8%,每馆年均举办临时展览9个,教育活动90场,接待观众49万人次,远超全国博物馆平均水平。
问:基层博物馆在本次评估中表现如何?
答:本次评估新增和晋级的520家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中,有490家博物馆的隶属层级属于地市级以下,有316家博物馆的隶属层级属于区县级以下,在这316家博物馆中,包括国有博物馆240家,非国有博物馆76家。在240家国有博物馆中,有一级博物馆17家、二级博物馆99家、三级博物馆124家。本次评估新增的区县属国有定级博物馆总数,相当于前三轮博物馆定级评估中通过的区县级博物馆数量之和;新增的区县属国有一级博物馆数量,超过原有数量的4倍,这充分说明了我国基层博物馆质量水平的大幅提升,以及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逐步落实。
问:在本次评估中,非国有博物馆参加评估和取得成绩的情况如何?
答:本次评估中共有153家非国有博物馆踊跃参评,四川省建川博物馆等78家非国有博物馆通过评估获得相应等级,其中一级博物馆1家、二级博物馆23家、三级博物馆54家。新增非国有定级博物馆数量接近原有数量的5倍。至此,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序列中非国有博物馆总数已达到91家,一级博物馆达到2家。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前我国非国有博物馆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问:通过本次评估,显现出我国博物馆体系还有什么样的发展空间?
答:经过本次评估,东、中、西部地区拥有定级博物馆的数量分别为611家、314家、299家,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拥有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的数量远远超过西部省份。天津、海南、西藏、青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拥有定级博物馆数量均不足10个。此外,在《评估标准》确定的三个一级指标中,“藏品管理与科学研究”部分的平均得分率最低,仅为48%,远低于“陈列展览与社会教育”(63.5%)和“综合管理与基础设施”(74.5%)两项。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博物馆事业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够平衡、功能不够完善的问题,这将是广大博物馆在“十四五”期间努力的方向。
问:在本次评估后,中国博协在博物馆质量评价方面还会有哪些新举措?
答:本次评估结果公布后,我会将组织专家撰写评估报告,对评估结果和各博物馆提交的评估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梳理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管理、运行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关对策和建议。今后,我会还将根据《评估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所评博物馆的监督检查和运行评估,实现对博物馆评估工作的动态管理。
来源:中国文物报
第四批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名单公布(内附全4批分省统计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