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使浙江成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示范地!
1月1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服务保障创新发展大局,着力破解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等社会各界反映强烈问题,推动法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合力促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为建设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随着改革开放全面深化,创业创新蓬勃兴起,市场竞争以及国际间贸易摩擦加剧,知识产权日益受到关注和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国家战略。
浙江是民营经济、创新经济、数字经济大省,也是知识产权大省。与此同时,知识产权纠纷也日渐增多。2016年至2020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21139件,审结119625件,收结案数在全国范围内均仅次于广东、北京,一直保持高位运行;其中,专利民事一审案件占全国法院收案总数的1/6、长三角法院收案总数的50%以上。近年来,浙江高院在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过程中,听到最多、反映最强烈的是知识产权保护需求问题。
为此,浙江高院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意见》。《意见》共五部分、二十六条,围绕全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和总体要求、精准服务保障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着力破解“四难”问题、强化法院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协作、强化对司法保护工作的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覆盖了现阶段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方方面面,并突出强调要加强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同时,要求加大证据保全、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大力推行律师调查令,着力破解“举证难”问题;通过繁简分流、加大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推进示范诉讼、严格规范中止诉讼等,着力破解“周期长”问题;推进诉前调解、有效规制恶意诉讼、开展在线诉讼、推广知识产权诉讼保险解决海外维权难等,着力破解“成本高”问题;加大打击源头侵权、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推进侵权损害评估等,着力破解“赔偿低”问题。
同时,《意见》还提出不少知识产权保护新思路与新举措:3年内建立省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联系点100家、扩大知识产权技术专家库成员至100名;针对故意、重复侵权行为人建立“黑名单”制度;健全特邀行政调解机制;探索研发以3D扫描技术为基础的电子物证保存应用管理系统等,努力使浙江成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示范地,争创国际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选地。
据了解,2020年,浙江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4327件,审结25053件;其中,受理涉网案件17289件,涉外涉港澳台案件1291件。新收涉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474件,审结463件,分别同比上升36.99%和31.53%。新收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32件,审结24件,与上年基本持平。
在审判实践中
努力解决“举证难”问题
一方面,加大查明案件事实的力度,积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全年共受理证据保全申请126件、支持108件,支持率为85.71%。对于当事人不能自行收集的必要证据,依法加大调查取证力度,同时充分发挥律师在调查收集证据中的作用,去年共在知识产权诉讼中签发律师调查令418份。针对专利技术类案件事实查明难度大的问题,杭州、宁波知识产权法庭着力健全技术调查官制度,去年5名技术调查官共参与了476件案件的技术事实查明工作。
另一方面,依法严惩不诚信诉讼行为。在引导当事人积极举证的同时,对于有拒绝执行文书提供命令、阻碍证据保全、伪造变造证据、虚假诉讼等不诚信诉讼行为的,根据举证妨碍规则作出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实认定,或者依法作出罚款、拘留等民事制裁。
努力解决“周期长”问题
2020年,浙江法院有效运用临时禁令阻却侵权行为,强化临时禁令措施,裁定支持行为保全申请的数量从2019年的27件增加到74件,及时制止损害后果的扩大。同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力求“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努力解决“成本高”难题
全省法院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和纠纷多元化解,去年全省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收案量下降12.19%,连续第二年出现负增长,特别是涉KTV著作权纠纷案件数量下降逾六成。
努力解决“赔偿低”问题
浙江法院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创新作品的保护力度,去年全省判赔额超过100万元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共79件,同比上升11.27%。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遏制知识产权领域故意侵权行为,切实提高侵权代价。对故意侵权,且具有多次侵权、侵权规模大、持续时间长等严重情节的,依法支持权利人的惩罚性赔偿请求。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全力以赴抓好《意见》各项内容的落实、落地、落细,并进一步加强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共同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大格局,为浙江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贡献力量。
浙江天平 原创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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