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深扒一下“神医”的套路,赶快转给爸妈!
先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沿滩区65岁的男子张某、大安区50岁的男子魏某及自流井区64岁的男子何某、56岁的妇女胡某、47岁的妇女余某,都曾因犯诈骗罪获刑,其中,魏某3次获刑,余某1次获刑,其余3人都是2次获刑。然而,他们不但不知悔改,还因相同的“爱好”纠集在一起。2018年11月初,好逸恶劳的张某提议冒充“神医”行骗,得到其余4人的响应。
2018年11月8日一大早,张某一伙人窜至高新区汇东路西段大缺口丽景农贸市场附近。早上8时许,看见六旬妇女郑某到市场买菜。胡某立即上前询问郑某是否认识一个算命很准,还能治病消灾的“老师”。就在郑某回答不认识时,早已伺机在旁的余某即靠近她们,并神秘兮兮地说她认识这个“老师”,这个“老师”不仅会算命,还会治病,并声称她的母亲患了癌症,大医院的医生都说治不好了,这个“老师”却给治好了。郑某听了,很是好奇,也想去见见这个“老师”。胡某对郑某说:“我们3个有缘,不如一起去看看。”于是,郑某便与胡某一道跟着余某去找那个“老师”。一路上,胡某、余某不断地询问郑某家里的情况。紧跟其后的魏某、何某通过手机将偷听到的信息,悄悄告诉了张某。
据市公安局刑侦部门统计,最近10年,我市每年都要发生数起“神医”诈骗案。纵观所有“神医”诈骗案件,很容易发现犯罪团伙无论是物色作案对象,还是运用作案手段、实施作案步骤,都很相似。
雷同的“剧情”
一人伪装寻找“神医”,一人冒充知情人,一人假扮“神医”,一人充当受惠人员家属,一人在一旁“采集信息”。
作案步骤
一是“寻找神医者”在乡镇赶集日或城区农贸市场等人流量大的地方,物色五六十岁的妇女为作案对象;二是“知情人”吹嘘“神医”医术高明,尤其擅长医治疑难杂症和大医院都不能医治的“怪病”,诱骗受害人与其同去见识“神医”;三是在寻找途中,“知情人”与作案对象搭讪,套出其家庭和个人信息;四是“知情人”或“寻找神医者”或负责“采集信息”的人,通过手机或抄近路,将作案对象的家庭、个人信息提前告诉“神医”;五是“神医”“算”出作案对象的家庭、个人的关键信息,在其深信不疑时,恐吓对方家人有血光之灾;六是当作案对象表现出惊恐万分时,“神医”便道出破解之法——拿钱财消灾;七是在作案对象犹豫时刻,“受惠人员家属”来取回自家被“神医”用于实施法术以消灾的钱财,打消作案对象怕钱财丢失的疑虑;八是作案对象甘愿掏钱和拿出首饰,甚至回家拿存折到储蓄所取钱并交给“神医”。
如何防范“神医”诈骗
骗子以“血光之灾”恐吓被害人,以做法事消灾为名,促使被害人交出现金和金银首饰等物品的诈骗手段,陈旧且并不高明。这种看似云遮雾罩的忽悠,不过是一层一捅就破的“窗户纸”,但在现实生活中却是屡屡得逞,这不能不让人们深思。
从犯罪分子方面看,一是社会因素诱发犯罪分子胆大妄为。当前处于社会转型期,部分人心理失衡,致富观扭曲,加之好逸恶劳的秉性及自控能力较差、法制观念淡薄,在一定条件下便选择行骗取财的违法犯罪途径致富。二是“神医”行骗行为风险较小,容易得逞。即使在行骗过程中被识破,因受害人多系60岁左右的中老年妇女,抓捕能力弱,犯罪分子也容易逃脱。从被害人方面看,封建迷信思想是根源。“神医”们的“猎物”多是文化程度低、迷信思想重,容易对能医治“怪病”的谎言充满好奇,极易相信对通过“做法事”能消灾。其次,对家人的幸福安康特别在意,当听说儿女有“血光之灾”时,就会感到极度恐慌。再次,社会阅历有限、防范意识差是重要因素,绝大多数受骗上当的中老年妇女的社会阅历极其有限,难以分辩真假。如何有效防范和扼制“神医”诈骗活动?朱洪国认为,需要多管齐下。首先,要相信科学。广大群众尤其是中老年妇女要通过学习,认识到看相、算命是迷信,并认识到世界上根本没有包治百病、消灾解难的“神医”,如果听到“家人将遭遇车祸”之类的妄语,即使心里担心也不能盲目相信。其次,要谨言慎行。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不要随意向陌生人介绍自己及家人的情况。再次,要严加防范,不要相信“告诉了家人,家人会担心;告诉了别人,法术会不灵”这类谎言。遇到类似情况时,要保持头脑清醒,及时告知家人。一旦发现被骗,可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向公安机关报警。同时,中老年人要通过多收看电视里播出的或阅读报纸上的相关案件报道,提高防范意识,增强识别诈骗行为的能力。银行工作人员遇到中老年人独自支取大笔现金时,应真诚地给予安全提醒。
来源:自贡网
记者:蒋周德
编辑:陈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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