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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检察这一年之公益诉讼】牢记检察为民新使命 续写公益保护新篇章



2021年,是府谷检察匠心打造“星火”公益诉讼品牌一年,是检察干警勠力同心,精彩纷呈的一年。一年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从“小切口”改善“大民生”,用“微幸福”支撑“大幸福”,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闯劲和铁杵磨针、滴水穿石的韧劲,切实抓好检察公益诉讼各项工作,用鲜活生动的案例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保障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作出积极贡献,在促进社会治理层面取得显著成效。



推动生态环境建设进入“快车道”
生态质量的好坏,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指数。2021年,府谷县人民检察院持续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把握“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出台《府谷县人民检察院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将生态环境保护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用“星火”公益诉讼品牌精神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将全县17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划分为三个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圈。西部新民、老高川等煤炭资源丰富的七乡镇划为“去黑”生态环境保护圈,中部木瓜等存在水土流失隐患的四乡镇划为“治黄”生态环境保护圈,东部墙头等黄河流经的六乡镇划分为“覆绿”生态环境保护圈。全年共办理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43件,占比55%。通过办案,督促清理各类垃圾和废弃物3700余吨,督促清理河道110余米;督促拆除各类违建房屋及厂房46间;督促收回违法占地62.146亩;整改违法污染硅铁洗渣生产线一处,拆除清理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一处;修建污水蓄水池2处。通过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收回生态环境修复费、惩罚性赔偿金共计224.80066万元。







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走向常态化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活动,将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融入检察公益诉讼日常工作,让“我为群众办实事”成为常态化,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和“脚底下”的安全,陆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与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法院等8部门共同印发了《府谷县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残药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与县残疾人联合会签署了《关于联合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全年共办理“我为群众办实事”案件21件。通过办案,督促整治具有交通安全隐患的道路3处,增设隔离护栏565米、交通信号灯2处、停车位164个、停车场1处、违规抓拍电子警察4处、人行横道16处,拆除限宽限高设施1处,维修路灯78处;督促整改无障碍环境建设35处,安装盲人语音提示设备1处;督促收回行政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共计59744元;督促对8家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加强监管。







推动“共建共治共享”成为新格局
2021年,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坚持“能听则听,能听尽听”的检察听证理念,聘任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基层社区工作者等作为听证员代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全年共有14件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的方式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行政机关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赢得行政机关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推动打开“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告别了极不平凡的2021年,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将迎来全新的2022年。下一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强化法律监督手段,革新公益诉讼理念,以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和锐意进取的创新步伐诠释检察公益诉讼的责任与担当,以树新标、谋新篇、布新局的“闯劲”和“干劲”铺设检察公益诉讼的蓝图与绘本,将“星火”公益诉讼的品牌推得更广、树的更高、做的更实,为扎实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公益诉讼产品。







附件:1.公益诉讼2021年工作数据通报


2021年,共摸排行政公益诉讼线索93件,立案92件,不立案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4件,终结审查3件,收到回复整改84件,回复整改率100%。共摸排民事公益诉讼线索8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件(包括去年结存案件5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终结审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共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开庭后行政机关积极履职,诉讼请求得以实现,我院依法撤回起诉。



附件2:“三有”争创成绩单


1.2021年,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匠心打造“星火”公益诉讼品牌,发布了品牌内涵、LOG0等,制作了星火公益诉讼视频,“星火”公益诉讼品牌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推选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参与全国检察机关文化品牌选树活动。

2.“府谷县人民检察院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郑州大学公益诉讼研究基地评为“2020年度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件”。

3.部门获奖情况:第二检察部被榆林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全市政府系统十佳办案团队”,被市政法委评为“2020年度全市执法监督先进单位”,被县妇联评为“三八红旗集体”。

4.个人获奖情况:王彦云入选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王彦云、王娇撰写的《陕西省府谷县检察院督促保护明长城镇羌堡行政公益诉讼案》获得2020年度全省检察案例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王娇撰写的《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在全省检察机关“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主题征文活动中被评为二等奖;王彦云、王娇获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个人嘉奖;王彦云获得“府谷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政法标兵”;王彦云获得“府谷县第六届劳动模范暨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白彩琴获得府谷县政府“2020年度自然资源与规划工作先进个人”;王娇获得榆林市人民检察院首届“十大最美检花”提名奖。


文字|郝    婷

审核|王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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