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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发布首批三个司法鉴定指导案例

2018-04-12 中国律师


4月12日上午,司法部发布了第一批三个司法鉴定指导案例。选编司法鉴定指导案例,对于推动司法鉴定机构规范执业,宣传司法鉴定业务和法律知识,帮助群众理解和获得司法鉴定服务具有重要作用。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制度是解决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帮助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的司法保障制度,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局长邓甲明介绍,截至2017年底,全国经司法行政机关登记在册的司法鉴定机构共4338家,司法鉴定人49498人(其中55%的鉴定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3%的鉴定人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017年度共完成各类司法鉴定业务227万余件。2017年,全国司法鉴定投诉率继续维持在万分之七的较低水平。



此次发布的三个指导案例属于实践中常见但相对疑难复杂且易引起争议的鉴定事项。发布的每篇指导案例包括关键词、案件概况、鉴定要点、案例意义及专用名词解释几个部分。在编写过程中,充分注重了案例的典型性、社会性、故事性及专业性,案例紧密结合当前舆论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着眼司法鉴定科技前沿,既贴近老百姓日常生活实际,又诠释了司法鉴定工作严谨、规范、科学的专业特色,充分体现了司法鉴定在解决疑难、复杂案件和社会热点问题中的作用。


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特聘专家左芷津博士深入浅出地介绍了这三个指导案例。

第一篇指导性案例为《张大山同卵双胞胎的DNA鉴定》,主要讲鉴定人利用检测人体抗体基因的DNA技术,发现了双胞胎兄弟DNA的不同,从而认定哥哥系涉嫌强奸杀人的犯罪嫌疑人,排除弟弟作案嫌疑。


DNA鉴定常见于户口申报、离婚和财产继承纠纷、拐卖儿童案件、移民案等领域,所选的这篇案例抓住了同卵双胞胎这个吸引眼球的点,展示了法医物证鉴定的新技术、新成果,向群众普及了DNA鉴定的一般性常识和规定。


第二篇指导性案例为《王惠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主要讲被鉴定人在医院诊疗过程中死亡引发医疗纠纷后进行鉴定,鉴定人对照诊疗规范和综合分析认定医院治疗行为无过错,被鉴定人死亡系本身疾病的必然结果,澄清了事实,厘清了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属于容易引起争议的鉴定事项,所选案例中医方无责,意在引导群众正确看待医疗行为,在导向上做到促进和谐医患关系、提升百姓福祉和维护患者权益三者间的平衡。


第三篇指导性案例为《马冰法医精神病鉴定》,主要讲一审已被判处死刑的故意杀人犯,二审时发现其精神不正常,通过司法精神病鉴定,确认其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发病状态,从而免除刑事责任。


司法精神病鉴定常见于刑事或民事案件中涉案人员的精神状态鉴定、行为能力评定、精神损伤程度评定、伤残程度评定、因果关系评定、劳动能力评定等,极易引起社会和舆论质疑,所选案例为精神病中最常见的精神分裂症,在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精神疾病的同时,突出司法精神病鉴定科学严谨的特点。



司法部通过编发司法鉴定典型案例,指导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科学规范地开展鉴定活动,帮助群众获取高质量的司法鉴定服务,弘扬法治精神,普及司法鉴定法律知识,寓法理、情理、道德伦理于案例中,达到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司法部将遵循司法鉴定科学规律,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选择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弘扬社会正能量的案例,在确保专业无瑕疵的前提下,大力宣传司法鉴定工作和普及司法鉴定法律知识,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需求。


文字 | 曹婧 本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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