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票若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会有什么影响?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五条规定,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现行的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发票开具时必须要盖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不能用财务专用章,公章等替代,而且只能加盖最新版的发票专用章。对盖章质量也有相应要求,比如说盖章要求清晰可辨认,要很完整的盖在发票上面,不能只盖一半。①以盖财务专用章代替盖发票专用章; ②同时盖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 ③盖旧版的发票专用章,或同时盖新版、旧版发票专用章。
答案必然不是啊!发票章盖章一个不小心就会出错了大家千万别以为很简单发票盖章的重要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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