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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一男子违规燃放爆竹被罚

禁燃禁放

家喻户晓、人人有责

但总有部分市民

心存侥幸、明知故“放”


2月10日16时许

富川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

市民周某某当天下午

富川富阳镇文教西路1号附近某公司门口

燃放爆竹

违反了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的

《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富政通[2023]1号)有关规定

 经询问

周某某对其在禁燃区燃放爆竹的违法行为

供认不讳

派出所依法对周某某作出行政罚款200元处罚

大家切莫抱有侥幸心理

请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

烟花易逝,安全更可贵

一组图告诉你

为啥要禁燃禁放?



我们发出倡议

不购买烟花爆竹产品

不燃放烟花爆竹产品

不储存烟花爆竹产品

禁止燃放、你我有责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

守护蓝天白云、绿水青山


来源:城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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