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砍自家树犯法吗?
如今很多农民为了增加经济收入,都会砍伐一些林木去出售,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这是很正常的现象,自己山林、自家房前屋后的树都是自己的,自己想怎么砍就么砍,但事情真的是这样吗?
案例:
2016年8月至9月期间,村民陈某(65岁)在清流某地自家责任山上,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采伐马尾松199株。经林业技术员鉴定,陈某采伐林木活立木蓄积量为23.92332立方米,折合材积15.55立方米。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本人所有的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判决其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这位65岁的陈某因为砍伐了自家种植的树木,却触犯了法律坐了大牢,而这样的新闻在网上还真不少,难道农民砍伐自己家的树木也犯法吗?对此小编梳理了一下相关法律,还真是这样。根据《森林法》的规定,农民想砍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木,必须要有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也就是说砍伐自己的树木是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如果没有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得到相关部门的许可而随意砍伐树木,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砍伐自家的林木会犯什么罪?
自己所有的林木虽然不能成为盗伐林木罪的对象,但可以成为滥伐林木罪的对象。滥伐林木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的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滥伐林木罪会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345条第2款的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同时《刑法》第345条第4款还规定,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10至20立方或者幼树500至1000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 以50至100立方或者幼树2500至5000株为起点。
该解释第8条还规定,滥伐珍贵树木,同时触犯《刑法》第344条、第345条规定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友情提醒】
1、砍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自己使用的,不需要办理采伐许可证。但国家保护的Ⅰ、II级野生植物和古大树采集、采伐需依法办理采伐许可证。
2、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包括枯死木、风折木、火烧木等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案 例
2016年10月,许某在梅列区某村,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其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马尾松282株。经林业技术员鉴定,许某采伐林木活立木蓄积量为24立方米,折合材积15立方米。法院审理认为,许某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本人所有的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判决其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特别要强调的是砍伐或挖掘枯死、火烧、风折木的国家保护的I、II级野生植物则也是违法犯罪的,和砍伐活的国家保护野生植物同样性质。
案 例
2017年2月26日,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采伐、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的刑期,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罚金。王某本以为将其自留山上的一棵枯死红豆杉树砍了,顺便卖了赚点钱没关系,可是因为卖的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触犯了国家法律,最后却给自己带来了刑罚。
另外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行为的,均构成犯罪。
3、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以滥伐林木定罪论处。
4、因扑救森林火灾,防洪抢险等紧急情况需要临时采伐林木的,组织抢险的单位或者部门应当自紧急情况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采伐林木的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温馨
小贴士
习近平指出: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林业资源是一项极其宝贵的资源,对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而树木是最主要的林业资源,树木在维护生态平衡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具有制造氧气、净化空气、涵养水分、保持水土、防止水土流失及调节气候等作用,是人类环境卫士,然而如今人们为获取经济利益,乱砍滥伐、毁林开荒等行为屡禁不止,导致生态失衡,破坏生存环境。
来源:福建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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