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李智慧:只为“不参一毫假”
4月24日,《检察日报》“声音周刊”刊发报道《只为“不参一毫假”》,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质量技术部副部长李智慧为绍兴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积极举措点赞。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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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不参一毫假”
绍兴黄酒是古越大地的标志之一,清代文人袁枚赞曰:“绍兴酒如清官廉吏,不参一毫假……”“绍兴黄酒”“绍兴老酒”商标系绍兴市黄酒行业协会所有。随着绍兴黄酒的名气越来越大,侵权现象时有发生。
我在工作中发现,一些经营者或未经授权直接冒用“绍兴黄酒”商标,将劣质酒换上名牌“马甲”销售牟利,损坏绍兴黄酒形象;或恶意注册相似商标,通过简单变换字体、图标等打“擦边球”,误导消费者。
为保证绍兴黄酒的“真”,2021年6月,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绍兴黄酒保护和发展条例》。由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专业性较强,相关协会与企业在此方面难免力不从心,时常遇到取证难、维权难的问题。
近年来,绍兴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如张某等人制售假冒伪劣绍兴黄酒案。检察机关依法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等对张某等人提起公诉,张某等人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随后针对绍兴市黄酒行业协会反映的“绍兴黄酒”商标面临的维权难题,通过提供法律咨询、进行市场调查、协助取证等方式,为行业协会提起商标侵权民事诉讼提供检察支持。2022年7月,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等论证检察机关是否应当支持行业协会起诉、能否以保护公共利益之名支持起诉。经讨论,听证人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应当以维护公共利益之名支持起诉。
2022年9月,绍兴市黄酒行业协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张某等人及相关企业承担赔偿责任,检察机关作出支持起诉决定,让协会维权的底气更足。最终,法院支持了绍兴市黄酒行业协会的诉请。
针对商标使用管理中的漏洞,绍兴市检察机关编纂《涉“绍兴黄酒”刑事犯罪典型案例》,为相关协会和企业完善管理机制提供参考,并与绍兴市黄酒行业协会签署备忘录,建立健全联络机制,以便根据协会和企业需求提供司法服务。
我建议检察机关进一步推进“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同步审查刑事犯罪、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和公益诉讼线索。此外,充分发挥外脑作用,对专业技术领域的涉知识产权案件,邀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辅助办案,提升办案科学性、专业性。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鲁晓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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