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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人!甘肃这两所学校公开招聘(附岗位列表)

兰州晨报 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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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读:

庆阳一中等8所学校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25名;


兰州城市学院面向社会招聘博士研究生13人。



甘肃省庆阳市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

公费师范生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社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教师〔2012〕35号)规定和工作需要,庆阳一中等8所学校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25名(详见附件岗位简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含往届毕业生和2020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较强学习能力、实践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敬业精神;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五)2020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往届毕业生持有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所签就业协议无效,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一)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的;


(二)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的;


(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四)体检不合格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10月24日在庆阳市教育局(http://jyj.zgqingyang.gov.cn/)官方网站刊登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下载报名表。应聘人员在公告附件下载《庆阳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费师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如实填写打印,现场报名时提供1份。


2.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2019年10月26日8:30至17:00,在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田径场进行现场报名,有应聘意向的人员请在现场报名前以“公费师范生报名”为邮件主题,将本人基本情况发送至529845866@qq.com邮箱,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生源地、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意向单位、联系电话等。现场报名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提供的学业成绩单、院校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往届毕业生除提供上述相关证件外,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3.资格审查。由招聘学校现场审查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及相关证件、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予以报名登记。市教育局现场复核,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三)试讲测评


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试讲的办法进行,面试办法参考《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办法》。面试人员抽签确定试讲顺序,从相应学段现行教材指定的若干课时中,自行选择一课时内容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逻辑思维、言语表达能力等。应聘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人员在试讲的基础上,考察考生艺术体育素养,由考生展示艺术体育特长,所需教器具自行准备。根据招聘学校岗位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选,测评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拟聘人选确定后,现场签订招聘协议。具体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和体检


拟聘人选为2020年毕业生的,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和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等原件,于2020年8月15日前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到,接受资格复审;拟聘人选为往届生的,持上述证件原件,于2019年11月15日前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到,接受资格复审。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资格复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者在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招聘。


(六)审批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人社局发文通知,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七)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定职,执行相应学历转正定职工资。正式引进到我市任教的公费师范生,享受我市人才引进相关优惠政策。


(八)服务期限


试用期满后,在聘用单位工作不得低于6年,6年内不得调离聘用单位,否则按照签订的就业协议支付相应违约金。


联系方式:


庆阳市教育局  0934-8680263  13919600521(马老师)


附件:庆阳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费师范生岗位简表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兰州城市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聘公告

(第三期)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127号)规定,我校2019年已发布两期博士研究生招聘公告,公布博士研究生招聘岗位61个,计划招聘45人,实际落实博士研究生32人,尚有生态学等13个招聘岗位未完成招聘计划。经学校研究决定,废止已发布公告中未完成的招聘岗位,发布《兰州城市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聘公告(第三期)》,面向社会招聘博士研究生13人,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三)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四)年龄条件:往届毕业生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人才引进待遇



具体层次认定条件详见《兰州城市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http://rsc.lzcu.edu.cn/info/1010/1203.htm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2019年10月21日—10月27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从2019年10月21日起至10月27日截止,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材料:


1.《兰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点击 兰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下载;


2.《兰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一份,点击 兰州城市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 下载;


3.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应届博士毕业生凭所在院校证明报名。各二级学院于10月28日将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资料统一提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科。


(二)资格复审(2019年10月28日—11月2日)


1.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11月2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至兰州城市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科(校本部1号行政楼二楼西侧)进行资格复审。


2.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及《兰州城市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中的“招聘专业”及其他条件,本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要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因个人原因未满足“应聘人员基本条件”、“招聘专业”和岗位具体条件者不予报名。


(三)考核(2019年11月11日—11月18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考核流程,考核工作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和二级学院共同实施,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一般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操作技能和适应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评判。具体时间及考核方式由各二级学院确定并于面试前2天通知考生本人。


(四)考察


考察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有工作经历者到其原单位进行考察;国外留学人员,与相关部门协调,对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应聘者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颁发授予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证在公示期内尚未授予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授予学位证明。国外留学人员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学历认证书。


(五)体检、公示、审批及备案


1.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学校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名单并指定专门医院统一组织体检。


2.公示。学校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同时将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审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提交个人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聘用意见,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4.备案。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备案合格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等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最终确定聘用人员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未能在最终时限取得相关证书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二)我校对拟聘用人员采取试用期制度(有正式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


(三)公开招聘人员考核工作全程在学校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存在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0931-7601119


监督电话:0931-7603307

兰州城市学院


2019年10月21日

附件:兰州城市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列表(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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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庆阳市教育局网站、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编辑丨梁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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