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车主新购新能源汽车,却发现一到雨天就失控?
今年9月底,南宁黄先生
买了一辆增程式新能源汽车
没想到新车买来不到半个月
却好像特别怕下雨天
怎么回事呢?
新购新能源车一到雨天就失控?
一开始,黄先生以为是自己操作不当,继续开了20公里左右。后来天放晴了,便没再出现甩尾等问题,他也就没放在心上。可是过了几天,10月19日当天下雨,他驾驶这辆车时再次感受到了甩尾失控,于是赶紧把车开到了售后中心。
售后和销售都告诉黄先生,没有客户反映过这样的问题,接着安排一名技师跟黄先生一起开车上路,看看问题到底出在哪里。黄先生说,在测试过程中出现了两次甩尾,但技师的回答让他十分不满。
技师的解释是,第一次甩尾是路不平导致,第二次是黄先生打方向盘造成的。黄先生说,当时路面并不十分颠簸,他也只是轻微地打了方向盘,如果这样就造成甩尾,这车还怎么开?
接着他们继续往前开了几公里,车辆一直以60至70公里时速在中间车道行驶,但突然间,整辆车失控直接撞到了绿化带上。所幸这次轻微的事故没有造成任何人受伤,车辆从表面上看是前保险杠和后轮损坏。
车辆维修耗费时日车主要求退车退款
这一等半个月过去了。11月初,黄先生再次来到了售后中心。工作人员告诉他,厂家后台数据显示车辆并没有问题,有可能是因为他操作不当导致车辆甩尾,并提出跟黄先生签订一份和解协议,售后中心负责把车子修好并提供一万元补偿。黄先生说,当时自己也不想耗着,就签了和解协议。随后车辆进入了维修程序。
黄先生本来以为签订和解协议后,车辆能很快维修好交付给他,没想到又被告知配件没到位,无法承诺修好交付时间。他表示对此很失望,于是要求经销商或厂家全额退款退车,“因为这个车哪怕修好,找不到问题,对我也有心理阴影,我也不敢开了。”
志愿律师查看了这份和解协议,上面白纸黑字写着:乙方黄先生认为购买的车辆容易有甩尾的质量问题,经技术分析车辆数据正常,车辆无质量问题,甲方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将补偿1万元给乙方,乙方认可技术结论,后续不再追究相关责任。
志愿律师庞聪表示,鉴于和解协议中写明“经技术分析车辆数据正常、车辆无质量问题” ,这点对黄先生肯定是不利的,但后面第四条写着“双方签署的内容不构成在诉讼中对任何事实的承认” ,这一条对黄先生有利,如果真的发生了诉讼,黄先生可以用这条来进行抗辩,签和解协议的内容并不构成对车辆没有质量问题的承认。
售后:未能证明质量问题无法退车
梁经理表示,由于黄先生一直不认可车辆没有质量问题的说法,于是他们特意选在10月29日下雨天一起用门店的同款试驾车辆上路测试,在试车时,他们发现车辆甩尾可能跟黄先生的驾驶习惯有一定的关系。“黄先生平时开车比较急一点,然后一下子接触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车是后驱电机驱动,动力输出是直线的,非常快,只要一点油门马上响应,但是传统的燃油车它加速是慢慢的一个抛物线,所以当时试车,我们技师和我还有黄先生一起在那条路上轻微地甩尾,是下雨天才出现这种情况,路面很湿滑的情况下。”梁经理说。
律师建议:提供代步用车提取甩尾时后台数据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家用机动车的三包规定,如果是因为质量问题发生维修,维修时间超过5天,消费者是可以要求从第6天开始要求维修者提供一辆代步用车,或者补偿相应合理的交通费用,这些是有法律依据的。
志愿律师提出的代步用车和提取车辆发生甩尾时的后台数据这两个要求,梁经理表示,后续跟品牌方沟通后才能给出答复。
经过调解,黄先生表示,不认可售后给出的结论,如果经销商不肯退车,他将考虑找第三方权威机构做鉴定。
律师表示,如果黄先生对调解结果不满意,还可以找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进行投诉,另外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消费者购车的权益,不管是民法典中有关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还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汽车三包的规定,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都是越来越重视。关于车辆瑕疵责任的举证证明,在消费者保护权益保护法中规定,如果消费者购车6个月之内发现有瑕疵,这个举证证明责任是倒置给经营者和销售者,他要证明自己的车辆不存在质量问题。
什么情况下家用汽车可以退换货?
比如说在质保期7天之内发现发动机、变速箱或者是动力蓄电池、驱动电机存在质量问题需要更换的,消费者是可以要求退货。在整个三包期限之内, 比如说因为同一个质量问题,经过4次以上的维修都不能正常使用的话,消费者也可以要求退货。或者因为质量问题维修超过30天仍不能修复好,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也是可以进行退货。具体的规定在三包规定里都很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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