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检验】粮食的“粮食”——进口化肥检验监管知多少
引言
化肥是农业生产最基础而且是最重要的物质投入。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统计,化肥在对农作物增产的总份额中约占40%~60%。中国的化肥总产量和总用量居世界第一位,同时也是化肥进出口大国,据统计,2020年我国进口化肥1061万吨、货值超200亿元,出口2917万吨、货值467亿元。当前正值农忙春耕,国内化肥需求旺盛,加强进口化肥质量安全检验,确保通关便利和农民用肥安全十分重要。
1828年,德国化学家维勒(F.Wöhler)在世界上首次用人工方法合成了尿素。
1838年,英国乡绅劳斯(L.B.Ross)用硫酸处理磷矿石制成磷肥,成为世界上第一种化学肥料。
1850年,德国化学家李比希(J.von Liebig)发明了钾肥。
1850年前后,劳斯又发明出最早的氮肥。
20世纪50年代以来,施用化肥得到了大规模应用。
根据化学性质可将化学肥料分为:生理酸性肥料、生理碱性肥料、生理中性肥料。
根据养分的成分可将化学肥料分为: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微量元素等。
根据用途可将化学肥料分为:基肥和追肥。
根据肥效释放速度化学肥料分为:速效肥、缓效肥、长效肥。
根据作业位置化学肥料分为:土壤用肥、叶面用肥等。
(一)进口化肥关税配额
根据《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公历年度内,国家确定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化肥品种以及年度市场准入数量,在确定数量内的进口适用关税配额内税率,超过该数量的进口适用关税配额外税率。
(二)进口许可证管理
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2021年)》(2020年第67号公告)要求,2021年1月1日起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化肥(目录序号第17和31项)必须向海关提交《自动进口许可证》。
(三)放射性检测
对进口磷肥及其复合肥应按照《磷肥及其复合肥中226镭限量卫生标准》(GB 8921-2011)批批实施放射性检测,含磷肥料中226Ra的含量不得高于500Bq kg-1。
(四)进口化肥标识标签
包装标识标签应符合《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GB18382-2001)相关规定。
◆标识中的文字应使用规范汉字,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汉语拼音及外文(养分名称可以用化学元素符号或分子式表示),汉语拼音和外文字体应小于相应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
◆产品名称不允许添加带有不实、夸大性质的词语,如“高效×××”“××肥王”“全元素××肥料”等。◆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不当,易造成财产损坏或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应有警示说明。◆粘贴标签及其他相应标签,如果容器的尺寸及形状允许,标签的标识区最小应为120 mmX70 mm,最小文字高度至少为3mm。◆系挂标签的标识区最小应为120mmX70mm,最小文字高度至少为3mm。(五)有毒有害物质检验
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按照《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GB38400-2019)实施检验,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禁止入境。
(六)品质检验
常见进口化肥检验项目在砷、镉、铅、铬、汞五项元素之外,还可能涉及外观、水分、粒度、氮含量、磷含量、钾含量、钠含量等。《进口化肥检验规程》(SN/T2937-2011)对进口化肥的一般要求、取样、检验、结果判定做出规定。
政策小贴士
对硝酸钾等属于危险货物的化肥应符合危险货物监管的相关规定。
防潮湿
碳酸氢铵易吸湿,造成氮挥发损失;硝酸铵吸湿性很强,易结块、潮解;石灰氮和过磷酸钙吸湿后易结块,影响施用效果。因此,这些化肥应存放在干燥、阴凉处,尤其碳酸氢铵储存时包装要密封牢固,避免与空气接触。
防挥发
氨水、碳酸氢铵极易挥发,储存时要密封。氮素化肥、过磷酸钙严禁与碱性物质(石灰、草木灰等)混合堆放,以防氮素化肥挥发损失和降低磷肥的肥效。
防受热
温度愈高,化肥的潮解挥发和结块愈严重(稳定性愈差),因此贮存房屋的温度应保持在30℃以下,农村最好不放在有热源的厨房内。
防火灾
硝酸铵、硝酸钾等有助燃性,贮存时不能和易燃物如煤油、汽油、秸秆、木屑等堆放在一起,以免引起火灾。
防爆炸
硝酸铵、硝酸钾等容易爆炸,若与铜、铁等金属粉末混在一起,一旦摩擦撞击,就会引起爆炸事故。所以这些化肥结块硬化后,严禁用金属物猛击,要用重物碾碎。
防腐蚀
过磷酸钙有腐蚀性,应防止与皮肤、金属器具接触;氨水对铜、铁有强烈腐蚀性,宜储存于陶瓷、塑料、木制容器中。此外,化肥不能与种子堆放在一起,也不要用化肥袋装种子,以免影响种子发芽。
防混放
化肥有酸性和碱性,应分门别类,按产地、种类、性质分别放置和保管,以免降低肥效。
防误用
肥料不能和农药、人畜药品、食用物品(如白糖、食盐)等混放,以免误用。特别要防止小孩误食。
供稿单位:重庆海关
新版《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