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检察机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推进会召开
10月18日上午,陕西省检察机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推进会在榆林召开。陕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出席并讲话。榆林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郭明雄出席并致辞。榆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克祯出席会议。会议由陕西省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部主任王洋主持。
此次会议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贯彻落实最高检荒漠化防治检察公益诉讼专题研讨会、陕西省荒漠化综合防治和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工作会议精神,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荒漠化综合防治工作,组织流域检察机关围绕相关工作及办理高质效案件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座谈研讨、制定措施,建立健全流域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助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助力提升荒漠化防治和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的能力水平,服务保障美丽陕西建设。
会议指出,2020年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在省委、最高检领导下,牢记“国之大者”,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共起诉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163件1703人,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24件,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656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2094件,起诉401件,陕西省府谷县黄河沿线非法排污非法采砂案等15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服务美丽陕西建设。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深刻认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荒漠化防治是“国之大者”“省之大计”“民之大事”,依法能动履职,运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助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要坚持问题导向,破解难点堵点提升监督质效。聚焦线索发现难问题,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大数据平台和“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作用,完善法律监督模型,扩大志愿者队伍,全面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和渠道。聚焦调查取证难问题,积极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工作,争取政府支持。持续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全省生态环境检察咨询专家库作用,注重运用卫星遥感、快速检测设备等现代科技手段辅助办案,提升调查取证科技化水平。聚焦工作机制不够健全问题,落实全省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为抓手,夯实生态环境检察职能、机构、机制、规则和队伍“五位一体”工作基础,努力构建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工作机制。聚焦办案质效不高问题,严格立案标准,坚决杜绝办理凑数案、类案群发,着力办理一批有重大影响、示范作用的典型案件,从更高层面、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治理。
会议指出,要完善制度机制,凝聚公益保护合力。深化检察一体履职机制,促进监督一体化、办案集中化、治理协同化,实现刑事追究、行政监督、权利救济、公益保护并举。完善内外协作联动机制,持续深化检察机关上下协同、跨省协作等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健全社会支持机制,更好凝聚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法治合力。构建协同治理工作机制,落细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办理“陕西方案”,共建全方位、多元化的社会公益保护体系。完善数据检察赋能机制,积极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模式,实现生态环境保护效能最大化。要加强组织领导,提升队伍专业化素能。秉持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拿出勇立潮头、争当时代弄潮儿的志向和气魄,抓领导、抓团队、抓调研、抓培训,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只争朝夕的使命感,锻造过硬生态环境检察队伍,努力提升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专门化水平,用最严密法治守护绿水青山、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为筑牢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贡献检察力量。
会议传达了全国荒漠化防治检察公益诉讼专题研讨会、陕西省荒漠化综合防治和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工作会议精神,和最高检、省委、省院领导有关工作指示要求。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商洛市检察院, 省检察院直属分院等9家涉黄河流域检察机关围绕相关工作及办理高质效案件中存在的堵点难点、下一步措施作交流发言,并就如何加强流域检察机关协作配合进行了交流研讨。在省检察院的统筹指导下,9家涉黄河流域检察机关共同签署了《陕西省黄河流域检察机关生态环境检察协作协议》,建立了案件线索移送反馈、调查取证协作、跨区域生态修复协作、信息共享通报、联合调研和宣传等8项机制,成立联席会议工作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协作配合中存在的问题。
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榆林、商洛市检察院,省检察院直属分院分管副检察长和生态环境检察部门负责人,榆林市12个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省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部相关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媒体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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