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卡斯·范·莱顿(Lucas van Leyden,1494-1533)《使徒保罗》(Paul the Apostle,16世纪),耶鲁大学美术馆藏
Of the Difference Between a Genius and an Apostle作者:索伦·克尔凯郭尔(Søren Kierkegaard,1813-1855)释经学(exegesis)和哲学(philosophy)究竟做错了什么,使基督教变得含混不清?开门见山,释经学和哲学把基督教领域推回到审美领域,成功将基督教术语带入这样一种困境——只要把基督教术语留在审美领域,即“质的范畴”(qualitative categories),这些术语就能被用作巧妙的修辞。如果基督教领域被抛弃,或用审美解释取而代之,那么使徒(Apostle)就会变成天才(genius)——再见了,基督教!圣灵(Esprit)和精神(spirit)、启示(revelation)和创造(originality)、上帝的召唤和天才的感召——它们彼此成了一回事。所以,科学和学问的错误混淆了基督教。这种混淆已经从学问蔓延到宗教论述,因此人们不难听到,一些出于善意的牧师一本正经地出卖基督教。他们用崇高的语言谈论圣保罗的光辉与深刻,谈论他出色的比喻等等,这只不过是唯美主义(aestheticism)。把圣保罗视作一位天才是很糟糕的事,只有无知的教士才梦想用审美的方式来赞美他,因为审美没有标准,觉得只要说他的好话就万事大吉。这种善意的、好心的不经意源于这个人没有受到“质的辩证法”(qualitative dialectic)约束。但凡受到约束,他就应该晓得,在不合适的时候说一位使徒好话,对使徒没有任何好处,如果使徒因为无关紧要的事受到赞美,被赞美为他本质上所不是的东西,那么他所是的东西就会被全然遗忘。这种不假思索的修辞赞美圣保罗是一位文体学家、一位语言艺术家。或者,赞美圣保罗的手艺,众所周知,他是一位帐篷制造商,他精湛的技艺超过了之前和之后的同行。只要说圣保罗好话,就万事大吉。作为一位天才,圣保罗没办法和莎士比亚、柏拉图媲美。作为一个惯用出色比喻的行家,圣保罗的地位也很低。作为一位文体学家,圣保罗寂寂无名。作为一位家具制造商——行吧,我也不知道我该如何下嘴评价了。关键是,我们要把假正经当笑话看,这样一来真正严肃的事才会浮出水面——圣保罗是一位使徒。
天才和使徒在“质”上是不同的,他们属于各自的领域。天才属于“内在”(immanence)领域,使徒属于“超验”(transcendence)领域:因此,天才可能带来新鲜事物,但这新鲜事物又在人类的同化中消失了。天才带来的新鲜事物不永恒存在。使徒也带来一些新鲜事物,但悖论的是,这些新鲜事物恒常如新,之如使徒永远都是使徒。使徒不依靠永恒的内在性使自己与其他人平起平坐,因为使徒本质上、悖论地异于其他人。
天才是其所是,因其所是;使徒通过神圣权威(divine authority)成为使徒。
天才只有一个内在的目的论;使徒拥有绝对悖论的目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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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思想(thought)都具有内在性,而信仰(faith)和悖论(paradox)本身是一个“质”的领域。人和人之间的一切差异都是内在差异,这一切差异在本质和永恒的思想面前消失于无形。人和人的差异在当下自然重要,但在永恒的根本平等中消失于无形。
天才这个词意味着“即刻”(immediateness,源自ingenium)——天生、本能、原初、独创、起点等等。天才是一种自然标准。不管天才在多大程度上将特殊天赋归功于上帝,天才都是天才。即使天才不把天赋归功于上帝,天才还是天才。【英译本注】天才的英文词(genius)来自拉丁文词(genius),意为守护神。不过这个词来自动词词根gigno,意思是“生育、诞生”,似乎最初指继承权力的化身。和genius、gigno相关的词是ingenium,天赋(gift)来自in-gigno这样的组合,意思是“天生”。克尔凯郭尔在词源学上是正确的,尽管他不知道genius词根的含义。天才有可能发展成他能竭力成为的最好样子,从而获得对自身有意识的占有。如果说“悖论”是天才带来的新鲜事物,那么这“悖论”也是非本质的、可预测的、不永恒的悖论,是不久后就会消失的悖论。天才在他第一次表达的时候或许是悖论的,但他越接近自己,这种悖论就越彻底消失。天才可能比他的时代领先一个世纪,因此看起来是一种悖论,但最终种族将同化这曾经的悖论,使其不再是悖论。
使徒则不然。使徒这个词本身就点明了这一区别。没有天生的使徒。使徒是被上帝召唤和委派的人,使徒从上帝那里接受使命。使徒不能发展成他能竭力成为的最好样子。成为使徒之前不存在任何成为使徒的可能性。每个人本质上有成为一位使徒的同等机会。使徒不会意识到“成为使徒”的召唤是他生命发展中的一个因素,这不是使徒接近自己的方式。“成为使徒”的召唤是一个悖论的因素。在使徒自始至终的生命里,“成为使徒”的召唤立于他作为一个确切的人的个人身份之外。
也许一个人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实现自行决断(discretion)了,突然间他被召唤成为一位使徒。由于这召唤,他并没有变得更聪慧,没有获得更丰富的想象力和更敏锐的头脑等等。相反,他还是他自己,但他又悖论地被上帝召唤去执行特殊的使命。通过这个悖论的事实,使徒被赋予了与所有其他人不同的永恒悖论性。【译注】discretion一词有不同译法,这里译作“自行决断”,表示在上帝意志之外人能自己掌握的领域。人不一定用理性掌握这个领域,比如在霍布斯的时代,这就不是一个理性掌握的领域,因此霍布斯不主张政治介入这个领域。本质上悖论的是,使徒必须带来新鲜事物。无论使徒带来的新鲜事物在这个世界上被宣扬多久,它在本质上恒常如新。同样悖论的是,没有任何内在的东西可以同化这恒常如新的事物。使徒的行为不像那些拥有自然天赋并超越所处时代的天才。使徒也许是一个朴素的人,却由于一个悖论的事实被召唤去宣扬新鲜事物。
即使思想认为它可以同化教义(doctrine),也不可能以教义进入这世界上的方式来同化它,因为本质的悖论对抗着内在性。但教义进入世界的方式在“质”上是确切的,除非欺骗或轻率,否则教义不可能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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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纯粹在审美上被赏识,判断依据是他的内容和重要性。使徒因神圣权威“是其所是”。在“质”的意义上,神圣权威是决定性因素。我们不应该,也不能够在审美上和智识上评估教义的内容。因此,宣扬教义的人是受启示召唤的人。因此,他是一位使徒。被启示召唤并受托教义的人,立足启示的事实作主张,凭权威作主张。我听从圣保罗,不是因为他聪明,哪怕他绝顶聪明。我听从圣保罗,向他颔首,因为他受托神圣权威。无论是否有人在他面前颔首,他都有责任给人这种感觉。圣保罗不能借助他的聪明才智,否则他就是个蠢人;他不能对教义的内容进行纯粹的美学或哲学讨论,那样的话,他就走偏了。圣保罗不能那样做,他必须借助神圣权威,哪怕甘愿舍弃自己的生命和一切,通过这种方式,他要谨防一切审美上的傲慢无礼,谨防直接作用于教义形式和内容的哲学方法。圣保罗不必借助华美的比喻来主张自己和他的教义;相反,他应该对个人说:无论比喻华美抑或老旧,都归为一,你必须认识到,我所说的是由启示委托给我的,所以说话的是上帝自己或主耶稣基督,你千万不要妄自菲薄批评教义的形式。我不能,也不敢强迫你们服从,但通过你们的良知(conscience)与上帝建立关系,我使你们永远对上帝负责,永远对你们与这教义的关系负责,因为我宣布了这教义的启示,我以神圣权威宣布了它。
权威(authority)是决定性的性质。或者说,在国王的谕令和诗人、思想家的论述之间,即使是人类存在的相对性之中的“权威”,或消失于内在之中的“权威”,也仍然是决定性的性质?但是,无论是诗人还是思想家都没有权威,无论在不在他们自己的相对范围内。判断他们言论的根据是形式和内容的价值,是纯粹的审美和哲学判断。怀疑主义导致人们拿不准是否存在一个上帝。这是基督教含混不清的根本原因。此外,他们反抗所有的权威,他们忘记了权威的意义和辩证法。国王是实际存在的,人们可以通过国王的肉体凡胎确保这一事实,如有必要,他就能给人们提供自己肉体凡胎的证据,证明他就在那里。但是,在身体存在这个意义上,上帝是不存在的。怀疑主义利用这一事实,把上帝与所有没有权威的人放在同一水平上,与天才、诗人和思想家放在同一水平上,从纯粹审美或哲学的角度来判断他们的言论。然后,如果事情说得好,这个人就是天才,如果说得特别好,那就是上帝说的!这样一来,上帝就隐遁了。祂该怎么做呢?如果上帝在路上拦住一个人,用启示召唤他,委派他带上神圣权威去武装人们,那么人们会问他:“你从谁那里来?”他答道:“从上帝那里来。”可是现如今,上帝不能像国王那样召唤他的信使,国王却能用肉体凡胎号令士兵或警察,戒指或签名是他的记号,人人心知肚明。简而言之,上帝无法让人们从身体上确定使徒是使徒,也就无法帮到他们。即使使徒有展现神迹的天赋,他也不能给出一种身体意义上的确定性,因为神迹是信仰的对象。此外,要从身体上确定使徒是使徒,也是无稽之谈;就像要从身体上确定上帝存在一样,是无稽之谈。因为上帝是灵(spirit)。于是,使徒答道:“我从上帝那里来。”其他人答:“很好。那么,让我们看看你的教导内容是否神圣。如果神圣,我们将接受它,并接受它对你的启示。”事实上,被召唤者的神圣权威应该成为保障教义的可靠后盾,让它保持神圣的距离,避免无礼的好奇心,而不是让教义屈服于批评和嗅探,不能让人们去探究它是不是启示——那样的话,上帝和使徒只能留在大门口或传达室里,等待楼上那些有学问的人解决问题。根据上帝的神谕,被召唤的人应该使用他的神圣权威,摆脱所有不服从、想做推理的无理之人。人们不能就这样把使徒变成一个带着新鲜教导,出现在市面上等候检验的人。
贞观九年(公元635年),叙利亚人、基督教聂斯托利派(东方亚述教会,景教)主教阿罗本(Alopen Abraham)向唐太宗进献贝叶梵音经书530部。一个世纪后,僧人、翻译家景净将530部经书中的35部译作汉语,上图为其中之一的《尊经》。在《尊经》第一页最左侧列出的圣经人物中,“宝路法王”就是圣保罗,此外还包括瑜罕难(约翰)、卢伽(路加)、摩矩辞(马可)、明泰(马太)、牟世(摩西)、多惠(大卫)等等。1908年,法国汉学家伯希和(Paul Pelliot)在敦煌鸣沙山石室发现《尊经》,现存法国国家图书馆。
所以,什么是权威?是教义的深意、卓越、巧妙吗?完全不是!权威不是更高的影响力,不是教义的深意,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学习者通过理解力完全吸收了这教义,那么老师和学习者之间就不再有任何区别。相反,权威是一种恒常不变的东西,是即使完全理解了教义也无法获得的东西。权威是一种特殊的性质,它来自其他地方。当教训或行动的内容被认为无关紧要时,权威的性质就变得显要起来。让我来举一个简单易懂的例子。一个有权威的人对另一个人说:“去吧!”一个没有权威的人对另一个人说:“去吧!”两种情况下,表达方式(“去吧!”)和内容相同,审美意义相同,但权威使二者不同。如果权威不是“他者”(το ετερον),如果权威只来自这个人本身更高的影响力,那么就没有权威这样的东西。如果一名教师热忱地意识到,他已经牺牲一切来表达他所宣扬的教义,那么这种意识很可能给他带来决心,但绝不会给他带来权威。教师的生命证明了教义正确性。教师的生命不是“他者”,只是简单的重复。教师按照教义生活,但这并不证明教义正确;而是,教师首先确信教义正确,他才按照教义生活。另一方面,无论警察是一个无赖还是一个正直的人,只要他在执勤,他就有权威。【英译本注】也许有的读者和我一样,也从“权威”联想起克尔凯郭尔在“启发性谈话”(参见Edifying Discourses in Diverse Spirits,1847)中谈到的内容。他反复强调,权威是使徒召唤或委派的特殊性质。教师的教诲仅仅意味着使用权威。权威是在这个时代被完全彻底遗忘的东西。为了进一步阐明“悖论—宗教”领域如此重要的权威概念,我将阐述权威的辩证法。在内在的范围内,权威无法被想象,否则权威只会被视为稍纵即逝的东西。就人们可以谈论政治、社会和纪律方面的权威或使用权威而言,权威只是一个稍纵即逝的要素,一个在以后的时间里会消失的东西。尘世生活中稍纵即逝的要素都终将消失。只有内在的同一性(identity)差异是人与人关系的基础,也就是说,差异在永恒中消失了,永恒之中不存在让我脱颖而出或寂寂无名的差异。我是臣民的时候,我有责任全心全意尊敬和服从国王;但在宗教里,我是天国的子民,如若我在死后遇见国王,我将不再束缚于君臣关系。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位置。但是,在上帝和普通人之间有一种永恒的、本质的、“质”上的差异,不能冒昧地允许这种差异在渎神的想法中消失——在稍纵即逝的时间内,上帝和人注定不同,所以人在今生应该服从上帝,向上帝祷告。但这种差异将在天才和使徒的永恒中消失,成为一种本质上的同一性,所以在永恒之中,上帝和人就像国王和仆人,是平等的两者。因此,在上帝和普通人之间,存在并保持着一种永恒的、本质的、“质”的差异。“悖论—矛盾”关系(绝对正确,不能思考,只能相信)出现在上帝委派一个特定的人拥有神圣权威的时候,与上帝委托给他的东西有关。这样,被召唤的人不再位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使徒与普通人的关系不是“质”上的差异(如天才、特殊的天赋、地位等),他通过拥有一种特殊的性质而悖论地联系在一起。在永恒的平等中没有任何内在的东西需要被解决,因为它本质上是悖论的,是在思想之后(而不是在思想之前),与思想相反。如果一个被称为“使徒”的人根据上帝的神谕提出了一种教义,而另一个人——让我们假设他自己发现了同样的东西,那么在永恒之中,前者的教义与后者的“教义”永远不会平起平坐。因为,第一个人由于他悖论的特殊性质(神圣权威)而不同于其他任何人,并且本质上不同于其他人类差异基础的一切内在平等。“使徒”的资格属于超验的领域,即“悖论—宗教”的领域。信仰不是一种稍纵即逝的资格。因此,人与人之间没有毋庸置疑的、永续不断的权威。人与人之间的权威是稍纵即逝的东西。但是为了思考权威,我们可以稍微思考几种所谓的、在世俗时间条件下存在的真正权威形式。人们认为,国王拥有权威。然而,认为国王有智慧,或认为国王是一位艺术家的想法都会带来不安。显然,对此的解释是,人们自然而然将重点放在国王的王室权威上,因此相比之下,更普遍的人类区别被视为一种短暂的、偶然的、无关紧要的和令人不安的东西。一个政府部门被认为在其范围内拥有权威。如果政府颁布的法令果真“聪明”、充满智慧又深刻,那么也会带来不安。对此的解释依然是对权威性质的解释。问一个国王是否是天才,如果是,那么就服从他——这实际上是“大不敬”(lèse-majesté)。因为一个政府部门“聪明”才去服从它,实际上是在愚弄它。因为父亲聪明才去尊敬他,这是不孝敬。然而,前面已经说过,人与人之间的权威稍纵即逝。永恒将消除所有形式的世俗权威。现在,我尽可能简明扼要地举一个超验领域的例子。耶稣基督说:“存在永生。”一个神学学生说:“存在永恒的生命。”两者说的是同一件事。耶稣基督的表达没有比神学学生的表达更有逻辑、更成熟、更深刻、更有思想。两种表达在审美判断上也是平等的。然而,它们之间存在着永恒的“质”的区别!“神人合一”的耶稣基督拥有特殊的权威性质,神学学生不可能获得这种永恒的权威;就像在一切永恒之中,耶稣基督永远无法和人类平等。因此,耶稣基督的教导是权威的教导。问耶稣基督是否深刻,是对祂的亵渎,是企图(无论是否有意)暗中破坏祂。因为这个问题隐含着对祂权威的怀疑。这种试探耶稣基督的做法非常无礼,就好像祂在接受检验,要知道上帝已经把一切权力给了祂。
然而,现如今,人们很少(非常少)听到或读到正确的宗教论述。好一点的陈述通常离不开一些所谓的无意识的或善意的反叛,用他们的一切力量来捍卫和维护基督教,却用错了范畴。让我举一个现成的例子。德国的赛勒主教(Bishop Sailer)在四旬斋(Lent)第五主日(Fifth Sunday)的布道中,讲到《约翰福音》第八章第47节和51节。他选择了这两节经文:他继续说道:“在主的这些话中,有三个巨大的奥义被解开了。人们自始至终被这些奥义绞尽脑汁。”从“三个奥义”到人们“绞尽脑汁”,这立即将人们的思想引向智识意义上的深意——思考、摸索、揣测。可是,一个必然为真的(apodictic)陈述怎么可能用深刻来衡量?对于一个必然为真的陈述,只要有人说出它,它就是且仅是、是其所是,因为这个陈述不需要被理解、不需要深究,只需要相信。我们不可能以一种学问推理的方式,不可能通过一则直接的声明和断言,去解决一个奥义。问题在于:是否有永生?答案是:“存在永生。”看在上帝的份上,这句话有什么深意?除非耶稣基督没有说过这句话,除非耶稣基督不是祂口中的不朽之人,只有这样,这句话本身才可以用深刻来衡量,也才有可能发现它的深意。让我们以神学学生“彼得森先生”举例。他也可以说:“存在永恒的生命。”我们当然可以拿深刻来衡量他说的这句话。因为决定性的事情不是声明,而是这句话出自耶稣基督之口。但令人困惑的是,他们拿深刻来衡量耶稣基督的话,似乎是为了诱导人们去“相信”。
为了正确地言说,一位基督教牧师必须言简意赅——耶稣基督告诉我们存在永生。这就可以了。这里不存在“绞尽脑汁”,它不是哲学问题。耶稣基督说过,就可以了。祂不是一位深刻的思想家,而是神圣权威。让我们更进一步。让我们假设一个人根据耶稣基督的话相信了永生。在这种情况下,他“相信”了。他不需要绞尽脑汁进行深刻的探索和哲学思考。另一方面,如果一个人对不朽的问题绞尽脑汁、深思熟虑,那么他是否有理由否认这一直接陈述本身就是对这个问题的深刻回答?柏拉图(Plato)关于不朽的说法确实是深刻的,是在深入研究后得出的,但那时可怜的柏拉图没有任何权威。同时,怀疑和迷信使信仰成为一种虚妄。此外,怀疑和迷信还使人们对服从感到羞赧,不敢向权威颔首。这种反叛性甚至渗入到优秀之人的思想之中,也许连他们自己都不知道。于是,他们拉开了一切过度行为的大幕,而这些行为在本质上只不过是背信弃义,甚至很难清晰地感知深意与美。
索伦·克尔凯郭尔之墓,丹麦哥本哈根“安徒生墓园”(Assistens Kirkegard),安徒生也葬在这里
因此,我们无法使用一种明确的、未受影响的断言来描述现在听到的基督教—宗教论述。通常,在提到牧师的影响时,人们指的是他的穿着打扮,他的起身方式,他用含糊不清的声音说话,或者说他像个外国人一样卷起裤脚、皱起眉头,使用暴力的手势,一副可笑的姿态。然而,尽管上述种种最好不要施加影响,但所有这些都不太重要,真正有害的是——他的想法受到影响,或者把重点放错地方(作为正统性的代价),乃至他需要呼吁对耶稣基督的信仰,或者把根本不能成为信仰对象的东西当作宣扬信仰耶稣基督的理由。
如果一个儿子说:“我服从我的父亲,不是因为他是我的父亲,而是因为他是一位天才,或者因为他的命令总是深具智慧。”那么,这种孝敬就是受影响的孝敬。儿子强调了完全错误的东西。他强调智识,用深刻衡量命令。但是,命令必然与这些品质无关。儿子希望因父亲的渊博知识而服从他。可是,凭借渊博知识的服从恰恰是不可能的,因为他对命令是否深刻的批判态度使服从本身受到了影响。同样,用深刻衡量教义,以此谈论基督教并相信基督教,也是一种受影响的信仰,把重点完全放错了地方。因此,整个现代哲学(英文译注:指黑格尔)都受到了影响,因为它一方面取消了服从,另一方面取消了权威,然后不顾一切地声称自己的正统性。
假如牧师要在论述中正确无误地引用耶稣基督的话,就必须这样说:这些话出自耶稣基督之口,是耶稣基督自己的陈述,天上地下一切权力都归于祂。你们这些听我说话的人,必须思考自己是否愿意屈服于祂的权威,是否接受并相信这些话。如果你们不愿意这样做,或者只觉得这些话充满智慧、深意和玄妙,那么看在上帝的份上,不要去接受这些话,因为这将是对上帝的嘲弄。
毕竟,一旦权威的命令(“悖论—权威”命令)被提出来,所有的关系就发生了“质”的变化,以前可以接受的、可取的那种接受就变成了一种罪和妄想。可是,一位使徒如何证明他有权威?如果他能在身体意义证明,那么他就不是使徒了。除了他自己的陈述,使徒没有其他证据。使徒必须证明是其所是,否则信徒与他的关系将是直接的关系,而不是悖论的关系。鉴于人与人之间的权威并不永恒,权威通常可以通过权力(power)来识别。一位使徒除了他自己的陈述之外,没有其他证据佐证自己是使徒,顶多他愿意为这个陈述的前因后果承担一切。他会言简意赅地说:上帝召唤了我。你们可以对我做任何事,可以鞭笞我,迫害我,但我最后要说的话也是我最初说过的话:“上帝召唤了我。”我让你们永远为你们对我做的事负责。
让我们假设一位使徒真的拥有世俗意义上的权力,拥有巨大的影响力和强大的关系(这些都是一个人战胜意见和判断的力量),那么如果他使用这些权力,他就会自动失去他作为使徒的事业。通过使用权力,使徒会让自己与其他人平起平坐。然而,只有通过使徒的悖论异质性,使徒才是其所是;只有通过使徒拥有的神圣权威,使徒才是其所是。使徒可以绝对且永恒地拥有神圣权威,即使在人们眼里,使徒如圣保罗所言,比地上的污秽还要卑微。
天才只有一个内在的目的论;使徒有绝对悖论的目的论。如果一个人拥有绝对的目的论,那么这个人就是一位使徒。传达给他的教义不是用来沉思的,他这个人本身不是传达教义的理由;相反,他带着使命而来,必须宣扬教义并使用权威。一个人被派到城里去送信,不管信的内容如何,他只需要把它送出去;一个被派到域外法庭的牧师无需对信息的内容负责,只需要正确地传达它。同样,一个使徒也只需要忠于上帝,并执行他的任务。使徒自我牺牲的生命本质就在于此,即使他从未受到迫害,他也是“贫穷的,即便他让许多人富有”。他从来不敢花时间歇息,不敢漠不关心以让自己变得富有。从智识上讲,使徒就像一个不知疲倦的家庭主妇,自己几乎没有时间吃饭,却忙着为别人准备食物。使徒的生命永不停歇,因为总会有新的人需要宣讲教义。虽然启示是一个超越人类理解的悖论要素,但人们还是可以理解——有一个人被启示召唤到世界上,宣扬教义,行动,受苦,作为主的信使不间断地奔波一生。人们可以理解这一点,因为这一点在所有地方都是真理。
天才则不然。天才只有一个内在的目的论。这个目的论自己发展自己,而在发展自己的同时,这种自我发展又将自身投射为作品(work)。因此,这个目的论支撑起了自身,但对于世界和他人来说,他们并不在这目的论上。天才活在自己身上。而且,只要天才认真勤奋地发展自己,自给自足,无论别人是否从中受益,都可能活得孤僻且自我满足,而不会因此白白浪费自己的天赋。因此,天才绝非无所作为。天才花在作品上的努力也许比一打商人加起来还要多,但天才的成就没有任何外部目的。这既是天才的人性,也是天才的骄傲。人性在于它不从目的论上定义自己与其他任何人的关系,好像有任何一个人需要似的。天才的骄傲在于将自己与自己联系起来。夜莺不要求任何人听它鸣叫,这是夜莺的谦虚;但夜莺也不关心是否有人听它鸣叫,这是夜莺的骄傲。天才的辩证法在我们这个时代会引起强烈反感,因为在这个时代,“大众”、“诸众”、“公众”和其他类似的抽象概念会使一切都变得颠三倒四。体面的公众们,专横的群众们——他们认为天才是为了他们而存在的。他们只看到了天才辩证法的一面。他们对天才的骄傲感到不快,却没有意识到同样的事情也意味着虚心和谦卑。同样,体面的公众和专横的群众也会认为使徒的存在徒劳无益。当然,使徒绝对为了别人而存在,为了别人而被委派出去。但大众、人类、公众都不是使徒的主宰,甚至受过高等教育的公众也不是使徒的主宰。上帝才是使徒的主宰。使徒是一个拥有神圣权威的人,能够指挥大众和公众。天才的自给自足体现为在世的统一性,是谦逊屈服与骄傲升华的统一。天才不需要多余的东西,不需要珍贵的装饰品。如果天才是一位艺术家,那么他就去完成他的艺术作品,但他和他的艺术作品都没有一个外在于他的目标。如果他是一位作家,他就取消了与周遭的一切目的论关系,把自己定义为一位诗人。抒情艺术当然没有外在的目的——无论一个人写的是短篇抒情诗还是普通的对开本作品。抒情诗作者只关心他的作品,享受创作的乐趣,哪怕往往需要历经痛苦和努力。但这与他人无关。天才不是为了启迪人们或为了帮助他们走上正确的道路才写作。每个天才都是如此。任何天才都没有“为了……”,而使徒却有绝对的、悖论的“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