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征地补偿标准
广州11区征地补偿标准新鲜出炉,从化最低,看完想哭了!
随着城市扩张,对土地的需求加大
因为征地,许多人可能一夜暴富!
但是由于地区的不一样
征地补偿可能存在差异
那么征地到底该如何补偿呢?
最新征地补偿试行办法新鲜出炉!
日前,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征地补偿最贵的是越秀区全区和天河区部分街道,达40万元/亩,最便宜的是从化部分地区,为8 .5万元/亩。
办法还明确有合法产权的被征地农民的住宅房屋,将按照每栋或每户村民住房280平方米确定套内建筑面积进行复建安置或产权调换;2007年6月30日之后建设的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从化分四个档次▼
从化区I:街口街道、城郊街道、江浦街道,参考价为12.6万元/亩;
从化区II:太平镇,参考价为10.6万元/亩;
从化区III:鳌头镇、温泉镇,参考价为9.1万元/亩;
从化区Ⅳ:良口镇、吕田镇、流溪河林场,大岭山林场,参考价为8.5万元/亩;
征地政策有什么变化呢?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几点!
《办法》按各区不同乡(镇、街道)划分,其中越秀区标准最高,全区达40万元/亩;其次是天河区,按不同街道划分了3级,分别为40万元/亩、36万元/亩和32万元/亩。补偿标准最低的为从化区良口镇、吕田镇、流溪河林场和大岭山林场,为8.5万元/亩。
从11个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发现,其中区内补偿标准差异最大的是白云区。白云区22个乡(镇、街道)被细分为5级补偿,其中景泰街和三元里街道补偿标准最高,达35万元/亩,直逼中心城区;远郊的钟落潭镇最低,补偿价为19万元/亩,区内征地差价达到16万元/亩。
本次印发的办法对征收土地上的房屋补偿作了明确的规定,其中280平方米成为房屋复建安置或产权调换的统一标准。
如果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不足280平方米,可按280平方米予以安置,不足部分由被征收房屋权利人按安置房的建安成本价购买。
超过28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建筑面积将不予复建安置或产权调换,而是给予货币补偿,该部分货币补偿可折算成股份参与集体物业收益分红。
本次办法也明确了被征收房屋重置单价的补偿标准,其中最高可达2115元/平方米,最低为400元/平方米。
《办法》规定,货币补偿的计算标准为:被征收房屋重置单价×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区位补偿单价×土地补偿面积。除了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农民的房屋补偿还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配合搬迁的奖励等。但征地 经济奖励每亩最高不得超过被征地补偿标准的10%。
广州市青苗补偿标准
广州市水产品搬迁损失补偿标准
广州市房屋重置补偿标准
办法明确提出了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要按照先安置、后搬迁的原则,被征收房屋权利人可以选择复建安置、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的补偿安置方式。
办法也明确了4类不予补偿情况的房屋,包括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违法建设房屋;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新房建成后应当拆除的旧房;征地预告发布后的抢建部分。
对于违法建筑,有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2007年6月30日。
办法提出,2007年6月30日之前所建设的违法建筑,若已完善历史用地手续且符合相关规定,经村集体批准使用宅基地的,对现状房屋不超过280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按“拆一补一”复建安置,超出部分建筑面积不予复建安置,按被征收房屋重置价给予货币补偿;不具备复建安置条件的,实施货币赔偿。
属于未经村集体批准,私自占地建设的不予复建安置转而按成本价给予货币补偿。
而对2007年6月30日之后建设的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广州市一般地上附着物(除房屋)补偿标准
部分来源:从化资讯网,魅力增城,遇见从化整理
往期热门:
从化新增测速点,不礼让行人行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抓拍路段曝光!9月1日起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遇见从化
微信号:yjch08
▲长按二维码“识别”关注
简介:从化本土最有情怀微信自媒体。聚集大量从化吃货,每天精选从化地区同城活动、吃喝玩乐,时事民生等第一手从化资讯。传承从化人文化。遇见从化,与你一起,用不同的视角,发现一座新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