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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全面肃清网络平台金融业务开始,央行等约谈13家平台巨头!

孙海波 金融监管研究院 2022-12-08

原创声明 | 本文解读部分作者为 金融监管研究院 院长 孙海波。欢迎个人转发。未经授权,其他媒体、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不得转载

刚刚,人行发布公告,今日(4月29日)一行二会一局联合约谈了腾讯、京东等13家网络平台。

金融管理部门指出,这些都是从事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企业,具有综合经营特征且业务规模较大、在行业内有重要影响力、暴露的问题也较为典型,必须率先严肃纠正。

与针对蚂蚁约谈类似,金融管理部门针对当前网络平台企业从事金融业务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提出了整改要求。

1、金融活动全部纳入金融监管,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

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这是从2020年11月以来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核心要义,注意金融活动未必是金融业务,比如助贷属于金融活动但不属于金融业务。

如果是金融业务,则需要更进一层需要持牌经营,这个持牌需要向一行两会申请,但未必能申请到牌照。

2、支付回归本源,断开支付工具和其他金融产品的不当连接,严控非银行支付账户向对公领域扩张,提高交易透明度,纠正不正当竞争行为。

其实早在2020年9月份,央行的副行长范一飞就曾公开对支付机构大量为信贷业务引流表示担忧,认为这偏离了支付机构的本源;有一定的风险传染可能。所以强调要支付机构回归本源,这里的本源也就是支付条例里面强调的两个维度: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如果更细的分类方式还分为银行卡收单业务、预付款发行受理、移动电话支付、跨境支付、互联网支付几大业务类型。

这里核心是信贷业务的资金流不能和支付账户形成闭环,一定要确保信贷业务走银行账户,防止支付账户的资金闭环形成的风险。这就意味着未来消费者要互联网平台从事分期付款或者其他消费贷首先需要绑定一个银行II类户,然后借款资金进入II类户。

但是代销金融产品是否也受这个约束,笔者认为只要持牌代销应该不受影响;仅限于资管产品的代销,比如公募基金、部分私募基金;

严控非银支付账户向对公领域扩张是监管首次公开明确提出的约谈要求。

3、打破信息垄断,严格通过持牌征信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个人征信业务。

意味着未来助贷业务面临严峻的监管挑战,要不放弃自己的数据存储,把客户的数据提供给征信机构,要不只能从事客户引流服务,实际客户数据最终留存商业银行。只要自己存储客户行为数据(央行称之为个人信用信息)同时又为信贷业务服务,就属于征信,需要申请征信牌照。

但是征信牌照央行只会发很少量的几张,大部分互联网助贷机构都无缘个人征信牌照。

不过此次约谈的13家平台反而有很大希望能获得个人征信牌照参股机会(其中京东已经参股获得了个人征信牌照)。

笔者此前写过央行正在征求意见的法规分析,《颠覆行业格局:助贷属于“征信”?》。虽然尚未实施,此次约谈基本确定了,本地存储个人信用信息互联网平台的助贷业务属于征信,即便是集团内部不对外服务也逃脱不了征信新规的约束,必须申请征信牌照,按照征信新规原则开展业务。

如果助贷机构类似大型互联网科技平台,自身存储加工个人信用信息,再向金融机构提供服务,那么就落入央行的“征信”业务范畴。金融委10月底强调的“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正在一步一步变成现实。

信用信息定义是指为金融经济活动提供服务,用于判断个人和企业信用状况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和企业的身份、地址、交通、通信、债务、财产、支付、消费、生产经营、履行法定义务等信息,以及基于前述信息对个人和企业信用状况形成的分析、评价类信息。这就把我们蚂蚁、腾讯、美团、滴滴等提供购物、打车、订餐、旅行、住宿、其他支付、通信服务等所有交易场景获取的信息全部涵盖在内。

还有需要注意的是,一旦纳入征信,互联网平台非常丰富的客户画像和个人行为信息反而不能全部通过协议给到征信公司(大概率也是大型互联网平台的子公司,参股或相对控股),数据范围需要严格受限,不能类似以前那样过于滥用个人信息,需要秉承“最少、必要”原则从事征信,同时需要向央行报备。

4、加强对股东资质、股权结构、资本、风险隔离、关联交易等关键环节的规范管理,符合条件的企业要依法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根据此前央行的金控规则,申请金控反而有很高的门槛不是你想申请就能申请的,比如要持有两类持牌金融机构,这里的13家除腾讯外,都不符合央行金控要求。不过央行最后还有一个兜底条款,根据实质性的金融业务特征和风险判断是否要求其申请金控,笔者预计腾讯、京东、美团最终都需要申请金控,但是不同于蚂蚁,这三家是通过设立金控子公司然后把金融业务板块装入子公司的形式来完成金融控股公司的改造。

设立金控之后的影响是全方位的,主要是关联交易层面需要严格按照公允的原则,资本需要大幅度提升,金融子公司和金控公司两个层面都需要注册资本。笔者此前预测蚂蚁金控集团的资本可能需要注入1500-3000亿的资本才能支撑未来业务的部分扩张和存量的资本缺口。

5、严格落实审慎监管要求,完善公司治理,落实投资入股银行保险机构“两参一控”要求,合规审慎开展互联网存贷款和互联网保险业务,防范网络互助业务风险。

6、规范企业发行交易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赴境外上市行为。禁止证券基金机构高管和从业人员交叉任职,保障机构经营独立性。

未来互联网平台的消费金融类资产ABS可能面临更严格的审查,但这也只影响部分机构通过小贷公司放款的部分,如果是和金融机构合作放款金融机构出自的部分或者是助贷业务不受这条影响。

此外监管要求联合贷款的资产方自己要最低出30%,这部分很可能ABS也会受阻。

如果尚未上市,未来境外或境内上市都需要面临类似蚂蚁的问题,首先需要按照监管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了再上市。

7、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规范个人信息采集使用、营销宣传行为和格式文本合同,加强监督并规范与第三方机构的金融业务合作等。

可以看到,这相比2020年12月27日和2021年4月12日对蚂蚁集团提出的重点整改要求,侧重点还是有所不同的。

2020年12月27日

1、回归支付本源,提升交易透明度,严禁不正当竞争。

2、依法持牌、合法合规经营个人征信业务,保护个人数据隐私。

3、依法设立金融控股公司,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确保资本充足、关联交易合规。

4、完善公司治理,按审慎监管要求严格整改违规信贷、保险、理财等金融活动。

5、依法合规开展证券基金业务,强化证券类机构治理,合规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2021年4月12日

1、纠正支付业务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支付方式上给消费者更多选择权,断开支付宝与“花呗”“借呗”等其他金融产品的不当连接,纠正在支付链路中嵌套信贷业务等违规行为。

2、打破信息垄断,严格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要求,依法持牌经营个人征信业务,遵循“合法、最低、必要”原则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保障个人和国家信息安全。

3、蚂蚁集团整体申设为金融控股公司,所有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全部纳入金融控股公司接受监管,健全风险隔离措施,规范关联交易。

4、严格落实审慎监管要求,完善公司治理,认真整改违规信贷、保险、理财等金融活动,控制高杠杆和风险传染。

5、管控重要基金产品流动性风险,主动压降余额宝余额。

四部委表示将一视同仁,对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零容忍”,将与网络平台企业保持密切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并将适时对整改情况开展检查。对整改不到位或顶风违规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加约谈的企业表示,将高度重视自查和整改工作,在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全面对标金融监管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落实到位。

新华社报道后,国是直通车旋即发布评论文章《从蚂蚁到13家,约谈背后不变的内核是什么?》,表示从严监管的政策并非只针对蚂蚁一家,而蚂蚁出现的问题也绝对不是个例,众多平台的快速扩张背后不同程度存在着违规问题。

例如,未经许可或超许可范围从事金融业务活动、支付业务关联信贷消费等金融产品、没有通过依法设立的征信机构开展个人征信业务、开展多类金融业务时风险隔离措施不完善、互联网存贷款和互联网保险等业务未达到审慎监管要求、个人信息采集使用不规范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

这次参加约谈的13家平台企业的共性特征明显:综合经营、体量规模大、行业影响力强、暴露的问题也较为普遍和典型。与约谈蚂蚁集团一样,监管层应当是希望通过对这些头部企业的约谈,给整个行业的规范经营起到示范作用。

换言之,其他涉及金融业务的平台企业并非没有问题,它们现在就应立即行动,照镜子、找不足,该自查的自查、要整改的整改,千万别想着“隔岸观火”,甚至“趁火打劫”在市场上抢占份额,从严监管、公平监管会落实到每一家企业的头上。


以下为公告全文:

金融管理部门联合约谈部分从事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企业

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网络平台企业从事金融业务的监管,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2021年4月29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管理部门(以下简称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对部分从事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企业进行监管约谈,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主持约谈。腾讯、度小满金融、京东金融、字节跳动、美团金融、滴滴金融、陆金所、天星数科、360数科、新浪金融、苏宁金融、国美金融、携程金融等13家网络平台企业实际控制人或代表参加了约谈。

金融管理部门指出,近年来,网络平台企业在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金融体系普惠性、降低交易成本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发展的总体态势是好的,但同时也普遍存在无牌或超许可范围从事金融业务、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监管套利、不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严重违规问题。此次联合监管约谈的从事金融业务的网络平台企业,具有综合经营特征且业务规模较大、在行业内有重要影响力、暴露的问题也较为典型,必须率先严肃纠正。

金融管理部门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网络平台企业的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对加强平台企业金融监管、规范平台经济竞争秩序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网络平台企业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会议精神,高度重视自身存在问题,对照金融法律法规和各项金融监管制度全面自查整改。开展金融业务要以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为本。对于违规经营行为,金融管理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金融管理部门针对当前网络平台企业从事金融业务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一是坚持金融活动全部纳入金融监管,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二是支付回归本源,断开支付工具和其他金融产品的不当连接,严控非银行支付账户向对公领域扩张,提高交易透明度,纠正不正当竞争行为。三是打破信息垄断,严格通过持牌征信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个人征信业务。四是加强对股东资质、股权结构、资本、风险隔离、关联交易等关键环节的规范管理,符合条件的企业要依法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五是严格落实审慎监管要求,完善公司治理,落实投资入股银行保险机构“两参一控”要求,合规审慎开展互联网存贷款和互联网保险业务,防范网络互助业务风险。六是规范企业发行交易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赴境外上市行为。禁止证券基金机构高管和从业人员交叉任职,保障机构经营独立性。七是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规范个人信息采集使用、营销宣传行为和格式文本合同,加强监督并规范与第三方机构的金融业务合作等。

金融管理部门要求,网络平台企业要充分认识自查整改工作的必要性和严肃性。要树立严格遵守金融监管要求的合规意识、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的市场意识、以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核心的服务意识,以让党和国家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让同业尊重为目标,认真查找问题,稳妥有序抓好整改。自查整改期间,要保持企业正常经营和业务连续性。金融管理部门将与网络平台企业保持密切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并将适时对整改情况开展检查。对整改不到位或顶风违规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金融管理部门表示,将始终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支持和促进平台经济守正创新、行稳致远。一方面,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保护产权,弘扬企业家精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平台企业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巩固和增强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坚持从严监管和公平监管,一视同仁对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零容忍”,保障数据产权及个人隐私,坚决维护公平竞争的金融市场秩序。

参加约谈的企业表示,将高度重视自查和整改工作,在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全面对标金融监管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落实到位。在全力保证金融业务合规性和连续性的同时,将继续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的本源,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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