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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婴儿被亲生父亲抛江案件

绍兴检察 2021-04-28

案件基本情况

      2019年7月13日晚,嵊州市鹿山街道长安桥发生一起婴儿(2019年6月出生、男性)被亲生父亲抛江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经公安机关侦查,婴儿生父金某(1990年3月出生,嵊州人)交代其故意杀人的事实,其与女友吕某未婚生育,于今年6月诞下一男婴,吕某在男婴满月后将其交给金某照看。金某考虑到与吕某感情不和,认为男婴会成为其日后生活的累赘,于7月13日晚将男婴带至长安桥丢入江中,当时男婴尚未满二月龄。

提前介入案件侦查

      案件发生后,嵊州市检察院在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该案,及时了解案情、引导侦查,并就证据固定、法律适用等情况与公安机关进行会商。

     同时,嵊州市检察院成立由分管副检察长担任组长、由公诉部主任和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的专案组,专门负责案件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沟通协调工作。

      目前,犯罪嫌疑人金某已被刑事拘留,与案件相关的嫌疑人供述、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证据已初步固定,但仍未发现男婴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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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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