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只能走信托通道,82号文执行细则发布(127家银行信托签订协议名单)
【F023】资产证券化案例风险点及创新业务【8月6-7日|上海】
【F024】混业资管监管与创新【8月13-14日|上海】法询金融联合多家机构在8月份北京、深圳、成都《新规下私募基金操作实务培训(基础班)》开始招生;详询刘老师电话&微信:18501753685;杨老师电话/微信15216899716;课程详情参见文末
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6]82号)相关要求,关于82号文的详细解读参见本文末,银登中心此次详细执行细则对转出方的监管约束基本继承了82号文的内容,转出方不能资本出表,但没有明确如果转入放是银行,是否需要计提资本。
全文
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
现有XX银行与XX信托公司拟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开展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根据《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规则(试行)》,提交备案报告。
1基础资产及其交易结构(一)信贷资产包基础资产统计特征、贷款发放程序、审核标准、管理方法、违约处置程序及方法、入包筛选标准、抵质押物特征,以及含借款人名称、所属行业(按国家统计局发布的GB/T4754-2011《囯民经济行业分类》大类填写)、贷款类型、担保方式、贷款五级分类、剩佘本金额、贷款利率、剩佘期限、逾期天数(如有)等要素的基础资产明细表;(二)基础资产预计回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预测回收率分布、现金流回收预测等;(三)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交易结构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模式及交易结构框架图、各参与机构名称及职责分工、各层级信托计划比例及划分依据、各层级规模、预期收益率、期限、本息兑付顺序;(四)风险提示及解决机制,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未正常回收的风险、利率风险、操作风险等;(五)各层级信托计划投资者名单及份额明细表,如下:信托计划名称: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类型 持有金额 预期收益率(%)填表说明:1. 各层级信托计划请分别填写本表。2. 投资者包括机构、银行理财计划、非法人产品、个人四大类。其中,(1) 机构类型细分为: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及联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外资银行、财务公司、其他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贷款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其他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其他证券业金融机构;财险、寿险、再保险、综合保险、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汽车保险公司;其他非金融机构;(2) 银行理财产品细分为:政策性银行理财计划、邮储银行理财计划、国有商业银行理财计划、股份制商业银行理财计划、域市商业银行理财计划、农村商业银行理财计划、农村合作银行理财计划、农村信用社理财计划、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理财计划、外资银行理财计划、其他理财计划;(3) 非法人产品细分为:证券基金、产业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年金、保险产品、信托计划、基金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特定组合、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其他非法人投资人;(4) 个人投资者填个人即可。投资者类型请按细类填写。2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后会计处理、监管资本及拨备计提情况(一)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后会计出表处理、科目安排、会计师意见;(二)监管资本及拨备计提情况;(三)对于转让不良资产收益权的,关于所转让不氣资产收益权对应贷款对转出银行不良贷款率的贡献度,应当由总行统一说明对总行的不良贷款率贡献度。3信息披露安排报告中应当就信息披露的以下要点进行说明:(一)信息披露内容;(二)信息披露时间;(三)信息披露途径。4风险防控措施(一)到期兑付安排•,(二)不能正常兑付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利益情形下的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违约事件触发后的支付顺序、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机制等;(三)违约后担保物处置方式;(四)其他风险防控措施或相关安排。5法律、评级、估值等情况说明(一)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对基础资产包合法合规性进行调查的情况、过程和结果的简要说明,对基础资产包合法合规性的判断,对该基础资产包是否可依法设立信贷资产收益权产品做出的判断;(二)评级意见,包括信用评级报告主要内容及有关持续跟踪评级安排的说明(如有);(三)资产评估意见,包括基础资产价值评估的相关程序和方法,以及估值结果(如有)。请予审核。XX银行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XX信托公司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附件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盘活信贷存量,加快资金周转,促进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6〕82号)、《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以下简称“银登中心”)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的要求,具体组织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信息披露工作,并定期向银监会报告。第三条 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主体应当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第四条 信息披露相关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不得泄露拟披露的信息。市场交易成员对于获得的信贷资产信息、交易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信息用于其他目的,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条 因涉及国家机密、技术性困难或其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披露相关信息的,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对无法披露信息的情况及原因进行说明,并披露相关情况说明,同时告知银登中心。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第六条 信托公司和出让方银行应当切实履行信息披露职责,并承担主体责任。出让方银行和为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提供服务的机构应当按照交易合同、信托合同、服务合同和相关聘用合同等相关约定,及时向信托公司提供相关报告或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第七条 信息披露应当通过银登网(www.yindeng.com.cn)、银登中心业务系统(以下简称“业务系统”),或银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第八条 转让磋商期间,出让方银行应当通过业务系统或其他方式向信托公司提供信贷资产相关信息,具体内容可视情况包括:资产包的总体特征、组建资产包的标准、资产包内资产处置状态、贷款种类、贷款五级分类、期限结构、利率结构、担保情况;出让方银行的贷款发放程序、审核标准、管理方法、违约贷款处置程序以及历史处置回收情况等。第九条 出让方银行最迟应当于转让前3个工作日,通过银登网发布《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公告》(附件1)。第十条 出让方银行最迟应当于转让当日,通过业务系统向信托公司提供信贷资产要素信息和文本信息。资产要素信息可视情况包括贷款基本信息、借款人信息和贷款发放机构信息;资产文本信息可视情况包括贷款合同、借款凭证、担保合同、贷款管理协议、律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文件、评级报告等。第十一条 转让完成当日,出让方银行应当通过银登网发布《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结果公告》(附件2)。第十二条 转让后,信贷资产收益权产品存续期间,如果发生可能对信贷资产收益权投资价值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事件,贷款管理人应当在事发后3个工作曰内通过业务系统向信托公司提供相关信息。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一)发生或预期将发生相关产品不能按时兑付本息等影响投资者利益的事项;(二)出让方银行以及其他为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提供服务的机构发生影响信贷资产投资价值的违法、违规或违约事件;(三)为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提供服务的机构发生变更;(四)出让方银行的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者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等决定,可能降低其业务水平,对投资者利益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及银监会规定应当公告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 信托计划设立前,信托公司应当向投资者披露信托计划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层级信托计划规模、预期收益率、期限、清偿顺序、投资风险等。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信托公司应当定期发布受托机构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入包信贷资产状况、现金流情况与预计未来表现情况、各层级信托计划本息兑付情况;如有重大事件发生,须在知晓事件起3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披露。信托计划终止时,发布信托事务清算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托终止日、信托财产累计回收情况和累计兑付情况、信托账户剩佘资金、剩佘资金分配方式及分配曰等。第十四条 信息披露文件一经披露,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向银登中心提交《信息披露文件更改申请》(附件3)和更改后的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更改申请》中应当阐明更改原因和更改内容。对于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主体更改已披露文件的行为,银登中心将保留更改前的原始文件,以备查阅。第十五条 信息披露文件的格式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信息披露文件应当为不可修改的电子版文件形式,即以Acrobat软件制作的PDF格式文件;(二)文件应当格式清晰、未经涂改,通过扫描转换成的PDF文件应当整齐、页面无污渍;(三)所有的信息披露文件都应当有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主体公章,公章必须清晰;(四)提交的电子版文件的文件名应当为该文件的标题全称;(五)信息披露文本语言应当为中文;(六)为便于文件传输及浏览,在制作PDF文件时单个文件容量应当小于50M。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监测与报告第十六条 银登中心依据业务规则和本细则,协助银监会对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测。第十七条 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主体出现以下情形时,银登中心将及时向银监会报告:(一)未按时进行信息披露;(二)披露的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三)其他违反本细则规定的行为。第十八条因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或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投资者利益受损的,应当由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主体承担相应损失赔偿责任;涉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应当由银监会等有关部门处理。第四章附则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银登中心负责修订与解释。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XX银行关于20XX年第X期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公告
我行依据《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规则(试行)》,拟于20XX年X月X日与XX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开展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总金额XX元。本次转让所涵盖的资产贷款五级分类为XX,涉及X户债务人,债务人主要分布在XX等地区,涉及XX等行业。任何对本资产转让持有异议者均可提出意见和/或异议。特此公告。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XX银行(盖章)20XX年X月X曰附件2
附件3
附件4
关于已签署《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业务主协议》(2016年修订版)机构的公告
【F023】资产证券化案例风险点及创新业务【8月6-7日|上海】
本次培训从理论、实务等不同角度针对不同类型的ABS,特邀请前交易所风险审核专员从十一大类型的具体案例出发,解析每种类型ABS的风险点,关注结构和操作细节。Reits领域我们邀请的老师具备多年实战操作经验,详细梳理Reits面临的国内环境和交易架构设计、合法避税措施、企业融资案例。两位老师以往讲课经验丰富,课堂效果一致获得高度认可,结合实际案例,富有表达力。课后交流非常踊跃。讲师风采讲师A:现任职于国内知名大型信托公司基金总部总经理。讲师B:民生证券董事副经理,注册会计师, 第一讲五、产业发展基金操作实物与案例
私募基金监管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