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追逃追赃工作培训班侧记:在新起点上推动追逃追赃工作高质量发展
图为培训班分组讨论现场。本报记者 瞿芃 摄
4月1日至4日,全国追逃追赃工作培训班在北京举行。来自中央追逃办、各省级追逃办成员单位和部分地市纪委监委的220余名学员,围绕推动新时代追逃追赃工作高质量发展,在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充电”“加油”。
这是自2015年以来中央追逃办举办的第五次全国培训班,也是站在追逃追赃工作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新起点,面对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新任务,及时进行的再动员再部署。
就在培训班开班当天,“天网2019”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牵头开展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正式拉开帷幕。
巩固战果,发出高质量发展“动员令”
培训班上,说起“天网2018”取得的成绩,参训学员深感自豪:全国共追回外逃人员1335名,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307人,包括“百名红通人员”5名,追赃金额35.41亿元人民币……
数据的背后,是过去一年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生动实践——
国家监委被增设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司法协助中央机关,首次以国家监委名义开展刑事司法协助;
首次在无双边引渡条约情况下,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瑞典合作启动“百名红通人员”乔建军引渡程序;
首次从欧盟成员国成功引渡职务犯罪嫌疑人姚锦旗,成为国家监委成立后成功引渡第一案;
首次联合发布《关于敦促职务犯罪案件境外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公告》,165名外逃人员主动回国投案,产生连锁效应;
……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本次培训班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查缺补漏,剖析梳理出追逃追赃工作面临的新的风险挑战。如,监察体制改革后,大量新增监察对象被纳入追逃防逃范围;有的地方追逃追赃手段相对单一,打法律战的能力不足;地下钱庄屡打不绝,跨境转移赃款日趋隐蔽;对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人员和村干部监督相对薄弱,防逃压力较大。
“面对新形势新考验,要取得追逃追赃更大战果,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继续紧盯重点个案的同时,着力加强制度建设、能力建设、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实现从数量突破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变,一体化推进追逃、防逃和追赃。”中央追逃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为此,本次培训班围绕推动追逃追赃工作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通过专题授课、经验交流和业务研讨等多种形式,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帮助学员拓宽视野、开阔思路、增强本领。培训班还明确提出,今年是追赃工作年,要努力实现境外赃款找得到、追得回,绝不让腐败分子继续享受赃款“红利”。
“这是我第三次参加培训,每一次都有新意,收获很大、提高很多。这次印象最深的,是做好基础工作、破除信息壁垒和加强能力建设、打造专业队伍的重要性。”交流讨论时,西藏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龚会才说。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培训班在课程之外,还穿插召开案件协调会。中央追逃办“见缝插针”同有关省份会商案情,相关领域专家亦在授课之余为地方同志提供专业指导,共同推进重点个案。
“今年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少学员告诉记者,培训班不仅课程设置紧扣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授课专家还以普通学员身份全程参与学习研讨和案件会商,为大家提供了沟通交流的便利条件,“特别是市州的同志,都是带着具体任务来的,正好借这个机会跟专家建立联系,进一步听取中央追逃办指导意见。”
明确方向,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今年是中央追逃办成立五周年,很多学员在讨论中都谈到,追逃追赃工作经过五年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要实现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必须走规范化、法治化的道路。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外遵守国际惯例和他国法律,对内依法调查取证、严格依法处置,这既是授课老师普遍强调的内容,也成为参训学员的共识。
“我想特别强调的是,国际执法合作也是一种外交活动。工作中一定要尊重对方法律、讲究证据,同时也要考虑大局。”连续四年登上培训班讲台的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尤小文说。
去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得以建立。在最高法刑二庭副庭长王晓东的授课中,缺席审判成为重点。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这门课,讲了两个问题,一个是缺席审判,一个是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如何适用,都是关于追逃追赃的法治手段。”辽宁省纪委监委第十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陈建军告诉记者,缺席审判目前全国还没有案例,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有不少地方已经启用,他们也准备在后续案件中进行探索,正好这门课从最高法的角度给出了指导意见。
深化标本兼治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这就要求在追逃、防逃、追赃三个方面同时发力、一体推进。记者发现,本次培训班无论是课程设置还是案例选择,都专门安排了防逃和追赃方面的内容,传递出“一体推进”的明确信号。
“培训班为我们下一步工作划出了重点,明确了方向。比如,在防逃方面,要紧盯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海外分支等监督薄弱领域,要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新增监察对象整体纳入防逃范围;在追赃方面,要利用政府合作、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等各种手段,多措并举追缴赃款。”湖北省委巡视组正厅级巡视专员、省追逃办主任张家洪告诉记者。
实现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专业化的追逃追赃队伍。如何在专门化专业化上下功夫,成为交流研讨时学员们普遍关注的话题。
“追逃追赃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非常强,任务越重对个人政治素养、专业能力的要求就越高。”龚会才说,这就要求提升干部队伍思想认识、把好政策方向。
首次参加培训的贵州省公安厅副厅长温贵钦建议,进一步加强追逃追赃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大数据分析运用能力、案件管理能力和境外执法合作能力。
不少学员表示,要在建立健全追逃追赃机构的同时,探索建立追逃追赃人才库,把优秀干部放到重点案件中去锤炼,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经验共享,形成比学赶超浓厚氛围
“我把抓捕谢浩杰的全部经验和体会,毫无保留地拿出来了。”培训班上,江苏省无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唤春以解剖麻雀的方式,分享了境外抓捕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谢浩杰的“心路历程”,赢得阵阵掌声。课后,不少学员还围着他继续“取经”。
追逃追赃成果不仅体现在追回数量上,也体现在方式方法创新上。剖析成功案例、分享办案经验,是每年培训班的“保留节目”。今年首次以划分专题的形式,将地方经验、具体案例放入不同专题,与相关领域专家授课结合起来,在内容选择上也更加侧重于引渡、遣返、异地追诉等方式方法。王唤春所讲的谢浩杰案,便与司法部国际合作局副局长张晓鸣讲授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同在一个单元。
广西推动“百名红通人员”黄艳兰违法所得没收审判,湖南遣返红通逃犯郑泉官、劝返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吴云,湖北推动相关案件涉案资产冻结,北京劝返“百名红通人员”蒋雷,以及姚锦旗被成功引渡……一系列精彩个案在吸引关注、引发讨论的同时,也推动形成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我原来不太关注国际新闻,但分管追逃追赃工作后,我和同事们每天都要打开新闻客户端,看看那些逃往国发生了什么事。”广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省追逃办主任陈波说,广东外逃人员较多,要以愚公移山的精神开展好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对“百名红通人员”要一案一专班、做好个案攻坚。
“去年,从发现一名职务犯罪嫌疑人外逃到成功追回,我们仅用25个小时。今年,要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在之前开展‘证照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证照管理,做实做细防逃工作。”湖南省监委委员熊文辉说。
“从辽宁来看,我们当前还是以劝返为主,在几起案件中实施了跨境执法合作,手段较为单一,在引渡、遣返、异地追诉等方面做得还不够,跟一些兄弟省份还有差距。”陈建军说,辽宁将从提升队伍专业化程度入手,加大培训力度,尽快建设一支追逃追赃“省队”。
专业权威的业务指导,有效管用的经验分享,让参训学员直呼过瘾。首次参加培训班的福建省泉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游宇飞说,作为追逃追赃战线的一名新兵,通过系统地参加培训,收获很多、信心更足,回去后将认真学习消化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博采“他山之石”,进一步做好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
同样是首次参加培训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干部朱道立坦言,通过学习不仅对追逃追赃工作有了宏观认识,在战术打法上也增长了见识,要把培训班精神和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原汁原味带回去。
讨论中,大家表示,要坚持质量和数量并重,扎实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紧盯重点国家、重点个案,因国(地)施策、因案施策,进一步推进个案攻坚、完善防逃机制,加强追逃追赃专业化力量建设,力争取得追逃防逃和追赃工作新突破。(本报记者 瞿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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