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资讯】今日头条起诉百度利用垄断“不正当竞争”
今日头条表示,接到用户举报,在百度搜索“今日头条”相关内容,排序第一的搜索结果,是由非正规稿源(百度旗下的自媒体平台“百家号”)于2017年12月中旬发布的“旧闻”(今日头条被要求整改的文章)。排序第二的搜索结果,是“今日头条官网”,却用红字标出警告:“提醒:该页面因服务不稳定可能无法正常访问”。
而其使用第三方在线网站进行安全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今日头条网站没有任何不安全和不稳定情况。此外,今日头条称,又使用了百度提供的网站检测系统,百度该系统对于今日头条的检测结果,也是安全稳定。
百度方面回应:
“我们通过媒体报道注意到今日头条所谓“百度不正当竞争”的指责。首先,我们想奉劝今日头条方面,近期贵方一系列的公关行动和诉讼行为,治愈不了你们对发展困境的焦虑。
需要指出的是,百度的自然搜索结果排序,与用户需求、相关性、时效性、用户的点击行为等 一系列因素相关。头条方面此次指责为“旧闻”的这条搜索结果,与今日头条近期因内容低俗被相 关部门处罚整改的社会热点密切相关,也与用户寻找多样化的资讯类 app 需求相契合,因此排列靠 前不足为奇 。
此外,我们注意到头条方面所公布的百度搜索“今日头条”结果画面,故意通过下拉网页的方式,隐去了“今日头条”品牌专区的部分,而这部分几乎占据了搜索结果首屏的全部面积,完全可以满足用户对搜索和下载今日头条产品的需求,今日头条所谓的百度对其“不正当竞争”,显然刻意回避了这一事实。
我们还注意到,在今日头条官方发布的声明中,故意捏造“百度技术人员,特别是搜索和 AI 推 荐技术人员流失严重”等不实言论,已经对百度商誉构成伤害。事实上,百度 App 的信息流业务取 得了飞速的发展,仅用一年的时间,就成为这一市场的领先者,在日活跃用户、总激活用户数等关 键指标上大幅领先。因此,对于今日头条恶意造谣的行为,我们保留采取法律行动维权的权利。”
但今日头条认为利用垄断优势进行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会严重误导用户,并对相关公司和机构的声誉造成伤害,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今日头条与百度的信息流之争
2017年以来,随着百度发力信息流业务,其与今日头条产生了直接竞争,近段时间以来,百度与今日头条间的摩擦愈演愈烈。
事情源于1月23日,媒体人罗昌平在微博发布了一条消息:“百度有一个‘打头办’,因为表现好,年终奖5个月奖金。厉害…”
同日,某自媒体发布了一篇名为《资深媒体人任强加盟百度“打头办”》的文章:“近日,资深媒体人任强社交信息更新,显示其已从北京日报旗下京报传媒公司离职,正式加入百度内容生态市场部。”
该文指出:因为内容生态市场部的主要工作,是策划公关战,打击百度在信息流领域最大的竞争对手今日头条,因而又被业内称为:“打头办(打击今日头条办公室)”。
一天之后,另一个自媒体发表《成立“打头办”,李彦宏的焦虑》一文,矛头直指百度与今日头条在信息流上的竞争关系:“背后是在信息流业务上,百度已经跟今日头条短兵相接。”
“企查查”的信息显示,这两家自媒体的大股东均为同一人。
1月25日下午,百度公关微信账号“这届百度公关”还发表了文中《“打头办”了解一下?》,全文采用轻松诙谐的口气否认百度成立“打头办”一事。
当晚,今日头条黑板报发布《这届黑公关很行!》一文,并直指这是有目的、有组织的”黑公关”行为,同时呼吁市场竞争遵循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打击网络黑恶势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今日头条对“黑稿”总结了5个特征:
1、不同账号,同一时间刊发标题、文字甚至标点符号都一模一样的“原创”文章;
2、辟谣后视而不见,继续引用小号爆料扩散谣言;
3、一些诋毁攻击以及制造散播谣言的文章,来源不明,诉讼无门;
4、前后矛盾的第三方专家;
5、个别自媒体号主要发布两类文章,一类是不遗余力的诋毁攻击今日头条,一类是不遗余力的歌颂百度;
6、脉脉匿名社区出现以“捧杀”为策略,暗含对头条的诋毁。
确实,在内容智能分发的赛道上,今日头条的先发优势已相当明显,且增长速度惊人。头条的野心也很大,在内容产业里做各种布局,除了内容分发,头条还在搜索、问答等领域不断地蚕食百度的传统领地。公开信息显示,2017年Q2,百度信息流日活已破亿,跻身内容分发第一梯队,比肩腾讯新闻和今日头条。去年Q3时,百度信息流日活超越今日头条。不过,在劲敌横亘的信息流市场,百度能否保持高增速发展,还有待后续观望。
在今日头条做内容的智能分发前,中文互联网上,百度是做得最好的,今日头条的模式出现后,百度基于数据挖掘、智能分发的技术实力,也在2016年切入了内容个性化分发的领域。所以,两家的竞争势在必行。
信息流蛋糕争夺战
今日头条诉讼百度“不正当竞争”案,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及《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称百度利用其对国内搜索市场垄断的优势对今日头条国内市场发展进行打压。
百度回应搜索排名解释为用户需求、相关性、时效性一些列因素影响,但这些因素不足以支撑这篇文章排名在搜索结果首位的理由,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百度回避解释红字警告,难免有顾左右而言他之嫌,落实百度恶意垄断市场之实。此次,百度与今日头条再次因为搜索结果问题互指“黑公关”,可以预见,随着百度不断加大对信息流业务的投入,双方之间的摩擦或将继续升级。
但需要警示的是:利用垄断优势进行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会严重误导用户,并对相关公司和机构的声誉造成伤害。市场竞争应该遵循最基本的道德规范,行业应齐心协力一起打击网络黑恶势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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