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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男孩被指在公厕性侵8岁女童,警方经审查不予立案

锦观新闻 2024-04-07


近日,广东清远市阳山县的陈女士向记者反映称,2月26日下午,其8岁的侄女陈果(化名)在公园附近的一处房子被一名13岁的男孩陈某某性侵。事发当天,陈果的父母报警。



陈果的家属说,3月18日,派出所民警告知,由于陈某某不满14周岁,无法追究其刑责,故对此案不予立案。阳山县公安局作出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陈果的家属提出控告陈果被强奸一案,阳山县公安局经审查认为符合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故决定不予立案。


警方作出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受访者 供图


陈女士称,家属已经向多部门投诉反映此事。3月19日上午,记者先后联系当地镇政府和派出所,截至发稿前,未获得回应。

3月19日,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事发后,陈某某被停课,现在又回校上课了。在未有上级通知前,老师也没有权力不让陈某某回校上课。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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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叶冰

校对 杨硕

审核 饶竹舟

监制 吴东伟

来源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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