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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枫桥经验”】司法救助,向“她们”传递温情

绍兴检察 2024-03-19

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的检察机关,绍兴检察在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中积极担当作为,不断深化“枫桥经验”检察实践。“绍兴检察”设立【践行“枫桥经验”】专栏,聚焦全市检察机关切实当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传承者、发扬者和创新者的实践探索,展现绍兴检察奋力打造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样板的积极成效。

“今后,我们将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司法救助与多元帮扶工作合力,共同携手救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妇女……”日前,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与越城区妇女联合会会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工作协调配合的实施意见》,构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共同帮扶、联合回访等机制。

近年来,该院高度关注困难妇女群体,立足职能定位,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加大对困难妇女的救助帮扶力度,有效维护妇女合法权益。2022年以来,共办理“困难妇女群体”司法救助案件39件,占全部案件量的70%,发放司法救助金70余万元。

重心下沉,人性化办案

为司法救助加速

“足不出户,我就收到了救助金,谢谢检察机关!”90多岁的李奶奶(化名)收到司法救助金时激动地说。

在办理李奶奶等10余人国家司法救助案时,考虑到申请人年龄较大(年龄最大的接近90岁,年龄最小的也达70岁),行动不便,且多为文盲,为避免申请人来回奔波,由分管副检察长带队先后到镇街、住所开展调查,耐心讲解司法救助的相关政策,并与村委协作,积极协助提交司法救助申请书及证明材料等,及时完成司法救助审批程序,将司法救助金送到这些困难妇女的家中。

“为更快帮助困难妇女缓解生活困难,我们坚持救急救早理念,对困难妇女开通司法救助‘直通车’,下沉办案,上门走访,实现主动告知救助权利、主动协助备齐材料、主动调查核实情况‘三个主动’,审查、审批、发放‘三个从快’。”该案承办人介绍。

上下联动,一体化履职

为司法救助提质

“感谢检察院,对我伸出援助之手,并为我解开心结!”在收到司法救助金后,王大姐(化名)特意向越城区人民检察院送去锦旗表示感谢。

2022年,承办检察官在工作中发现线索后,开展相关调查,了解到王大姐独自一人抚养未成年女儿,并照顾患病的母亲,家庭经济十分困难。该院积极向上级检察院争取,最终由上下两级院联动救助,加大救助力度,帮助王大姐走出困境。同时,针对王大姐对原案的不理解,耐心释法说理,消除误解和疑虑,助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对有特殊重大困难情形、基层救助力量有限的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该院积极探索构建上下联动、一体化救助机制,由上下两级检察机关实施联合救助,加大救助力度,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延伸触角,多元化关怀

为司法救助增效

“孩子上学问题解决了,我的生活也有了着落,今后我一定好好生活!”刘大姐(化名)对回访的检察官及妇联工作人员说。

刘大姐早年丧偶,独自抚养2个孩子,她父亲常年瘫痪在床,是城镇低保边缘户。越城区人民检察院为刘大姐发放司法救助金的同时,协调村委为其安排一份力所能及的工作,保障后续生活;协调妇联组织,将其纳入爱心关护对象,定期回访慰问;协调教育部门将其未成年女儿纳入帮扶范围,在教辅费、饭费等方面予以减免。

该院积极延伸救助触角,注重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主动联合民政、教育、妇联、残联等机关和组织,在就医就业、教育帮扶、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社会保障等方面为申请人提供更多帮扶措施,建立“1+N”救助机制,形成“以多元救助为核心,心理抚慰、特殊帮扶等为补充”的救助格局,提升救助效果。

国家司法救助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怀”的民心工程。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大对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力度,把各项惠及困难妇女的工作落细、落到实处,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困难妇女救助帮扶的良好局面,以依法能动履职更好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来源:越城检察

编辑:鲁晓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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