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兰州:不走斑马线随意过马路 被撞行人也要担同等责任

兰州晨报 2020-11-16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兰州晨报


一名女子没有走斑马线,横穿马路时被一辆电动车撞伤,被交警判定担负事故同等责任。



5月8日下午,在安宁辖区费家营十字由南向北的非机动车道内,一辆电动车由于行驶速度过快,未能及时避让,将一名随意横穿非机动车道的行人撞倒,导致被撞女子受伤。


事发后,安宁交警大队巡警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置,由于被撞行人腿脚受伤导致其无法正常行走,巡警迅速勘察完现场后将受伤女子第一时间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治疗。


随后,交警调取了监控录像和询问事故双方当事人发现,事故系电动车车速较快未能及时避让行人,被撞行人未按照交通规定横穿马路。经过详细调查,最终判定被撞行人担负事故同等责任。


文图丨兰州晨报/掌上兰州 记者冯宝强

编辑丨姚欣


新闻多看点


不要艳羡何老师的蘑菇屋,在定西,也能过“向往的生活”!

5月9日起,省二院交由西北民族大学管理

大手笔!72亿元,七里河崔家大滩片区一次性出让28宗地块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