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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大队长一年2万,副大队长一年1万!买路保车,辆辆都是百吨王!

卡团 2019-08-30

6月25日,哈尔滨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自去年年底以来开展扫黑除恶、整治“疯狂大货车”,深挖背后“保护伞”专项行动的成果:打掉涉恶“保车”团伙6个,查处涉嫌犯罪社会人员70人和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122人。


一条“以恶经商、以商养官、以官护恶”的利益链终于被斩断!


   超载不怕查!司机透露:有人“保车”  

在2017年5月份,哈尔滨开展的一次治理超载行动中,有关部门查扣了3辆大货车,按照标准此类货车限载49吨,当3辆车依次上秤称重时,检测上限为150吨的检测秤瞬时爆表,3辆车超载至少300%!


货车司机透露:“市财政给我们核定的最低成本运价是每立方米35元,但是现在22元甚至20元就有人接活儿。我们要赚到钱就得多装多跑,规定装20吨的装30吨或更多。正常一晚上也就跑四五趟,现在我们都得跑个十趟八趟。有人保车,多装点、闯个灯啥的没事儿。”


  大队长2万,副大队长1万,给钱放行  

团伙成员:“我们‘保车’就是用钱砸,哪个基建工地要开槽挖土了,先去找‘管片儿’的交警‘买路’,否则交警就会在工地门口执法,一车土也运不出去。”


交警大队队长一年2万元、副大队长1万元、中队长2千元、普通民警1千元。这是某“保车”团伙为“保护伞”明码标价的“保车费”。


据调查,该团伙除自有几十辆车外,还为200余辆车“保车”,最多时“保车”300多辆。



在缴纳数千元至上万元不等的保护费后,这些车辆会被喷上“某公司”字样,被买通的交警看到后就不拦截,被拦截时不处罚或从轻处罚。而这些货车被开完罚单后继续上路。


“于某某,于某某,6辆大货车请立即放行!”在某次执法行动中,哈尔滨交警南岗大队副大队长于某某的对讲机里突然传出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伟的喊话。于某某在6辆超载大货车的处罚单上标注了“006(王伟对讲机编号)要求无条件放行”后,全部予以放行。


有一段时间,在哈尔滨的街道上经常能看见贴着“市政府重点工程”、“市政府暖心工程”等标签的大货车车队穿行。这些标签,是王伟为其精心设计的“护身符”。




有了这些标签,这些大货车可以不分时段、路段运行,不受车速、载荷限制,一路畅通无阻。


  强迫交保费,部分交警成黑恶势力  

据“保车”团伙成员交代,他们勾结部分交警,垄断运输市场,强迫大货车司机交“保费”。如果不交“保费”,就会遭到堵截式的“执法”。


部分交警等执法人员在收受“保车”团伙的贿赂后,充当“疯狂大货车”的“保护伞”,为违规车辆提供便利或通过篡改、删除处罚记录等方式非法“销分”,对违规大货车减轻或免予处罚。


专案组研究案情


  大队长名下十余套房产  

“我知道他的房产开价比市场价还贵20万元,但我需要他在运输上的关照,无法拒绝呀!”哈尔滨某土方公司总经理郭某某口中的“他”,是哈尔滨道里区交警大队原大队长明常清。


2011年,在明常清的“关照”下,郭某某公司的20多辆车经常超载运输,但一辆也没被扣过。


次年年初,明常清在道里区购买了一套价值110万元的房产,交钱时叫郭某某刷银行卡帮其垫付。事后,明常清只还给郭某某5万元,并将自己在海南省三亚市和哈尔滨市某小区的两套房子分别以180万元和25万元的价格顶账给郭某某,而实际上两套房产并不值这个价。


郭某某扣除为明常清支付的105万房款后,又将剩余的100万元还给了明常清。


经查,在明常清及其妻子、儿子名下有十余套房产,有的房产已购置十多年了,但明常清从来没去过,甚至连他自己都忘记了还有这么一套房。


  交警竟以违规放行为荣  

一名巡逻大队民警说:“起初上路执法时,我按照查扣10台违规车辆,自行处理2台的比例上报,发现上报的8台车也被领导收好处(违规处置)了。后来我上路执法时就按照自行处理8台、查扣2台的比例上报。”


在少数副支队长、大队长的“示范”下,部分普通民警争相效仿,以违规放行多少辆车为能事。


上路执勤收罚款成为一种福利,谁上路执勤要用玩扑克来决定。即便不能上路执法、没有审批权限的交警,也可以无所顾忌地进行违规操作。



一名副大队长经常安排与自己关系好的民警去群力、哈西等开槽工地多、超载车辆多的区域抓车,以使违章车辆相关人来找自己说情放车,借此收受好处。


  全部落网,依法严惩  

在此次哈尔滨市纪委监委通报的为“疯狂大货车”充当“保护伞”的122人中,涉及处级干部12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10人。



其中,市交警支队原副支队长王伟、道里大队原大队长明常清、呼兰大队原大队长于广军、巡逻大队原副大队长李名实等11人,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市交警道外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王道安等公安交警系统89名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松北区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处14名公职人员,因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相信这些人会受到法律最严厉的制裁!

而那些仍在压榨守法卡车司机、至今仍在逍遥法外的“保护伞”们,总有一天也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部分内容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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