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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加“变量” 打造羁押必要性审查“智能利器”

陆海 吴闻哲 绍兴检察 2021-04-28

近日,因涉嫌环境污染罪而被羁押的高某被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这得益于绍兴市检察院自主研发“羁押必要性审查智慧系统”高效筛选辅助办案。

2019年4月

       高某因偷排污水涉嫌犯罪被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依法批捕。被羁押后,高某因具备“初犯、犯罪情节轻微”等条件,被智慧系统自动筛选出,成为驻所检察官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重点关注对象。在向承办人了解过案情后,驻所检察官便主动找高某谈心,针对系统提示的“生态环境赔偿金未缴纳”情况做其思想工作。交谈中,高某表示现在很后悔当初偷排污水的行为,会立即联系家人缴清赔偿金。在赔偿金到位后,检察官遂向公安机关发出变更高某强制措施的建议并获采纳。

据介绍,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长期面临案多人少、审查效率不高、案件信息获取不全等困难,为破解这些难题,今年初绍兴市检察院自主研发了该智慧系统,助推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向便捷、高效转变。

“简单地说,这套系统主要依据‘相对固定要素’和‘相对可变要素’进行筛查,目的是让我们将有限的精力放在被系统筛选出来的重点对象。”绍兴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主任诸文彪说。

该系统首先从检察机关统一办案系统中获取每个捕后在押人员的案件情况,根据预设的“相对固定要素”进行筛选,如对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累犯、通缉到案等案件进行自动过滤,暂不予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而对轻罪案由、初犯、未成年人、老年人等在押人员作为重点关注对象。

羁押必要性审查智慧系统界面


检察官则可集中精力分析“相对可变因素”,如是否有同案犯在逃、证据是否已固定、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在该系统内建立相应文件夹,将审查条件尚不完备的案件归入对应文件夹内,并通过持续跟踪案件办理进展,对同类案件进行有针对性的动态审查。

羁押必要性审查智慧系统界面


“‘相对固定要素’和‘相对可变要素’,就好比‘定量’和‘变量’,智慧系统借此进行高效精准的数据自动分析,有利于社会危险性评估标准的统一适用,推动标准化审查流程的构建和办案能力的提升。”绍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戴建华说。



据统计,今年1至5月,对比去年同期,绍兴市检察机关提出释放和变更强制措施建议数由73件提高到185件,增长153%;建议被采纳数由64件提高到158件,增长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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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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