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家电保修期内,私下找维修人员维修?风险大!▏案例分析


电视机保修期内出现问题

商家的装机人员告知消费者需自付维修费?


消费者最终收到退回的电视机后,
发现商品已被拆成零件,
且无退回保修卡,
机内的条码亦被撕毁......

案情回顾


市民龙女士反映,2016年10月1日在某商家处购买一品牌电视机,2019年8月屏幕出现问题。市民直接向原购买时商家的装机工作人员反映,该工作人员上门称需要提供发票,电视机已过保修期需送回检测。

拿走电视后,该工作人员告知龙女士电路板损坏,需2000元维修费,其不接受,要求退回商品。后续该工作人员一直联系市民,并将维修价格降价至1500元,其不愿维修。该人员又称已将商品送至上海总部维修 ,现维修好,要求支付1000元,其不满。

该消费者后续了解到,电视机屏幕质保期为3年,保修期内的质量故障无需支付费用维修。当龙女士最终收到退回的电视机后,发现商品已被拆成零件,且无退回保修卡,机内的条码亦被撕毁。现市民要求商家承担三包责任。

 

据了解,消费者是联系三年前购买电视后帮其送装电视的工作人员,以为该师傅仍是属于原商家或厂家的售后人员,但该人员已不在原单位工作。现该人员不肯接听其电话。投诉人向销售商家及厂家投诉。销售商和厂家均因消费者“未经正规售后渠道报障,私下联系维修”而不予处理。

案例分析


这类投诉成为家电维修纠纷的热点问题。消费者购买电视时送货人员是商家或厂家售后人员,后已离职。消费者直接私下联系该人员维修商品,未通过商家或品牌厂家指定售后官方渠道报障维修。依据三包条例,商家不承担非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的损坏。本案中厂家售后及销售商家均以未查到该用户报障记录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温馨

提醒

商品出现故障应通过销售商家或品牌厂家指定售后官方渠道报障维修,勿私下联系某维修人员报障,以免出现在三包期内商品出现质量故障,却因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丧失“三包”权利。


参考条款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 


(一)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二)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三)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 


(四)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 


(五)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 



 猜你想看 


每天走够4000步就能赚钱?这个APP被查了!▏曝光

选被子原来还要看体质!你盖对被子了吗?▏支招


P.S.更多消费维权资讯尽在消委君的手机网里面哦!


资料来源:央视财经、顺德市场监管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