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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声明 | 本文作者金融监管研究院副院长刘诚然、研究员黄艺萍;欢迎个人转发,谢绝媒体、公众号或网站未经授权转载。
什么是银行卡?
银行卡是指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帐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因为各种银行卡都是塑料制成的,又用于存取款和转帐支付,所以又称之为“塑料货币”。
银行卡的分类维度较多,比如,按发行对象可以分为个人卡和单位卡;按卡片信息载体类型可以分为磁条卡和芯片卡;按币种不同可以分为人民币卡、外币卡、多币种卡;按清算机构可以分为银联卡、VISA卡、万事达卡等。站在银行角度,银行卡按照是否具有透支功能分为借记卡和贷记卡。
借记卡最大的特征即不能透支。有些借记卡按功能不同可细分为转账卡、专用卡、储值卡。 转账卡具有转账、存取现金和消费功能。专用卡是在特定区域、专用用途(是指百货、餐饮、娱乐行业以外的用途)使用的借记卡,具有转账、存取现金的功能。储值卡是银行根据持卡人要求将资金转至卡内储存,交易时直接从卡内扣款的预付钱包式借记卡。
贷记卡最大的特征即可以先消费后还款,具有透支功能。我们常说的信用卡就是贷记卡。当然,还可以细分为贷记卡和准贷记卡。贷记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先按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
什么是个人银行三类账户?
I类账户,即传统上在柜面开设的账户,可存取现金、理财、转账、缴费、支付等。在此基础上,为便利存款人支付,增设了II类、Ⅲ类账户。
II类账户可满足直销银行、网上理财产品等支付需求,可以储蓄存款、投资理财、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账,限额消费和缴费。
III类户只能进行小额消费和缴费支付,及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并设定1000元的账户余额限额。
大家想到三类账户新规,首先想到手中各种银行卡怎么办。其实,银行卡和账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银行卡仅仅是账户的载体,方便持卡人通过自助设备读取账户信息。但银行卡经历过先开存折后开卡、卡折合一、开卡不开折的三个阶段,普通金融消费者已经模糊了银行卡与账户之间的关系。注意的是,本次新规规范的是个人银行账户,并不是个人银行卡管理。但仍然会影响到银行卡的使用,比如,从12月1日开始,如果你已经在一家银行有多张借记卡,就不能在同一家银行再申请借记卡了,因为你需要确定1张卡来反映账户信息,而不能一户多卡。也不是说以前办理的多张借记卡就一定要到柜台去销户,但银行对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借记卡会暂停非柜面业务。
1、2000年,国务院正式确立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度。
2、尽管个人银行账户实施了实名制,但对个人办理银行卡没有限制,导致一人多卡现象非常严重,不法分子往往盗用他人身份证办理借记卡实施电信诈骗。2015年11月13日,银监会下发《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同一客户在同一机构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不含社保类卡)。
3、2015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小额支付偏重便捷、大额支付偏重安全的思路,对个人支付账户也做了分类。
Ⅰ类账户只需要一个外部渠道验证客户身份信息(例如联网核查居民身份证信息),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消费和转账,主要适用于客户小额、临时支付,身份验证简单快捷;
Ⅱ类和Ⅲ类账户的客户实名验证强度相对较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假名、匿名支付账户问题,防止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开立支付账户并实施犯罪行为,因此具有较高的交易限额。鉴于投资理财业务的风险等级较高,仅Ⅲ类账户可以使用余额购买投资理财等金融类产品,以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4、2015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银发[2015]392号)。《通知》规定,银行应建立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机制,以往和今后通过银行柜面开立的账户划为I类银行账户,通过远程视频柜员机和智能柜员机等自助机具、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开立II类银行账户或III类银行账户。该文要点主要包括落实实名制、建立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机制、规范个人银行账户代理事宜、强化银行内部管理、进一步改进银行账户服务。
5、2016年9月30日,为有效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着手全面推进个人账户分类管理,加强非柜面转账管理和银行卡业务管理。
6、2016年1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再次下发特急文件《关于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制度的通知》(银发[2016]302号)重申银行落实个人账户分类管理的相关要求。并补充细化了Ⅰ类、Ⅱ类、Ⅲ类账户的功能和权限。新政落地后,自12月1日起,个人在银行开立账户,每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如果已经有Ⅰ类户的,再开户时只能是Ⅱ、Ⅲ类账户。账户级别的不同,意味着功能和额度的差异。
1.信用卡是几类账户?怎么处置?
回复:302号文新规并未提及信用卡账户事宜,从相关条款来看,信用卡账户是独立于银行卡账户的,信用卡不属于I、II、III类账户,但属于结算账户。
2.公司支付宝会受到影响吗?
回复:注册公司支付宝仅需提供公司基本信息(并不涉及基本户等信息),后期可绑定公司银行卡账户,并进行“提现”,公司支付宝只允许绑定同名公司银行卡,而公司银行卡一般只在单家银行开立一张,个人观点是新政并不影响公司支付宝的相关使用。
3.在同家银行的两张借记卡绑定了支付宝、微信等平台,在12月1日后会有什么影响?
回复:支付机构将会联系存款人确认需保留的账户,其余账户降低类别管理或予以撤并。如存款人未按时确认,支付机构将保留其使用频率高及金额较大的账户,后续再根据存款人申请进行变更。
4.在单家银行且在全国范围只能有一个I类账户,同行异地存取款、转账等手续费/跨行异地取款、转账手续费还收取吗?
回复:取消了同行异地存取款、转账的手续费,跨行依旧收取一定的费用
5.在单家银行开有多张银行卡/存折的后续怎么处理?
回复:银行会对存款人账户进行摸排清理,并要求作出说明,核实其开户的合理性。对于无法核实开户合理性的,银行就会引导存款人撤销或归并账户,保留一个Ⅰ类户,如果非必要的话,其他账户可降低账户类别,设为Ⅱ类户或Ⅲ类户。
6.对网商银行是否造成了阻碍?
回复:302号文重申银行通过电子渠道非面对面为个人开立Ⅱ类户、Ⅲ类户,这为互联网银行预留了开设账户的可能性。虽然目前互联网银行仅包括各家银行的直销银行以及网商银行、微众银行,但已有多家机构向监管机构申请独立法人直销银行。
7.银行账户分三类,对银行有什么影响?
回复:实行账户分类,Ⅰ类、Ⅱ类、Ⅲ类账户的功能限定,与银行对公业务里的基本户、一般户有相类似作用,虽然这银行有加强资金流向管控,防洗钱、防贪污、防逃税有重大的积极作用,但实际上将影响银行账户业务的长期发展。此次施行银行“一人一户”,将导致卡人数的减少与销卡人数的增加,同时银行考核将发生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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