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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被冒用无辜背负“污点” 两份检察建议还他清白

绍兴检察 2021-04-28

2019年11月8日,在义乌打工的广西小伙小黄特意来到诸暨市人民检察院,给承办检察官送来了内容为“秉公执法维民意 勤政廉明促和谐”的锦旗,对检察官连声称谢,并签署了息诉息访承诺书。

事情要从两年前说起,2017年9月,小黄来到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反映称,他在火车站下车的时候,被车站民警带去警务室接受调查盘问。盘问中,他才得知自己名下有一个盗窃的犯罪记录。这一情况让一直以来都老实巴交、从无违法犯罪行为的小黄一头雾水,顿觉冤枉。于是,民警调出了犯罪人员入监时的照片,小黄一眼就认出了照片中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亲哥哥大黄。

此后,由于小黄一直背负着这个“污点”,他经常被民警调查盘问,就连租房子房东都不肯租房给他,只能租住在条件较差的阁楼上,这给他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不得已之下,小黄来到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求助申诉。

诸暨市人民检察院的接访人员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受理了案件。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启动了刑事申诉审查程序。经复查查明,小黄的亲哥哥大黄在2015年2月因在诸暨市店口镇实施扒窃他人手机被公安机关抓获,且大黄有盗窃的犯罪前科和吸毒劣迹,再次犯罪,势必要加重处罚。在被抓获后,大黄就谎报了小黄的身份,后经审判,大黄以小黄之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由于兄弟俩长相相似、对彼此个人信息了如指掌等原因,直到判决,大黄冒用身份的情况也未被发觉。在了解清楚情况后,诸暨市人民检察院立即发送再审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再审。

法院在受理后,及时启动了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立案再审。但因大黄早已刑满释放,不知下落,检察官多次与大小黄的父母沟通,但其父母也始终沉默不言。检察官继续与法院、公安多次进行联系,最终法院对大黄作出逮捕决定,2019年7月,大黄被抓捕归案。2019年8月21日,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采纳了检察建议的意见,认为大黄系累犯,且有吸毒的行政处罚前科,并冒用他人身份接受审判,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故判决撤销原刑事判决,以盗窃罪判处大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判决生效后,细心的检察官又再次前往公安机关进行查询,想了解小黄在公安机关的“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中的这次错误的盗窃记录有没有被撤销。经查询,发现小黄名下还是有着之前犯罪记录。于是,2019年11月6日,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发出了第二份检察建议,建议在全国违法犯罪人员信息资源库中撤销小黄名下的刑事判决记录。

当检察官将上述消息告知小黄后,小黄在电话中连声称谢,并特意从义乌赶来诸暨,给检察官送来了锦旗。 

该案系诸暨市人民检察院首件通过向法院发送再审检察建议的形式,由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再审,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加刑处理的刑事申诉案件。同时,在此案的办理中,该院做到监督全覆盖、程序全追踪,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诸暨检察”微信公众号
文稿:周朝煜
图片:郦方家
编辑:郦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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