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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知识产权法庭:保护知产 助力创新 在绿水青山之间守护知识产权“金山银山”

11月12日,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会上,苏州知识产权法庭的代表对近年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主要情况作了汇报。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苏州知识产权法庭于2017年1月19日正式揭牌成立,跨区域管辖江苏省苏州、无锡、常州以及南通部分知识产权案件。成立以来,在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法庭依法履职,充分发挥技术类案件直接上诉至最高法院的优势,积极理顺工作机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法庭先后获得省级以上荣誉31项,2018年获评“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两年同时获评全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1篇裁判文书获评全国首届百篇优秀裁判文书。今年,法庭相关工作受到《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多家中央媒体集中报道,并获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批示肯定。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实行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


自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7185件,办结14383件。截至今年10月,法庭共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736件,年均增长率达17.9%。在法庭新收的5277件一审民事案件中,技术类案件占比过半,达56%,其中专利案件2637件,占50%。技术秘密、专利、计算机软件案件年均增幅巨大,分别高达60%、56.7%和34.6%。

一是增进诉讼便利,让维权成本“更低”。强化便民意识。推行“现场立案、邮寄立案、网上立案”三位一体便民立案模式,有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重诉前证保。出台《诉前证据保全审查实施指南》,统一审查标准。法庭成立以来共新收诉前证据保全案件277件,实施153件。践行智慧审判。打造符合知产审判个性化特点的“苏知版本”。在侵权证据交换展示、专业技术术语精准录入等领域推进一体化集成方案的深度应用。优化在线开庭。与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铺设专线,实现科技法庭对接,将现场开庭的优势与远程开庭的便利相结合。

二是优化工作机制,让权利止损“更快”。创新协同审理。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和无效审理部进行工作对接,探索性开展侵权诉讼与无效审查的协同审理。构建工作机制。专门出台《关于充分发挥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功能依法服务和保障苏州开放再出发的实施意见》, 10个举措切实助力合法经营的市场主体积极维权。凝聚司法合力。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有关办理商业秘密案件的指导意见,依法引导权利人提升举证效能。配合省高院承办全省“侵犯商业秘密犯罪”课题调研座谈会,与公安、检察、法院系统代表研讨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疑难法律问题。

三是加大惩处力度,让侵权成本“更高”。强化行为保全。对易于作出侵权可能性判断且符合行为保全条件的行为,根据当事人申请及时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并对妨害行为保全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制裁。树立标杆裁判。审结的巴洛克地板案对惩罚性赔偿裁判规则的探索性实践在业界获得高度评价,先后四次获评全国性荣誉。在《太极熊猫》诉《花千骨》手游“换皮抄袭”案中,对游戏行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依法作出3000万元的最高判赔额。

二、提升审判能力,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提升跨区域管辖能力。与无锡、南通、常州三地中院签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作共建协议》,形成四地一体聚焦保护创新的新格局。自成立以来共新收跨区域集中管辖案件3147件,占新收案件总数的47.9%。在案件类型分布上,专利案件占据绝对多数,达79.6%。

二是提升跨境纠纷处办能力。法庭共新收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案件833件,年均增长率达45.8%。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涉“舍弗勒”“欧舒丹”“普利司通”等国际知名品牌案件中,均依法按照法定赔偿额上限确定损害赔偿数额 。新百伦商标案一审判决依法全额支持原告1000万元的赔偿请求。

三是提升跨领域延伸能力。一方面,主动建言献策。主动服务党委、政府决策,仅今年上半年完成的相关信息建议被省委办公厅录用4篇。针对性发出司法建议,推动阿里旗下三大平台40多万商户2000万件3C认证商品的规范销售,获评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另一方面,营造良好氛围。树立“用户思维、客户体验”司法服务理念,倾力打造“1+2+3”的“苏知最舒心”亲商法律服务品牌:构建“1”个“苏知倾听热线”法企对接平台,组建“2”个“苏知最舒心”亲商法律服务团队,着力实现“听诉求”“答疑惑”“解纠纷”等“3”项依法亲商护商功能。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举办“精准服务苏州生物医药产业专场”等一系列活动,邀请企业代表“云”参与庭审旁听、法律沙龙。今年“4·26”期间举办的网络直播活动,全国首次由法官与技术调查官联合开展在线技术比对,一小时内吸引近百万网民围观。

三、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技术调查官“苏州路径”


一是广开源,构建“一基三面”合作模式。在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开展战略合作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与相关企业研发机构、院校以及兄弟法院三方面的合作渠道。

二是求实效,推行“固定工时为主、个案咨询为辅”工作模式。强管理,实行技术调查官履职全流程监管模式。把好入口关、制度关、反馈关。严格选任条件,合理分配专业,保持相对流动。今年6月完成常驻法庭技术调查官交接工作。

三是推创新,推进技术类案件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积极探索推进繁简分流改革和“一官二员”机制建设,实现技术调查官队伍效用最大化。积极协助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组建“全国法院技术调查官人才库”及来苏开展技术勘验及巡回审判工作,应邀向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派出技术调查官提供技术支持,完成了技术调查官统筹调配机制落地江苏的“第一例”。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编辑:陶羽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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