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民生·办实事】政协委员提供线索后,检察公益诉讼“出招”古迹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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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流水古道为浙江省二级古道,是浙东唐诗之路的重要内容,并入选了‘绍兴最美森林古道’,因多次山洪暴发和年久失修,现在破损严重,亟需保护,此次听证会旨在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尽快启动古道修缮保护工作。”5月12日,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嵊州市高山流水古道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听证会暨高山流水题刻文物保护规划及古道修缮工程设计方案评审。这是浙江省今年3月实施《浙江省古道保护办法》以来,嵊州首次就古道保护举行检察听证会。
听证会由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钱科萍主持,并邀请文物专家、政协委员、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等7人担任听证员,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设计单位代表参加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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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道基本情况介绍
在嵊州浦口街道故江新村古道旁岩壁上,保留着一处凿于明嘉靖十八年(1539)的题刻,用双勾楷书,竖向分三行,中为“高山流水”四个大字,字径42×50厘米,左为“嘉靖己亥”年款,右刻“墅山囗囗感书”。此题刻于1988年6月被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刻石整体及四周各延伸1.5米为保护范围,保护范围红线向四周各延伸5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题刻旁有自然块石铺砌的古道通过,即高山流水古道,全长15公里,周边森林覆盖率达到90以上%,倚山临涧而筑,自然人文环境较好。
2022年2月,一个反映高山流水古道破损的政协提案引起了承办检察官的重视,接到线索后立即前往现场勘查,发现题刻所在区域因强降雨天气山洪多次暴发,古道不堪水流冲击,路基严重损坏,局部路段已整体冲毁无存,代之以裸露的溪涧岩床。题刻及所在岩壁目前保存完整,但是文物建控地带内的古道损毁严重已无法通行。题刻所在岩壁紧贴古道而立,两者唇齿相依,缺一不可,古道的损坏不仅给题刻埋下安全隐患,也不利于嵊州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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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听证会现场
听证会围绕“古道保护的必要性”、“古道保护的行政机关与行政职责”、“如何更好保护和利用古道与高山流水古道修缮方案评审”等焦点议题进行。
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旅游局等行政机关以及浦口街道办事处与会人员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对听证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建议,达成保护和修缮共识。设计单位代表对题刻保护规划和古道修缮工程设计方案通过图文形式进行全面介绍。
听证员就重点关心的古道破损原因、行政履职监管问题、如何实现可持续保护和利用等向行政机关提问,并从强化古道保护责任、落实分级保护措施、建立长效保护机制等方面提供建设性参考建议,最后对古道修缮保护设计规划方案进行专家评审,一致认为该修缮方案切实可行。
古道具有历史和文物价值,尽量原物保护,充分科学利用古道的原有设施。在保护中还可以融合相关历史名人典故,丰富古道的历史和文化内涵,为子孙后代留下宝贵财富。
要做好古道与唐诗之路保护的系统规划,妥善处理和平衡好各方的利益,把古道资源科学有效地利用起来。相关部门也应当明确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协作,加强沟通交流,抓紧完善和落实修缮方案。
在修缮过程中,尤其要注重山林整体保护和防止水土流失,切实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修缮后的古道能长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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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古道又逢春,漫山尽是赏花人。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听证会为契机,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凝聚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共识,加大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力度,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编辑:鲁晓娇
来源:嵊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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