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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创”有我】争当“枫桥式检察官”,他们这样做……

绍兴检察 2023-05-02

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的检察机关,绍兴市检察院近期开展“枫桥式检察室、枫桥式检察官”“双创”活动,全面规范和创新发展基层检察室,打造一批在全市范围内具有标志性、影响力的检察室、检察官,迎接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今天起,“绍兴检察”微信公众号推出【“双创”有我】专栏,聚焦“五强五好”的“双创”标准,体现全市检察机关大力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新时代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检察版的担当作为。



近日,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评选2022年第一季度模范党员,两名获评干警在司法办案、服务群众、矛盾化解等方面的积极努力,展现了全市检察干警争创“枫桥式检察室、枫桥式检察官”的浓厚氛围。



潘哲睿

柯桥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自参加检察工作以来,潘哲睿同志始终以坚定不移的理想信念、公平正义的职业信仰、时不我待的奋斗精神严格自我要求,低身伏案、孜孜不倦,努力践行新时代检察人员的使命担当。

身为一名党员,潘哲睿同志立场坚定、对党忠诚,积极发挥党员模范作用,自觉承担检察社会责任。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期间,他立即响应党委政府号召,主动报名参加柯桥区党员应急突击队,赶赴疫情复杂地区参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身为一名检察官,潘哲睿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和能动履职理念,从严把握刑责边界,从善传达司法温暖。在办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他不仅认真做好案件审查起诉,还积极履职,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为百余名工人讨回被拖欠工资500余万元,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助力提升检察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与此同时,潘哲睿不断强化服务大局意识,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本领,能以司法办案为切入提高站位、拓展视野,生动实践将检察工作融入中心大局。他在承担电诈专业办案任务外,还时时关注、深刻领会党委政府出台的各类反诈政策,积极参与全民反诈活动,在提炼典型案例、加强深度宣传等方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独特优势,同时注重从案件中找寻线索,深挖网络媒介虚假宣传、利益排序灰黑链条,实现打击犯罪与社会治理的双重目标。

王金金

柯桥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严于律己,公正司法,立检为公,执检为民,是王金金同志对检察事业的初心,也是持之以恒的决心。近年来,他积极做好刑事诉讼“最后一公里”的守护者,履行好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

为深化推进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工作的要求,王金金协同公安民警奔赴2000公里外的贵州省金沙县、盘州市等地,调查和收集罪犯户籍信息、家庭成员情况等,并向当地派出所、村委了解核实相关情况。此次调查取证,累计行程5000余公里,足迹遍布贵州中西部,尤其深入较为偏僻的高坪镇、石场乡、新民乡,跨越三个地级市,克服贵州地区山高路远、交通不便、气候多变、水土不服的重重障碍,为下一步收监执行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020年,柯桥区检察院在开展辖区内保外就医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专项检察监督行动中发现,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未依规定及时提交病情复查情况,对此,王金金与同事开展了多方实地走访调查工作后,立即督促相关部门对该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异地医学鉴定并临场监督,最终确定该社矫对象已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随后向相关部门制发收监执行检察建议后,现该社矫对象已被收监执行。

与此同时,王金金也注重以监督办案促进源头治理,联合多部门起草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会议纪要》、《关于进一步推进看守所在押人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办法》等机制,争取从源头治理上加强监督,促进执法规定,以达到监督一案、整治一类、杜绝一片的效果。

编辑:鲁晓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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