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大型小区10天内,30多位业主车胎被扎!“意外”或人祸?
10天内
车胎被扎两次
这让廖女士有些“火大”
这几日,家住佛山市禅城区依云上城的廖女士(化名)心里有些郁闷。
01
9月8日7时30分许,送娃上学的廖女士把车从地下车库开出来没多久,车辆中控屏就显示胎压不正常。廖女士不曾多想,送完孩子上学后,径直将车辆开到了修车店进行了补胎。
02
9月18日7时30分许,廖女士还是像往常一样开车送孩子上学。不曾想,刚驶出地下车库约两分钟的时间,车辆中控屏显示车辆胎压不正常。廖女士送完孩子上学后去修理厂检查,才发现车胎又被扎了。
实际上,居住在依云上城且与廖女士有相同遭遇的业主并不少。一份业主群聊天记录显示,从9月8日开始到9月18日,已经陆续有30多位业主“中招”。依云上城业主频繁遭遇车胎被扎事件,这究竟是“意外”还是“人祸”?廖女士表示,目前已经报警,正等待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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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奇:
十天时间30多名业主车胎被扎
“早上七点半左右,我开车送孩子上学,从西一门口出来就显示胎压有问题。”9月18日上午,廖女士在澜石派出所大厅里告诉记者,送完孩子上学后,她将车开到修理厂发现车胎又被扎了。“我已经不是第一次被扎了。”廖女士说,9月8日,她被扎过一次,这次更严重,一大一小两颗钉子扎进车辆的左后胎和右后胎。说完后,廖女士拿出了两颗钉子。
记者看到,其中一个为圆柱形的钢筋,大约有7~8厘米长,直径约为0.7厘米~1厘米之间。“补胎的师傅说,这根钢筋戳得很深,差点伤到了轮胎感应器了。”廖女士表示,无奈之下,只能花600元换了个轮胎。
廖女士说,她平时也不去哪,就是送娃、接娃,车也只停在固定的地下车库里,她也不明白为何老是被扎车胎。10天内两次被扎,十分恼怒的廖女士选择了报警处理。
说到为何要报警处理,廖女士表示,她首先给物业打电话的,然后物业让她报警。家住小区10座的黄女士(化名)她家有两台车,两台车车胎都被扎过。黄女士说,9月11日她发现家中的一辆车左后胎被扎,不多久另外一台经常停在负二层的车位的也被扎了。黄女士表示,平时开车也没关注地上有没有钉子,每个门出入的次数也比较平均,真的不知道在哪个出入口被扎的。
记者了解到,从9月8日开始,廖女士所在的小区业主群里就陆续有业主反映车胎被扎。记者从廖女士展示的业主群聊天记录看到,截至9月18日,已经有33位业主在群里反映车胎被扎,其中有部分业主的车胎被扎过两次。为此,也有不少业主向物业反映相关问题。廖女士称,有业主在群里表示,物业回复称,有些地方没有摄像头,他们也没办法,让业主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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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
车库较为整洁但仍能找到钉子
根据报料人提供的地址,记者来到了佛山市禅城区依云上城了解情况。记者从西一门进入小区的负一层地下车库发现,车位和过道上相对比较干净,并没有相关杂物。由于地下车库光线较暗,业主很难一眼就看出地面上是否有钉子以及类似的尖状物。不过仔细寻找,记者在车库一车位上寻到了一颗钉子,并且在距离该车位不远处的过道上看到螺帽。据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在接到业主反映时,保洁人员在清理地下车库的时候的确是发现了不少钉子。
报料人表示,小区车库缺少视频监控,这也是物业调查不出来的原因。记者在地下车库转了一圈发现,地下车库的摄像头数量的确不太多。据工作人员介绍,通过摄像能清晰地看到过道和干道的画面,不过具体到各个车位上的话,就不一定每个车位都能看到。廖女士表示,单个摄像头覆盖的范围有限,由于缺少相应的数量覆盖,使得车库监控的盲区增多。随即,记者询问了一位刚下车的业主,该业主表示,平时也没留意地下车库里摄像头,不过近日小区车胎被扎事件持续发生,希望物业公司能增加摄像头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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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
与上级沟通或将增加监控数量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管理中心了解情况。依云上城物业管理中心客服主管陈先生表示,不确定扎胎事件连续发生的原因,事情发生后,物业公司已经加强监管查看,查找相关人员,并安排保安人员进行现场巡逻,安排保洁人员对车库进行大扫除。陈先生表示,接下来,将与物业公司经理商量沟通,增加车库等地方摄像头的数量。
陈先生表示,出现在车库里的钉子有可能是装修遗漏下来,也不排除有人故意为之。“我(的车胎)也被扎了两次。”陈先生说,事情发生后,物业公司也找了居委会和派出所沟通,对于小区物业而言,既然事情发生,物业公司也不逃避责任,出现问题就解决问题。对于小区业主所反映的视频监控问题,陈先生表示,必须要加强监控这块的建设,接下来将和上级领导商量,看能否增加监控的数量,“不管拍不拍得到,最起码有个威慑作用。”
陈先生表示,希望业主能给物业一些时间,让人员能勘查现场看哪些地方应该加装摄像头。摄像头加装好后,也会进行公示让业主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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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如果物业公司未尽职或需承担相应责任
小区业主持续出现车胎被扎情况,物业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吗?
北京金诚同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洁虹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林洁虹说,本次事件当中,物业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要先考量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或车位使用/租赁合同等对于小区内车辆的安全管理责任有无明确约定,如对此有明确的责任约定,业主可依据合同约定追究物业公司的违约责任。若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虽无合同约定,但物业公司收取了相应的车位使用费,且经调查认定物业公司在管理上确实存在疏忽、未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那么物业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图/由受访者提供(除署名外)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夕木精彩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