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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天 | 包头案:扫黑办警察把敲诈对象打成了黑老大

公开审判 公开审判 2020-08-31


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扫黑组民警王刚,敲诈勒索被害人王永明不成,恼羞成怒,利用职务便利,人为拔高案件定性,无黑造“黑”,把被敲诈人王永明打成了“黑老大”,彻头彻尾的包装了一起惊天“黑”案。


对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分局干警王刚

控告信

控告请求:

请求依法立案追究被控告人王刚敲诈勒索、滥用职权、诬告陷害的刑事责任。


一、王刚多次对王永明、王红艳进行威胁恐吓,要求给他钱,其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罪

王刚,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干警,曾向孙卫宾借款,与王永明一样是孙卫宾的债权人。孙卫宾向王永明借款时以其房产做担保,办理了抵押手续。孙卫宾跑路后,王永明向法院申请实现抵押,经法院两次流拍,法院裁定抵押物房产归王永明所有。王永明与王刚之间没有任何债权债务关系,王刚却一直要求王永明代孙卫宾偿还欠款,多次利用公安干警身份对王永明进行骚扰及威胁。

王刚多次警告王永明,他认识王永明的多个债务人,如果不给他钱,他可以随时联系这些债务人对王永明进行诬告。2018年王刚就曾与石建柱等人组局吃饭,表示如果王永明不给他钱,他今年(2019年)就准备收拾王永明。王刚曾威胁王红艳:“是否钱都充了公也不愿给他”。

王刚扬言,如果不给他这些钱,他有办法让我们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有录音为证),他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如果不给钱,就要整王永明了”。王刚对王永明妻子王红艳说,“你们宁愿钱充了公也不愿意给我?那这就是最后一次见你了,你们家完了,以后咱们可能也没有机会见面了,就没有关系了。”“你有儿有女,我王刚绝对能等上这个钱了:你答应我你肯定得给我,你不给我你的儿女也得给我。我王刚我就敢说这个话。你迟早得给我这个钱”。“你不给我钱,有好多人联系我治你了,知道吧。我这几年就研究你们家了,你们儿子女儿哪上班,什么情况,我比谁都清楚,你给不了我钱,你儿子也得给我。”



王永明出于畏惧心理,两次给过王刚4万元款项,但其不满足,仍然对王永明继续敲诈勒索。截止目前王刚共计敲诈王永明家人民币47万元。

 

二、王刚对本案应该回避却没有回避,违法对王永明、王红艳等人立案侦查,人为拔高案件定性,其行为已涉嫌滥用职权罪

王刚在对王永明敲诈勒索的同时,还滥用职权,陷害王永明、王红艳。

王刚与王永明存在利害关系,对本案应该回避却没有回避。2019年初王刚却主动加入了东河分局的扫黑组,主动要求查处关于王红艳的一起轻伤害案件。该起轻伤害案已经过公安处理,且取得被害人谅解。王刚滥用职权,以此轻伤案为抓手,违法对王永明立案调查。

王刚还利用职务便利,人为拔高案件定性,故意诋毁王永明,将王永明塑造成一个十恶不赦的坏人;选择性收集证据,利用公告收集王永明所谓的涉黑线索,无黑找黑,隐匿对王永明有利的证据。

王刚作为组织策划的幕后军师,办案过程不仅全程无回避,反而作为该案的主要办案人员,滥用职权诱导专案组走向错误的侦查方向,把王永明整黑,已达自己罪恶目的。

 

三、王刚利用其在扫黑组侦查案件的便利,煽动、诱导债务人对王永明诬告陷害,已涉嫌构成诬告陷害罪

2019年初王刚进入扫黑组后,利用侦查案件的职务便利,紧急串通王永明的债务人石建柱、孙卫宾、王艳丽等人,对王永明进行诬告陷害。石建柱与王永明合作多年,多次介绍债务人向王永明借款,并从中抽利,石建柱煽动债务人诬告王永明。王刚曾叫王永明与他一同去找过共同债务人孙卫宾,孙卫宾夫妻二人均表示他们与王永明之间的债务为真实存在的,且均否认王永明对他们有过强迫或者伤害,并且表示对他们很关照。王艳丽多次表示与王永明的债务问题及房产抵押等事项属她个人自愿自发行为,王永明从未对她进行过胁迫,且常年来王永明对她有多次的帮助行为,她多次对王永明表示都心存感激。但在扫黑组成立之后,孙卫宾、王艳丽却突然改变态度,去公安局诬告王永明。

王刚利用侦查案件的便利条件,大肆煽动、诱导王永明的其他债务人,鼓励他们报案,诬告陷害王永明。王刚四处扬言把王永明整得涉了黑,债务人借的钱不用还了,抵账的房子、还了的钱也都能退回;并且更有甚者扬言把王永明告倒,事后拿到钱与当事人平分(信息来源于包头24小时警局平台上)。以此,王刚煽动众多想要逃避债务的债务人对王永明进行诬告陷害。



有充分证据可以证明,所谓的涉黑案被害人,完全是基于王刚的煽动,利用债务人不想还钱的心理,对王永明进行诬告陷害。

东河分局在对王永明进行询问期间,王永明已将王刚对王永明涉嫌犯罪的情况作了反映,但是对王刚并没有作任何处理。由于王刚等人的阻扰,对王永明有利的证据也都无法正常向专案组反应,使王刚欺骗专案组的目的得逞。

 

王刚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扫黑除恶的名义,将法律作为达到其私欲的工具,对王永明、王红艳及子女敲诈勒索、滥用职权、诬告陷害。应对王刚违法犯罪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并将其绳之以法,清除公安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对王刚的控告,绝不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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