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涉案金额4亿余元,被害人6万余名,这个“套路贷”犯罪集团栽了!

吴闻哲 绍兴检察 2021-04-28
 

使用种种软暴力手段催讨虚高“债款”,被害人6万余名,涉案金额达4亿余元,致两名被害人因不堪压力选择了自杀……5月30日,这起由绍兴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陈某展等17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诈骗、敲诈勒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在绍兴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起诉书指控


2016年3月,被告人陈某展注册成立浙江感恩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陆续招募被告人曹某东、蔡某曼及潘某余等人担任公司审核部、话务部、财务部负责人,被告人虞某丹、陈某昊、杨某妹、陈某鑫等人为放款财务人员。在2018年1月该公司内部还成立催收部,由被告人何某生、吴某彪担任催收部组长,并招募曹某卫、陈某、李某泉等为催收人员强行索债。至此,逐步形成以陈某展为首要分子,曹某东、蔡某曼、何某生、吴某彪等人为重要成员,话务部、审核部、财务部、催收部等部门成员组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各成员之间分工明确,配合严密,共同实施诈骗、敲诈勒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陈某展等17名被告人(图片来自绍兴市中级法院)


经查明

1

陈某展等人通过以网络推广、中介介绍、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等方式获取“客户资源”后,公司话务部、审核部以“无抵押、秒下款”等为诱饵吸引他人注册,并以需要审核身份真实性为由,骗取他人个人信息,为后续催收做好准备。

2

随后,利用被害人急于用钱的心理,在未全面介绍“借贷”协议细则的情况下,以“押金”“公司规矩”等理由要求被害人在网络平台签订虚高电子“借贷”协议,并扣除首期“利息”后再将借款发放给被害人。之后通过短期内支付高额“利息”、“展期”、提高“借款”额度等方式不断恶意垒高被害人“债务”,骗取对方交付财产。

3

对于逾期未还款人员,则由催收部介入。根据被害人借款时提供的手机号码、通讯录联系人、身份证照片等个人信息,通过电话或微信辱骂、威胁、恐吓、发送附有被害人头像的淫秽、侮辱短信或图片等方式,向被害人或其亲友施压索债。

绍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丁飞宣读起诉书

(图片来自绍兴市中级法院)

据指控,该犯罪集团共骗取6万多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2.9亿余元,向4.3万多名被害人强行索要资金1.4亿余元,并购买公民个人信息20余万条用于犯罪,造成众多被害人正常家庭、生活秩序受到影响,其中梁某某服毒自杀身亡,董某某跳楼自杀致伤。

绍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丁飞提审


检察官受理此案后,通过细致审查发现,公安机关仅以该犯罪集团收取的8000余万元“收益”为涉案金额,但综合全案分析该犯罪集团还以“逾期费”“展期费”“押金”等多个名目骗取被害人资金,通过调取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还原事实全貌,最终确定涉案金额达4亿余元。此外,鉴于该案被害人众多且遍布全国各地,面对被害人出于担心报复等疑虑,承办检察官赴湖南、四川、云南等十余个省市寻找了数十名被害人了解案情,不断争取被害人配合。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夯实了相关证据,引导公安补充侦查形成140余册案卷材料,构筑起完整的证据链。承办检察官还克服办案时间紧张、涉案人员众多的困难,加班加点,内外协同,密切配合,高速高效推进案件办理,仅审查报告就有40余万字

在当天将近12小时的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案件的定性、犯罪数额、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等争议焦点出示了相关证据,根据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进行了全面充分的阐述,有力指控了被告人各项犯罪事实,并就该团伙的犯罪行为性质、后果和社会危害性发表了公诉意见。面对确凿的证据和严密的论证,17名被告人也由最初对抗辩解到最终当庭认罪。

因案情重大,法院将择期宣判。

推荐阅读

☑ 【扫黑除恶在行动】成员保持手机通畅,开支统一安排报销……该团伙由嵊州检察依法起诉

 由污染企业转型为绿色发展企业 多亏了这份提示函!

☑ 监督撤案、建议收监,发生在同一个未成年人身上,为何?

编辑:吴闻哲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