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完成修订 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7月30日,新修订的《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殷墟保护再增新保障,对殷墟保护利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世界文化遗产殷墟位于河南省安阳市西北的洹河两岸,是中国商代晚期的都城,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有文献可考,并为甲骨文和考古发掘所证实的古代都城遗址。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就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各方面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上位法也在相继修改,对2001年9月审议通过的现行《条例》进行修订迫在眉睫。
新《条例》共5章37条,包括总则、保护与管理、研究与利用、法律责任和附则。和现行《条例》相比,新《条例》内容更加科学全面,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法促保、以法护民的立法宗旨得到体现。
新《条例》加大了保护力度。针对殷墟保护资金不足、力度不够、民生受限等问题,新《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殷墟保护责任,明确设立殷墟保护专项资金,统筹解决搬迁安置用地及经费,建立殷墟保护补偿机制等,为强化殷墟保护,统筹处理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遗址保护关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新《条例》加强了违法处罚。新《条例》规定了殷墟保护规划编制、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公布、环境保护、禁止行为、工程建设审批等内容;对于违反新《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扩大了追究法律责任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主体,强化联合执法,重点排查盗掘、违法建设、违法围挡等行为。
新《条例》强化了研究利用。殷墟保护研究和展示利用对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民族凝聚力具有重大意义,为提升殷墟研究利用水平,新《条例》专门设置了“研究与利用”章节,对殷墟科学研究、展示陈列、产业引导、教育传承等内容作出详细规定。
据了解,近年来,河南省积极开展安阳殷墟文物安全整治工作,推进殷墟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安阳市从保护体制机制着手,将市文物局升格为市政府组成部门,成立高规格的殷墟专职保护机构殷墟管委会,改组殷墟博物馆(殷墟研究院),成立市公安局文物保护支队,建立文物公益诉讼制度及文物安全“一保一警一消防”制度,实施文物安全专项提升行动,全面加强殷墟保护,为新《条例》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河南省将推进落实殷墟保护利用各项政策规定,并适时集中开展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使新《条例》真正成为殷墟遗址长治久安的法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