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承诺帮消费者挽回感情,收钱后却态度敷衍丨案例分析


未如约挽回感情,商家拒绝退款、婚介公司开出霸王合同称消费者不得要求退款!广东消委会相关数据显示,今年第三季度投诉总量持续攀升,关于情感服务消费类纠纷问题突出。


未如约挽回感情 商家拒绝退款


  今年7月,广州消费者洪小姐因感情问题向尚爱工作室(广州久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咨询,对方承诺1个月内帮其挽回感情。协商后,洪小姐同意先支付1200元,待其挽回感情后再补交尾款(约600元)。但不久后,洪小姐发现尚爱工作室未提供实质性意见和方法,态度敷衍,效率低下,且其间一直催促她补交尾款。


  1个月后,尚爱工作室的承诺没有兑现,洪小姐要求退款,但该工作室要求消费者先行补交尾款,而后再退还全款的80%。洪小姐向省消委会投诉。


广东省消委会表示,工作人员接诉后,即刻致电尚爱工作室沟通核实情况,对方承诺会积极和消费者沟通,解决问题。但后来尚爱工作室仍拒绝退款后,又拒绝接听省消委会电话,案件调解无效。


广东省消委会认为,尚爱工作室与消费者达成了情感咨询服务合同,并对服务结果有明确的承诺,但未能兑现事先承诺,已构成违约,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的退款要求合理合法。

  

开出霸王合同 消费者不得要求退款


今年7月,广州消费者蒲女士在某婚介公司实体店销售人员的游说下,同意购买该公司整体形象设计服务。而后,蒲女士在销售人员的指引下,使用信用卡、网络信贷等渠道直接支付了5万元整体形象设计服务费。


  其间,该婚介公司并没有给蒲女士相应的付款收据或发票,也是在付款后才与蒲女士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后,蒲女士发现合同中有“因甲方自身原因或其他非乙方原因,甲方要求中止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乙方收取的服务费不予退还”的内容,认为涉嫌霸王条款,且书面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与价值不符,随即要求退款,遭到拒绝,蒲女士向省消委会求助。

  

经广东省消委会调解,双方达成和解,该婚介公司退还消费者全部费用。广东省消委会认为,婚介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合同违约内容涉嫌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



猜你想看


❖ 说好“五年包换,只换不修”,出了问题却要另收费?丨案例分析

❖ 环保木地板气味刺鼻,商家却说是木头的原味……丨案例分析


P.S.更多消费维权资讯尽在消委君的手机网里面哦!


来源:广东消委会、金羊网-新快报

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