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家暴不是家务事!转发让更多人看到!
按照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家庭暴力主要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施暴者无论是父母子女还是兄弟姐妹,都属于家庭暴力。除此之外,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属于家庭暴力。
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家庭暴力会直接作用于受害者的身体,使受害者身体或心理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甚至会造成受害者重伤、死亡。
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至今,浙江全省法院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821份,发出677份。
其中今年1至10月底,受理保护令164份,女性申请158份,男性申请6份,共发出146份,签发数量占受理数量的89%。
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受理家事案件4.49万件,办结4.39万件,服判息诉率95.5%,调撤率达64.6%。
不要再做沉默的大多数
因为家暴根本不是家务事
今天是
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国际日
让我们一起对家暴说:
“不!”
一起反对、拒绝、抵抗家暴!
浙江天平 转载发布
综合中国妇女报
视频来源:临海市人民法院
长按二维码加入“浙江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