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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鸭子不能超过三只

张是之 张是之 2019-09-06

文丨张是之

养鸭子不能超过三只,超过三只就是资本主义。

《历史转折中的邓小平》记录了他的一段往事,说邓小平在广东视察,看到一个老农养鸭子,问为什么只有三只,老农说上头割资本主义尾巴,规定养三只是社会主义,养四只就是资本主义。

后来1978年1月底至2月初,邓小平出访尼泊尔,途经成都时作了短暂停留。在听取了中共四川省委汇报工作后,他说:农村和城市都有个政策问题。我在广东听说,有些地方养三只鸭子就是社会主义,养五只鸭子就是资本主义,怪得很!农民一点回旋余地没有,怎么能行?农村政策、城市政策,中央要清理,各地也要清理一下,自己范围内能解决的,先解决一些。总要给地方一些机动。

再后来才明确,农民养鸡鸭没有数量限制,都是社会主义。

该养几只鸭子的问题,都牵扯到姓社还是姓资,用邓小平当年的四川话来说,那就是「怪得很」。

但这就是当年的政策,是当年智囊团的路线、方针、政策。即便没有正式立法,但其效力等同于法律,甚至高于法律。

所以在我前面谈到「法律不需要敬仰」的时候,原因就在这里。

重复一下,那就是,法律也是人制定的,是人就会犯错,如果法律本身制定的有问题,那不遵守法律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

但从读者来看,还是有些人对「恶法非法」的理解存在着误区。

我们说法律制定的有问题,成为了「恶法」的一种,这里的「恶」主要是对其他人财产权的侵犯。

比如常见的对自由交易的阻止,比如原来没有被定性、处于灰色地带的海淘,海外代购。

无论交易额大小具体是多少,这本来就是多方互惠互利的自由交易。

但政策定性以后,加上空姐被判刑的杀鸡儆猴效果,这种互惠互利的方式被迫中断。

即便是制定、执行这些法规的人自己,恐怕有时候也会享受海淘的便利。

当我们说恶法非法,不去遵守恶法的法条时,并没有说就可以走向它的对立面,可以去侵犯他人的财产权。

正因为恶法本身是会侵权的,所以我们才定义它为恶法。

你违背恶法法条的时候,仅仅是避免被恶法侵权的可能性,并保证同时可以以任何形式侵犯他人的财产权。

躲开恶法,同时不侵犯他人,他们之间是有内在的逻辑一致性的,都是不能对他人财产权形成侵犯。

所以,当我看到这样的留言的时候,我确定还是有很多人误会了对「恶法非法」的理解。

当年养鸭子的事情,如果按照遵纪守法的规定,走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那就应该都养不超过三只鸭子。

但养三只还是养四只,这个问题显然没有内在的逻辑一致性,这些数字也是当时某些「高级」智囊团拍着脑袋定的。

同样的,小岗村的案例。

本来嘛,自家的土自家的地,种啥都长人民币。

我想怎么种都可以,只要不侵犯他人的权利,但恶法就是不让自由种地,让你活受罪,饿着。

都快饿死了,反正横竖都可能是死,这才殊死一搏,签字画押。

地该怎么种?鸭子养三只还是养四只?

内在的逻辑一致性的答案是,只要没伤害他人,你们怎么种都可以,养几只都可以。

不要小看这个逻辑一致性,正因为这个逻辑一致性,才不会出现上面两位留言中想象的混乱。

恶法伤人,违背恶法同时不伤害他人,于是我们获得收获的途径大概只有两种:一种靠天吃饭,种粮食;另外一种靠和别人交易获得收入。

无论哪一种,都不会有受害者,在一个没有受害者的情况下,混乱来自哪里?逻辑上你找不到混乱的出处。

但有人会说,又开始不接地气了,又天真了,抢劫偷盗天天有,竟然还说没有混乱。

所以这里我们同样需要明确的是,抢劫偷盗是明显的侵权行为,是明确反对的,是和我们前面反复强调不伤害他人、不侵犯他人产权的逻辑前提相违背的。

同时,那些打击抢劫和偷盗的法律,也并不在我们所定义的「恶法」范围之内。

相反,很多恶法之所以是恶法,还被广大的人民群众所喜爱并推崇,只不过它们隐藏的比较深。

没有经过稍微严密一点的思维训练,不会严格恪守用不侵犯他人产权的逻辑一致性来评判的话,很难看出这些恶法的本质。

本质是什么?无外乎也就是抢劫和偷盗的变体。

隐藏的越深,危害也就越大,当然我们也就越发不能多谈,最好不谈。

养鸭子不能超过三只,但农村多少人有能力养好 30 只鸭子?财富就这样被灭失。

上海的房子只能卖给上海人,外地人加钱都不能买,这跟养鸭子不能超过三只,在逻辑上并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在破坏交易的自由,导致财富的灭失。

在那个年代,多养几只鸭子,多养几只鸡,很有可能就意味着可以多养活几个孩子。

在多养活几口人和姓社还是姓资的问题上,你觉得正义该站在哪一边?

今天来看似乎很荒唐的问题,但当年那一提起来绝对是正义凛然的大是大非问题,几乎没人敢有二心。

所以小岗村的那些农民,是真的勇士。那些敢多养几只鸭子的人,也是真的勇士。

冒着掉脑袋的风险违背了国家当时的某些大政方针,但却让更多的人吃饱了饭。

在看上去的正义和真正的正义之间,他们选择了真正的正义。

恶法非法,并没有让你去伤害他人,而仅仅是躲避恶法可能带来的伤害。

当然我们也并不鼓励你去以身试法,毕竟不是每个时代、每个养鸭子的人、每个傻子瓜子都能遇到邓小平。

2019年09月01日

题图:Ivan Shishkin,The Boy in the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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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法律不需要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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