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五部门联合出台文件 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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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并建立了由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外办、云南省国资委、云南省地税局、云南省政府法制办、云南省知识产权局、云南省军区政治部、云南省国税局、贸促会云南省分会、云南省律师协会共十四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联席会议制度,对云南省建立健全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加强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等作出部署。这是云南省首次专门就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出台总纲性的文件,也是服务云南省“一带一路”建设和“走出去”发展倡议的重要举措。
意见明确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到 2020年,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制度和机制基本健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有效拓展,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队伍发展壮大,竞争力显著提高,培养一批通晓国际,尤其是南亚、东南亚、东亚等国家和地区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领军人才,建设一批规模大、实力强、服务水平高的涉外法律服务机构,更好地服务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
意见着重从加强扶持保障政策,搭建交流、服务、研究平台,加快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三个方面提出了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主要措施,要求建立健全扶持保障政策,形成支持涉外法律服务发展的良好环境,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打造高质量的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健全交流合作机制,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向创新和优质方向发展。
来源/云南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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