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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先进发言】先进集体代表:扣紧“能动创新履职” 稳步提升监督质效



过去的一年,是第二检察部匠心打造“星火”品牌的一年,也是检察干警勠力同心,精彩纷呈的一年。一年来,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其他各部室的有力支持配合下,第二检察部坚持从“小切口”改善“大民生”,用“微幸福”支撑“大幸福”,用鲜活生动的案例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抓好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各项工作,在保障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作出积极贡献,在促进全县社会治理层面取得显著成效。全年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99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6件,公益诉讼案件105件。涉及人民群众关切的,件件有回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件件有落实,部门考核排名继续领跑全市其他县区院对口部门。

注重发挥行政监督作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针对行政审判违法、行政执行违法、非诉执行违法行为,充分开展监督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围绕中心,共向行政机关发依法行政检察建议10件,行政机关采纳10件;保持与法院、司法行政部门机关、信访部门通畅协作,深化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共组织法院、人社局、听证员、行政机关参与行政争议化解15件,已公开听证化解3件。发挥支持起诉职能,加强对弱势群体司法保护,支持农民工提起民事诉讼1件,督促人社局向府谷法院移送2起关于拖欠农民工案件。帮助31位农民工追回工资,合计289.6967万元。督促县人社局依法履职,收到工程项目工资保证金25户274.7853万元,为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工资,和县人社局签订了《深入开展协助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衔接机制》,推动县人社局建立《农民工讨薪群体性和极端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制度。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非诉执行专项监督,与国土部门建立了《关于建立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检察非诉执行监督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后调取了国土部门近三年来的土地执法案件进行了评查,摸排土地执法查处领域非诉执行监督线索3件,经审查向国土部门发依法行政检察建议1件,国土部门回复采纳1件。

注重加大民事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加强对生效裁判的监督,提出再审8件,法院采纳启动再审8件;提请抗诉 1件;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发现深层次违法线索1件,虚假诉讼线索移送府谷县公安局1件,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成绩突出被省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先进集体”。强化对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4件,法院已采纳34件。加强对执行活动的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2件,法院采纳42 件,采纳率100%。2021年4月办理的王某仑民事执行案,经过和办案法官与被执行人三方协调沟通,成功地帮申请执行人拿到拖欠了8年的执行款7.7万元,2021年7月22日收到当事人从宁夏平罗县寄来的感谢信一份,锦旗一面。

围绕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突出双赢多赢共赢,汇聚公益保护合力。推动生态环境建设进入“快车道”。2021年,我们牢牢把握“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20字总要求,出台《府谷县人民检察院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将生态环境保护与乡村振兴相结合,用“星火”公益诉讼品牌精神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将全县17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划分为三个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圈。西部新民、老高川等煤炭资源丰富的七乡镇划为“去黑”生态环境保护圈,中部木瓜等存在水土流失隐患的四乡镇划为“治黄”生态环境保护圈,东部墙头等黄河流经的六乡镇划分为“覆绿”生态环境保护圈。全年共办理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43件,占比55%。通过办案,督促清理各类垃圾和废弃物3700余吨,督促清理河道110余米;督促拆除各类违建房屋及厂房46间;督促收回违法占地62.146亩;整改违法污染硅铁洗渣生产线一处,拆除清理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一处;修建污水蓄水池2处。通过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收回生态环境修复费、惩罚性赔偿金共计224.80066万元。与行政机关建立外部协作机制2个,与行政机关出台工作通知3个,与行政机关成立工作专班2个,出台内部工作实施方案3个,聘任行政机关3名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

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活动,推动“办实事”走向常态化 。严格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精神,将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融入检察公益诉讼日常工作,让“我为群众办实事”成为常态化,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和“脚底下”的安全,陆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与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法院等8部门联合开展府谷县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残药 促提升”三年专项行动;公益诉讼充分关爱特殊群体,与县残疾人联合会签署了《关于联合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全年共办理“我为群众办实事”案件21件。通过办案,督促整治具有交通安全隐患的道路3处,增设隔离护栏565米、交通信号灯2处、停车位164个、停车场1处、违规抓拍电子警察4处、人行横道16处,拆除限宽限高设施1处,维修路灯78处;督促整改无障碍环境建设35处,安装盲人语音提示设备1处;督促收回行政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共计59744元;督促对8家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加强监管。

以“三有”争创为契机,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加强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推进政法队伍“四化”建设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围绕革命化目标,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引导民事行政检察干警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专业化目标,加强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素能教育,提升检察干警业务水平。第二检察部被榆林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十佳办案团队”;被市政法委评为“2020年度全市执法监督先进单位”;被县妇联评为“三八红旗集体”。1人入选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3人获得“府谷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政法标兵”、“府谷县第六届劳动模范暨先进工作者”、“府谷县政府2020年度自然资源与规划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2人获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个人嘉奖。由王彦云和王娇撰写的《陕西省府谷县检察院督促保护明长城镇羌堡行政公益诉讼案》获得2020年度全省检察案例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王娇撰写的《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在全省检察机关“寻访革命旧址  保护革命文物  传承革命精神”主题征文活动中被评为二等奖;部门经验和做法被人民日报、检察日报、最高检官媒、法治日报、西部法制报各大媒体宣传报道。办理的苏某翠与裴某飞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监督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依职权监督典型案例。办理的“府谷县人民检察院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郑州大学公益诉讼研究基地评为“2020年度检察公益诉讼优秀案件。与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出品微电影《我家就在长城边》,获得第五届平安陕西“三微”比赛暨优秀政法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三等奖。由第二检察部创立打造的“星火”公益诉讼品牌,作为典型被选树到最高检参与评选;打造“公益诉讼生态圈”建设项目,目前正在推进设施中。各项工作稳中有进,迎来高质量发展的黄金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检察机关对此负有特殊使命,需要为之不懈奋斗!第二检察部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紧紧围绕府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不断深化公益保护,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为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文字|王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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