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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热”了解!关于高温津贴的那些事儿
2012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广东省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10月,共发放5个月。
每年6月至10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
✓从事露天岗位工作
✓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
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
不能。
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但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属于工资,但不计入最低工资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用人单位应在工资清单中列明高温津贴具体项目及数额。高温津贴应纳入工资总额,所需费用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
外卖小哥可以领取高温津贴吗?
上夜班还有高温津贴发放吗?
明天第二期将继续为大家解答
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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