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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资讯】微信小程序成售假新阵地,已下架875个小程序

2018-01-22 LegalExecutiveBoard

  在最近举行的2018微信公开课中,微信创始人张小龙对小程序寄予极高的期待,“希望看到它一步一步成长起来”。然而,现实证明,小程序的发展喜忧参半。一方面确实增加了微信社交平台的可能性和扩展空间,但另一方面也可能沦为无良商家的温床。

  据近期报道,在小程序中搜索“高仿”、“精仿”等关键词,竟显示有上百家相关商家,这些商家以卖假表、假包、假鞋和仿名牌服装为主。据统计,在微信小程序内售卖仿品的小程序超过1000个,为了对抗小程序的命名审核,这些小程序在“高仿”、“精仿”等敏感词中间加入了一些字符,如“高A仿”、“精t仿”。不过,这些字符在被搜索时会被系统自动忽略,只要用户搜索“高仿”、“精仿”等关键词,就可以搜索到这些小程序。

为何小程序假货泛滥?

小程序造价便宜

  某小程序店主表示,淘宝监管更为严格,因为侵权一天就封了四个号,但在微信上至今已相安无事做了五年。因此这些眼光犀利的商人从微信微商做到了小程序,却不开淘宝店。

  而事实上,这类销售“高仿”、“精仿”商品的小程序,只是做了一个静态的页面,没有太多的数据,因此不需要很多空间和高配置的服务器。仅实现最简单的功能,网上有相关模板,几小时就可制作完成并上线,而制作费用仅为几百块元,即使是功能较为繁多的小程序也只需三四千元。

  这些售卖假货的小程序算不上是微店,只是展示平台,通常只提供展示功能,并不能在线加入购物车、在线付款,而是引导顾客加店主的微信号。

  据了解,经过认证的小程序,即正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为主体的小程序,可以开通“支付”和“附近”两大功能,而个人的小程序没有这两项功能,仅支持全国范围内搜索关键词可搜索到小程序,并且只提供展示功能,不提供在线支付功能。因此,这些仅有展示功能的假货小程序,其背后很有可能只是一些没有资质的个人。

监管不严,举报无门

  据了解,在小程序上购买假货后,通过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进行投诉,要求出示所投诉小程序商铺的名称、地址;此外,工商部门不针对个人进行投诉登记,只针对商家和企业进行受理,如果所购商品系通过个人购买,则不在其监管范围内,只能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而在腾讯客服方面,目前举报对象只能输入微信号、QQ号和公众号,而没有小程序选项,用户只能对售假者的微信号作出举报,而小程序并不受影响,依旧正常运营。在举报页面下方有提示:“提交则表示同意《腾讯举报受理中心协议》”。《腾讯举报受理中心协议》显示,腾讯和第三方对可能出现的纠纷在法律规定和约定的范围内各自承担责任,腾讯不保证通过第三方提供服务及内容的安全性、准确性、有效性及其他不确定的风险,由此引发的任何争议及损害,与腾讯无关,腾讯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对于公众号的严格监管,小程序似乎采取了“完全放养”式管理,小程序商家无需认证,也尚无相关投诉机制,对于小程序没有实质性的监管措施。

小程序售假难根除

  微信方面近期发现了这一现象,并在18日发布公告称永久下架了875个“假货、高仿类”小程序,并在注册和审核通道进行限制。微信表示,“假货、高仿”类的小程序账号存在与平台恶意对抗的情况,接下来也会持续清理此类问题。

  不过,仅仅下架“假货、高仿”类小程序还是远远不够的。小程序中仍然有诸多店铺售卖高仿商品,搜索一些假货的高频类目如“奢侈品”、“名表”、“女包”等关键词,仍能发现假货痕迹,如“包包女包”、“新款女包皮具商城”、“A名表手表”等小程序,虽然在名字中未注明“高仿、精仿”,但这些小程序的介绍仍为“国际奢侈品包包、女包、男包、一手货源……”或“专业手表批发顶级手表工厂货源,以假乱真的专柜品质”,表明其仍然属于售卖假货、仿品的小程序。

法律评论

  所谓高仿奢侈品,本质就是抄袭和模仿,而且越高仿,抄的就越接近原产品,因此通常会构成侵权。大多有几种情形:1.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或驰名商标近似的标识;2.使用与他人知名商品相同或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混淆误认的后果;3.与他人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相同或近似。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涉嫌欺诈,消费者可要求卖家退货并赔偿损失;即使卖家明确告知买家所售商品为假货,该行为不构成欺诈,但其在未经商标权人许可情况下使用其注册商标,涉嫌侵犯他人商标权,商标权人可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可能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高仿产品还可能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例如,一些美术作品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功能性,对这样的艺术作品进行高仿,毫无疑问将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权。

  LEB在2016年1月13日的活动中,邀请到来自垦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延来律师开展了以《网络售假中电商平台的责任承担》为主题的线上会议。会议中,张延来律师提到,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是否采取了必要的避免侵权行为发生的措施,应当根据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侵权警告的反应、避免侵权行为发生的能力、侵权行为发生的几率大小等因素综合判定;而网络交易平台采取的必要措施包括删除链接、保证金、关店、节点处罚、扣分等等。

  目前,95%的电商都已接入小程序,不少电商从业者更是把小程序看做是阿里、京东体系之外的又一次创业机会。但是,如果有关方面不加强对于小程序的监管力度,不仅仅会伤害购买到假货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将破坏整个相关行业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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