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资讯】腾讯立知被指抄袭 App Store和应用宝已下架
2月1日消息,腾讯昨日上线内测一款基于兴趣的信息订阅和推送APP—腾讯立知,据介绍,腾讯立知APP可以帮助用户追踪各种大事情、小兴趣的最新动态。该产品上线后,有用户质疑,其和另一款即时资讯类APP——即刻APP十分相似,疑似抄袭。
即刻创始人对此回应,称腾讯是其股东,对即刻帮助很大,此事中间存在误会,已与立知团队沟通。
即刻与立知界面对比(左为即刻,右为立知)。
即刻方面表示,“有一些朋友过来问腾讯新上线的立知跟即刻什么关系这么像。应用宝某团队去年以应用商店搜索内容外显合作为名过来聊了几次,以合作的姿态提供了部分主体接口,转头就开始内测复刻版,当时确实没有想到还能有这种操作。”
据悉,“即刻”上线于2015年3月,是一款基于兴趣的极简信息推送工具,用户可以通过“即刻”发现、关注感兴趣的人物、资讯和事件主题,持续跟踪感兴趣事件的最新动态,即时收到定制的提醒。
在App Store搜索立知,该App跳转的开发人员网站即为应用宝网站,另外立知的官方微博@腾讯立知的首条微博下,帮助推广转发的包括@QQ浏览器电脑版、@腾讯应用宝、@腾讯手机管家、@QQ浏览器等应用宝所在事业部的官博。
根据App Store的产品介绍,立知产品特色为大事和小情,前者是大数据和编辑团队筛选热门事件,后者是用户自主订阅。这与即刻极为相似,即刻主打通过细分的兴趣主题为用户推荐内容,比如 “有豆瓣8.0分以上的新电影” 这个专题,用户订阅之后,每当豆瓣电影上出现了8.0分以上的电影,就会收到推送。
软件著作权权执法力度不减
2017年7月,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在京联合召开“剑网2017”专项行动通气会,已连续开展了十二年的“剑网行动”再次启动。
“剑网2017”聚焦新闻出版影视行业的网络版权保护,聚焦电子商务平台和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领域的版权整治,以规范影视和新闻作品网络版权秩序为重点任务,以查办大案要案为重要抓手,严厉打击各类网站、移动客户端、“自媒体”传播侵权盗版作品行为,集中整治电子商务平台、APP商店版权秩序,巩固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云存储空间、网络广告联盟版权治理成果,强化互联网企业的主体责任,维护良好的网络版权秩序。
截至11月1日,各级版权执法监管部门巡查网站5.5万家(次),关闭侵权盗版网站1655个,删除侵权盗版链接27.48万条,收缴侵权盗版制品151万件,立案调查网络侵权案件314件,会同公安部门查办刑事案件37件、涉案金额6900万元,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软件著作权侵权的基本类型有哪些?
软件著作权侵权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擅自在网络上传、下载、转载或以其他不正当的方式行使专有权利人享有的权利的行为。
在我国较为普遍与社会公众法律意识的淡薄有关,很多人在网络上浏览、复制、下载作品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利益,或明知是侵权行为却贪图免费的资源而一意孤行。而作为著作权人一方也没有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明知自己的作品被其他人使用,却因为举证困难、诉讼成本高等原因而放弃交涉或起诉,助长了此现象的滋长,具体类型有:
1.未经作品权利人许可,擅自发表其作品。2.未经许可擅自以复制、展览、发行、放映等方式将作品用于网络传播。3.将他人作品用于网络传播,未按约定支付报酬。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5.剽窃他人作品。
立知犹未可知
计算机软件侵权具有隐蔽强和认定难度大等特点。这就对法院的证据保全工作提出高度要求。此次腾讯立知的下线,除了更正原有的系统错误外,可能更多的会顾及软件著作权侵权的原因。相似的业务范围必然会产生竞争关系,立知如果被认定软件著作权侵权,那么避不开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人的财产权:经法定许可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用于网络传播,但未按规定支付报酬以及剽窃作品的情形。
其中剽窃他人作品侵犯著作权人的发表权、署名权和复制权。剽窃他人作品的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完全或大部分照抄著作权人的作品,这种剽窃行为较为容易认定;二也是网络环境下更常见的方式,即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著作权人作品的内容或形式进行抄袭。但最终结果是否会以判决的方式出现,还是更可能会以达成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犹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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