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布!小规模按1%税率!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友情提醒: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本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1月9日
来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编 辑:罗 莎
更多内容详见“中国会计报APP”!
会计人都在看
恭喜!又可以少缴税!这25项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继续执行!
中西药能联合使用吗?新冠感染者居家治疗如何用药?还有……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指引(第一版)针对核酸检测机构监管、封控管理等,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回应!
34名考生成绩被取消……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能申领补贴吗?中断的年限可以补缴养老保险吗……
10种癌症可能遗传给下一代,遇见了一定要小心!早做检查早预防~
官宣!4月1日起工资新规正式实施!会计月薪不到这个数,单位违法
------------------------------------
独享,不如众享
凡注明“来源:XXX(非中国会计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微信公众号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由于本公众号无法鉴别所有转载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著作权人发现本公众号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及时电话通知我们,本公众号将及时处理。
分享方式:搜索中国会计报或“Accounting-News”添加。
投稿、订报及合作:010-63812684、zhaopinkjb@sina.com、zgkjbn@163.com。
浏览更多精彩内容,可下载中国会计报APP。
想看中国会计报很简单,可随时到当地邮局订阅哦!
刊号CN11-0271,邮发代号1-358
觉得不错,请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