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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关注王永明与生命赛跑,四问包头宣传部
(澎湃新闻报道)
今天,据澎湃新闻视频报道,包头宣传部人员称:
1、该案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不是小的、情节非常恶劣的、很明确的案子。王某明是主犯。”
2、这个案子的开庭审理(开庭时间)、最后判决等决定权都在自治区。
3、中央扫黑除恶政策有明确的要求,涉案人员病的再重,也不得异地救治。
请包头宣传部回应:
1、就算王永明罪大恶极,是否也应当保障其生命权?
2、为什么连包头本地的辩护律师都认为此案不涉黑,指控的罪名基本都不构成?
3、你们说自治区定案,可案件还在基层法院没有开庭审理,自治区如何定的案?
4、如果包头把人弄死了,谁来承担责任?
(纪录片:《内蒙古包头王永明案》)
(纪录片:《王永明的紧急时刻》)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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