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振消费,都有哪些政策值得期待?
消费是稳定中国经济的“压舱石”,但疫情后“补偿式消费”迟迟未至。
今年3月国内疫情多点扩散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名义和实际的同比增速都转负,4月跌幅进一步扩大。疫情限制、偿债压力和预期不稳定,国内消费内生性恢复的动力不足,需要政策引导和鼓励。4月13日国常会部署促进消费的政策举措,4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9号文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多地先后发放消费券。
我们认为,消费券在拉动消费时有杠杆作用,但鉴于消费券的规模不大,后续可能需要围绕刺激汽车、家电等大件消费出台相关政策,以更好发挥消费在拉动经济、改善民生和稳定就业中的积极作用。
一、 为何促消费?
消费已成为稳定中国经济的“压舱石”,经济稳有赖于消费稳。
这体现在两点:
一是,支出法核算 GDP 时,1978 年到 2020 年(2021 年数据尚未公布),最终消费支出占中国 GDP 的比例,除 2010 年是低点只有 49.3%外,其余年份都超过 50%。即使是受新冠疫情影响较大的 2020 年,该比例也有 54.3%;
二是,最终消费支出对中国 GDP 同比的贡献率,即每年的 GDP 增量中最终消费支出占多少,2011 年到 2021 年这 11 年中,除 2020 年受疫情影响只有-6.8%外,其余年份均超过 50%。可见 ,无论是从绝对量的占比,还是从增量的贡献率来看,经济稳都有赖于消费稳。
2022年一季度,最终消费支出对中国GDP同比的拉动为3.3个百分点,贡献率达69%。按2016年-2020年最终消费支出占GDP比例平均为55.1%来推算,今年一季度GDP最终消费支出同比可能接近6%,明显高于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实际同比1.3%。
两者产生差异的原因可能是统计方法不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在销售环节统计;而最终消费支出是在使用环节统计,统计主体是居民和政府,GDP最终消费支出=居民消费支出+政府消费支出。其中,居民消费支出主要基于住户调查(属于抽样调查)中的消费支出资料来计算,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实际增长5.7%;政府消费支出主要是指工资性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属于非生产性的,不形成任何资产。今年一季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这两本账支出同比增长16.2%,考虑到近年财政支出正逐步从投资向消费倾斜,即使是剔除价格因素后,政府消费支出可能也有两位数的增速。综合考虑居民和政府的消费支出,今年一季度GDP最终消费支出增速相对较高。
这给我们两个启示:一是,提振居民消费意愿、促进居民消费恢复至关重要;二是财政支出向公共消费倾斜,也会直接促进消费更好发挥经济“压舱石”的作用。
2020年年初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国内消费恢复缓慢。2020年和202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分别为-3.9%、12.5%,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0%,较疫情前2019年的全年增速8.0%明显下降。今年3月国内疫情多点扩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名义和实际的同比分别下降3.5%、6.0%,4月同比跌幅分别扩大至11.1%和14.0%。我们认为,疫后国内消费低迷、内生恢复动力不足的原因有以下三点:
第一,疫情对消费场景的压制。疫情出现后,各地多采取较严格的物理隔离措施。宋铮 等人的研究表明,封控会导致经济 活动大幅下降,以 2021 年末的西安为例,封控两周后卡车流量下降 70%,综合消费指数同比下降 74%。
即使未封城,局部疫情和防疫政策收紧,也会对消费有负面拖累。以今年“五一”假期为例,由于国内疫情点多、面广,多 地收紧了防疫政策,比如北京要求进入公共场所需持 48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餐饮企业停止堂食等。根据国铁集团数据, 今年 5月 1日-4日,全国旅客发送量共计 1155.9万,同比下降 81.3%;根据猫眼专业版,今年 4月 30日-5 月 4日,全国电影票房收入(含服务费)2.97 亿,同比下降 82.3%。
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的测算显示,今年“五一”假期国内旅游出游 1.6 亿人次,同比减少 30.2%,按可比口径恢复至 2019 年同期的 66.8%;国内旅游收入 646.8 亿元,同比减少 42.9%,恢复至 2019 年同期的 44.0%。
对比来看,“五一”假期旅 游出游人次和收入的恢复率(和 2019 年同期相比),都处于 2020 年中秋国庆节至今主要节日恢复率的低位。疫情对此有较 大影响,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的统计,今年劳动节假期,全国 A 级旅游景区正常开放的比例为 61.3%;三亚酒店平均入住率 20.57%, 同比下降超六成;九寨沟、杭州西湖等景区客流较往年有较大幅度下降。
第二,我国居民部门的实际偿债压力高于主要发达国家。BIS 公布了 4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居民杠杆率(居民部门债务余额/ 名义 GDP),2021 年三季度,中国居民部门杠杆率为 61.6%,处于中等水平。但杠杆率既没有考虑到中国的利率水平高于 主要发达国家,也没有考虑到 GDP 在政府、企业和居民之间如何分配,因此其并不能完全反映居民部门的实际偿债压力。有两个指标相对客观一些:一是,家庭部门的偿债负担,即家庭部门债务余额/可支配收入(分母为四个季度移动平均)。2021 年三季度中国家庭的这一比例为 140.3%;二是,偿债比率,即家庭部门还本付息额/可支配收入(分子、分母都为四个季度 移动平均),2021 年三季度中国家庭部门偿债比率为 15.6%。国际对比看,中国家庭的这两个偿债指标都高于美英德法日等 主 要 发达国家,抑制居民消费能力。
第三,就业市场的不确定性加大,居民预防性储蓄上升,消费意愿不足。出口和房地产是吸纳中国就业的两大重要产业链: 2020 年外贸带动就业人数超过 1.8 亿;房地产业上下游链条长,根据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2018 年仅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的 从业人员就有 7078 万,占全国二产和三产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 18.5%。2021 年中国出口+房地产投资的两年平均增速为 9.5%,高于 2014年-2019 年的增速,因此 2021年我国就业并不差,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为 5.12%,甚至还略低于疫情前 2019 年的 5.15%。
展望 2022年,中国出口和房地产投资增速放缓,除直接拖累总需求外,还可能通过就业和收入的渠道,放大居民部门的偿债压力,进而挤压消费。
2022 年出口和房地产这两大产业链吸纳就业的能力下降,但与此同时新增需要就业的人口达 1600 万,高于 2022 年的新增就业目标 1100 万,也明显高于 2021 年实际的新增就业 1269 万。即使是按 1100 万的新增就业目 标计算,今年 1-4 月新增城镇就业人数 406 万,目标完成进度为 36.9%,比 2020 年同期低了 2.4 个百分点。今年 4 月城镇 调查失业率为 6.1%,仅比受疫情影响最严重的 2020 年 2 月低了 0.1 个百分点。这势必会影响居民的就业预期和消费意愿: 央行城镇储户问卷调查结果显示,2022 年一季度“未来就业预期指数”为 50.5,和前五年同期相比,仅高于 2020 年一季 度的 47.3,而明显低于其余四年同期的均值 53.0;2022 年一季度“更多储蓄占比”54.7%,是 2002 年三季度公布数据以 来的最高值。
二、 如何促消费?
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对稳定中国经济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多重掣肘下,消费内生性恢复的动力不足。这需要政策引导和鼓励, 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加快消费潜力释放。2022 年初至今,中央和部委的多个会议或下发文件中,均涉及到释放消费潜力、 促 进 消费恢复等相关表述。
其中,4 月 25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 号),基本上是 4 月 13 日国常会部署促进消费政策的细化、落实。文件共五章,分别从应对疫情影响、全面创新提质、完善支撑体系、持续 深化改革和强化保障措施的角度,部署促进消费恢复。总的来说,文件涉及面广,从供给和需求、短期和中长期等维度,做 了细致的安排。
结合 9号文,以及目前各地促消费的实践和历史经验,我们认为中国促进消费恢复可从保市场主体、地方政府发放消费券和 刺 激 大件消费品三个角度着手。
(一)继续优先保市场主体
新冠疫情爆发以来,中国一直重视保市场主体,这一思路也体现在 9号文中。一是,文件第一条,即为“围绕保市场主体加 大助企纾困力度”。二是,做了多方面部署,包括落实减税退税降费、推动金融系统让利、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管理、延 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清理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以及落实好特困行业纾困扶持措施等。此外,文件还提出“鼓励地方加大帮扶力度,支持各地区结合实际依法出台税费减免等措施”。值得注意的是,和文件其它条款相 比 , 助企纾困这一条总的来说更聚焦于短期、更易于落地。
加大助企纾困,优先保障市场主体,我们的理解是为了能够在促消费和稳就业之间形成良性互动。2021 年中国市场主体突 破 1.5 亿户,其中个体工商户突破 1 亿户。保市场主体有助于吸纳就业,进而提高居民部门的消费意愿和消费能力。而同固 定资产投资相比,相同规模的消费能在更大范围内带动市场主体需求,尤其是个体工商户的需求,稳就业的作用也更积极。
(二)地方政府发放消费券
9号文中,与通过财政支出促进消费恢复相关的内容,有以下三点:一是,第 8条中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 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推进充电桩(站)等配套设施建设”;二是,第 12 条中的“紧扣人民群众‘急盼愁难’,多元扩大普 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三是,第 17 条中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节能产品等消费予以适当 补贴或贷款贴息”。总的来说,9 号文关于通过财政支出撬动消费的部署并不特别积极,对有条件的地方只是“鼓励”。针对 近 期 市场关注度较高的消费券,则并没有明确提及。
实际上,与地方政府相比,中央对全国层面发放消费券的态度要更谨慎些。2009 年两会前后,国内曾讨论是否发放全国性 的消费券,且明显比现在激烈。2009 年 2 月 9 日,时任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回应有关消费券的提 问时称,“在特殊的条件下采取特殊的办法,我认为是一项比较可行的选择”。不过当年 3 月 7 日,时任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 称,“国家不会普发消费券,部分地方政府已经发放了。”最终,全国层面的消费券并未发放,由各地政府根据情况自行安排。
2009 年 10 月,财政部印发《关于规范地方政府消费券发放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建[2009]649 号)。文件重点如下:一 是,明确消费券支持的重点,包括购物券、职业技能培训券、困难群体粮油或食品兑换券;二是,原则上应由县级以上(含 县级)地方政府发放;三是,重点向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优抚对象以及其他困难群体倾斜;四是,地方各级政府发 放地方政府消费券应纳入本级政府预算管理;五是,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不得发放消费券的五种情形,包括本级政府预算中 没有资金来源或支出安排、政府担保发放有价支付凭证或优惠凭证等。但该文件已于 2016年失效,目前尚无全国层面规范 消费券的文件。
尽管中央没有明确表态支持,但截至目前,今年已有多地先后发放了消费券,其中以东部沿海地区为主。
毫无疑问,消费券对消费有撬动作用:一方面,消费券可以提升居民消费意愿。使用消费券去购买特定商品或服务时可以抵 扣现金,对消费者而言相当于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下降,因此更有动力去增加消费。核销率可衡量消费券的刺激效果,它指的 是消费券发放到使用期结束后,消费者真正使用进行消费的比例。根据屈亚星2的统计,截至 2020 年 8 月 17 日,全国有 66 个地区通过微信支付发放消费券,共计发放消费券 8502 万张,核销率为 65%,其中有 6 个城市的核销率超过 90%。核销 率与多种因素有关:比如消费券活动本身的吸引力,若消费券满减力度大,居民愿意参与并且付出实际消费;另外是可核销 的 范 围,若核销范围小,会影响消费者的消费意愿。
另一方面,消费券有杠杆效应。消费券多为满减券,即必须达到或超过一定金额才能核销,因此消费券能够带动更大规模的 消费。消费券的杠杆率,是指由满减带来的关联消费金额与消费券金额的倍数。根据屈亚星的统计,截至 2020 年 8 月 17 日,全国通过微信支付发放消费券的地区,累计核销优惠金额 18.1 亿,累计核销订单金额 66.5 亿,杠杆率为 3.7 倍,和部 分学术研究的结果 3.5 倍接近 2。其中,株洲、长沙、江门的消费券杠杆率都超过 10 倍。
尽管如此,目前各地已发放的消费券对扭转消费低迷趋势的作用可能有限:
第一,消费券的使用期限通常在一个月以内,因此会透支一部分需求,拉长时间看消费券的杠杆率低于 3.5。曹泉伟 统计发 现,截至 2020 年 6 月 6 日,餐饮消费券是所有披露具体品类的省市级政府中占比最高的,占比为 86%;其次是零售消费券; 最低的是信息消费券,占比只有 2%,主要是在购买三大运营商相关服务时使用。消费券有效时长小于或等于 1 个月的比例 达 88%,这体现了发放消费券是为短期内撬动居民消费,但这也会透支后续的需求。
第二,2021年仅统计实物性商品和餐饮服务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 44.1万亿,非餐饮服务的规模可能与此相当。目前各 地总额百亿不到的消费券,对总消费的边际影响较小。后续有必要鼓励更多有条件的城市扩大消费券发放规模,进一步促 进消费恢复
( 三 ) 刺激汽车、 家电等大件消费
2021 年限额以上企业汽车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的零售额分别为 4.38 万亿和 9340 亿,占当年限额以上企业零售总额 的 28.5%和 6.1%,因此刺激汽车和家电消费,对于促进消费恢复具有重要意义。历史上,两者都曾作为促消费的主要抓手。9 号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促进新能源汽车和绿色家电消费,目前也有部分地区已开始刺激汽车和家电消费。我们认为,汽车 和 家 电等大件消费可能是今年刺激消费的重要着力点。
1、汽车
中国在 2009 年—2010 年、2015 年—2017 年实施了两轮大规模的汽车消费刺激政策,取得了积极效果。
2009年—2010年:当时刺激汽车消费的背景是,全球金融危机冲击下消费和经济承压,2008年 8月汽车销售同比转负, 且到 2009 年 1 月持续低迷。以 2009 年 1 月国务院发布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为起点,开始了这一轮促消费。具 体措施如下:
一是,减征购置税。2009年 1 月 20日-12 月 31日、2010 年 1 月 1日-12 月 31日,购置 1.6升及以下的乘用车,分别减 按 5%、7.5%的车辆购置税征收。
二是,汽车下乡。2009年 3 月 1日-2010 年 12月 31日,农民购买 1.3升及以下排量的微客,或将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报 废换购轻型载货车,最高给予 5000 元的一次性补贴。汽车下乡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承担,其中中央财政负 担 80%、省级财政负担 20%,新疆、内蒙古、宁夏、西藏、广西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以及国家确定的“ 5.12”汶川地震 51 个 重 灾县,地方财政应当负担的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
三是,汽车以旧换新。2009 年 6 月 1 日对提前报废的黄标车补贴 6000 元,2009 年 7 月 13 日开始对报废老旧客车、货车 最高补贴 6000 元。因上述两项以旧换新政策吸引力不足,实际仅下发了 2 亿,于是 2009 年 12 月 25 日将报废标准从 3000 元 -6000 元,提高到 5000 元 -18000 元, 2010 年 1 月 4 日开始允许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车辆购置税减免同时享受。各类以 旧换新政策在 2010 年 12 月 31 日终止。两年共计发放汽车以旧换新补贴 66.1 亿元,惠及 45.9 万辆汽车,拉动新车消费 496 亿元。
四是,发放节能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补贴。2010 年 6 月 1 日起,对购买列入节能汽车推广目录的汽车给予一次性 3000 元/辆的补贴。2010 年 6 月 1 日,四部委印发《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 5 大试点城市, 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 3000 元/千瓦时给予补助。插电式混动乘用车最高补助 5 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 6 万 元 /辆,后续采取退坡机制逐步降低补助标准。
五是,推动二手车交易。2010 年 11 月,商务部印发《关于开展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的通知》,重点进行 二手车交易市场信息化和服务功能升级改造,每个项目给予 100 万补贴,但不得超过总投资额的 50%。
这一轮汽车消费刺激政策取得良好效果,乘联会口径的广义乘用车销量同比从 2008 年的 7.7%,跳升到 2009 年的 58.3% 和 2010 年的 30.6%。这两年的增速也是 2008 年至今各年增速的前两位。
2015 年—2018 年:当时刺激汽车消费的背景是,2014年下半年经济下行压力显现,乘联会口径的广义乘用车销量月度同 比从 2015年 2月的 24.8%一路走低到当年 6月的-3.2%。2015 年 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减征 1.6L及以下 排 量 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开始了这一轮汽车消费刺激。
第一,和前一轮汽车消费刺激一样,减征购置税。2015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对购置 1.6L 及以下排量乘 用车减按 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2017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对购置 1.6L 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 7.5%的税率征 收车辆购置税。
第二,提高购车贷款比例。2017 年 11 月,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修订《汽车贷款管理办法》,2018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 80%,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 70%。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 比 例 为 85%,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 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 70%。
第三,汽车产业链上减税降费。一是,2017 年 12 月,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8 年到 2020年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二是,2018年 5月、2019年 4月,分别将汽车制造业的增值税税率下调至 16%、 13%。三是,2018 年 7 月 1 日起,将汽车整车税率为 25%的 135 个税号和税率为 20%的 4 个税号的税率下调 至 15%,将汽车零部件税率共 79 个税号的税率降至 6%。
第四,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在取消限迁政策前,一般城市都对外地二手车进入设置了标准,且不同城市的标准不一,影响 了二手车的交易和流通。2016 年 3 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要求全国 299 个地级市除京津冀、 江浙沪、长三角三大区域的 15 个城市外,其他各地不得制定限制二手车迁入的政策。已实施限迁的城市,要在 2016 年 5 月底前予以取消。2019 年起,全国各城市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
这一轮汽车消费刺激政策的效果:乘联会口径的广义乘用车销量同比,从 2015 年的 8.5%提高至 2016 年的 16.0%,政策初 期起到了积极效果。不过,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再度显现和中美贸易摩擦对居民预期的冲击,2017 年—2018 年广义乘用车销 量同比分别下滑到 1.3%、-6.0%。
目前来看,2022 年刺激汽车消费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都在上升,更大力度的汽车消费刺激政策值得期待。
第一,今年 4月限额以上企业商品零售中,汽车类同比下降 31.6%,在主要行业中最低。汽车已成为拖累消费的重要分项,今 年 4 月拖累限额以上企业零售总额下降 9.0 个 百分点。
第二,除 9 号文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外,目前已有多地部署了汽车消费刺激政策。比如广东省 继续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对报废旧车后购买新能源车、燃油车分别补贴 10000 元/辆、5000 元/辆,对转出旧车后 购买新能源车、燃油车分别补贴 8000 元/辆、4000 元/辆。2022 年 5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对个人消费者在广东省内购买以 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新车,给予 8000 元/辆补贴。此外,广东省还进一步优化汽车购买管理,今年 5-6 月在 原 有 基础上,广州额外增加 3 万个购车指标、深圳额外增加 1 万个购车指标。
第三,中国汽车保有量还有较大提升空间,换购需求也在增加,各类刺激政策有助于释放汽车消费需求、托底经济。世界银 行公布了 2019 年全球 20 个主要国家的千人汽车拥有量数据,中国为 173 辆 /千人,在这 20 个国家里排第 17 位,高于印尼、 尼日利亚和印度,但与同为发展中国家的马来西亚、俄罗斯、巴西、墨西哥等相比都有较大差距。除汽车保有量有上升空间 外,根据 2018 年国家信息中心的预测,2021 年中国汽车市场换购和增购的比例将首次超过新购,改善型需求也将贡献增量。
2、家电
9 号文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下乡”,也“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绿色智能家电、绿色建材、节能产品等 消费予以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参考 2007 年到 2013 年的家电消费刺激经验,我们认为家电也可能是今年促消费的重点领 域之一。
为提振内需和改善民生,2007年到 2013年,国内实施了一轮大规模的家电消费刺激。具体方式:一是“家电下乡”。2007 年 12 月开始试点,2008 年 12 月试点范围扩大,2009 年 2 月开始全国推广,2013 年 1 月 31 日结束。涉及的家电包括彩 电、冰箱、手机、洗衣机、空调、摩托车、电脑、热水器,按照家电销售价格的 13%予以补贴。二是“以旧换新”。2009 年 6 月开始在 9 个省市试点,2010 年 6 月扩大至 23 个省市,2011 年 4 月扩大至全国,2011 年年底结束。补贴金额为家电 销售价格的 10%,每个消费者限购 5 台。三是,“节能惠民”政策。2009 年 6 月 1 日到 2011 年 5 月 31 日,对新购买符合 条件的节能空调给予每台 300 元到 850 元不等的补贴;2012 年 6 月 1 日到 2013 年 6 月 1 日,对新购买符合条件的空调、 平板电脑、电冰箱、洗衣机和家用热水器,给予每台 70-550 元不等的补贴。
上述家电下乡、以旧换新和节能惠民,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的承担比例都为 80%:20%,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和“汶川” 地震 51个重灾县的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全国共投入财政资金 1363亿元,拉动消费约 1.21万亿,杠杆率为 8.9倍,成效 显著。
2022年初以来已有部分地区开展家电消费刺激,后续可能扩大到更多省市。比如北京发放超 3亿元的绿色节能消费券,可 用于购买京东平台上超 1800 款商品,补贴上限为 10%。广东省政府对家电促消费成效显著的地市根据销售业绩给予奖励; 鼓励各地市组织家电生产、销售企业推出惠民让利促消费活动,重点鼓励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的让利力度,推动我省家电升 级换代。郑州在今年 4 月 1 日-6 月 30 日,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按新家电实际成交价补贴 20%,补贴上限为 500 元;对参加活动的家电回收企业按旧家电回收价格的 10%补贴。
来源:平安证券 宏观深度报告:提振消费:现状、掣肘和哪些政策值得期待
证券分析师:钟正生 张德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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